鬼谷古法斷易精蘊:不占卜的法則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4、事體不單純者不佔。
註解:本易佔主張用神,占事單一,妙理橫生,如果同時占幾件事情,一個卦又測財,又測運氣,又測病,不要期望準確。應該分開占卜比較合適,一事一卦,即便是卦象顯示,也因為原因複雜,難以一一判斷清楚。
5、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占卜。
註解:會影響至誠感通之道,如果有心痛,不愉快的時候,絕對難以進入無我的境界。
6、事體不明,歸向很明確的事情不要佔斷。
註解:想占的事情自己都不清楚是什麼,就去問卜,信念不可能專一。也難以到至誠感通。已經肯定了的事情,再去煩請神明,就有些欠妥,所以要注意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