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斷易精蘊
九鬼隆盛着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十三、元神休囚,或者逢空破墓絕,或者逢日月動爻克制的凶象,如果遇到他處有合的吉象,如果沒有適合其他業顯示,就應該選屬於此爻的學業,如果合爻也沒有,就可以選卦身,或者本命五行屬於的行業。
十四、如果其職業學藝屬於忌神發動的情況,即便是祖傳的行業也不適合。(延續十幾代倒閉老店很多道理就在於此。)如果有萬不得已的事情,不能轉行,就讓給近親,自己不要參與此行業。
十五、選擇學藝、業務,不管是本人自占,還是代占都可以。用神在其範圍。如果六親有特別的吉凶,所以以世爻為用神,取元神判斷,減少失誤。
總而言之,不只是行業學業的選擇,其他方面的占斷也應該根據六親的特性以及用神綜合判斷。比如父兄占其子弟事業,不能取兄弟子孫。然而,如果子孫是吉神,大家都容易判斷出吉象,如果兄弟,就可能會覺得是破財的象。如果占選行業就不能按六親本身的含義定性了。需要根據衰旺生克制化等分辨。
比如是選行業之占,以子孫為用神,遇到兄弟發動,是元神來生為吉,兄弟本來是破財之星,不能以兄弟定對應的行業,這是謬論。就不會得到神機。元神不是在說破財與否,而是以五行來表示最適合的職業。另外兄弟之占,要拋開其有破財的含義,以兄弟為用神判斷的話,一定就不能得到財運吉象,這是用神與六親概念混淆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