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斷易精蘊:官司訴訟相關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二十九、兄弟成三合局,或者臨卦身旺相,訴訟必然不是針對某個人,不是面對一幫人,就是一村,一個街道之爭,如果間爻發動,是有貪婪之人介入,而且受到世應之間的衝剋,一定是被有人從中介入而受害。
三十、占訴訟中,如果遇到妻財發動與官鬼生合,那是錢財找司法人一定有奇效,當日這是法律不允許的,不應該去做,但如果應爻有此象,一定是對方行賄法官,如果不採取措施,就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壞結果。
三一、以妻財為理,如果臨世爻,是我理正,如果是臨應爻,對方有理,但如果官鬼發動來刑害世爻,有理也沒有用,沒有你分辨道理的地方,或者即便是我臨理爻,如果彼生合官鬼,也是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