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卷三
師:坎下坤上。
師者,眾也。其卦坎下坤上。以卦象論,地中有水,為眾聚之象。以卦德論,內險而外順,險道以順行,師之義也。以爻論,一陽居下卦之中,上下五陰從之,將統兵之象也。二以剛居下,五柔居上而任之,人君命將出師之象也。序卦:“訟必有眾起。”師興由爭,故次於訟。
師,貞丈人吉,無咎。
以三畫卦論,二為人位,故稱丈人。貞者,正也。丈人者,老成持重,練達時務者也。凡人君用師之道,在得正與擇將而已。不得其正,則師出無名;不擇其將,則將不知兵。故用兵之道,利於得正,又任老成之人。則以事言,有戰勝攻取之吉;以理言,無窮兵厲民之咎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以卦體卦德釋卦辭。眾者,即周官自五人為伍,積而至於二千五百人為師也。正者,即“王者之兵,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如此之正也。以者,謂能左右之也。一陽在中,而五陰皆所左右也。左右之使眾人皆正,則足以宣布人君之威德,即王者仁義之師矣,故可以王。以眾正,言為將者,可以王言命將者。能正,即可以王,故師貴貞也。剛中而應者。為將不剛則怯,過剛則猛。九二剛中,乃將才之善者。有此將才,五應之,又信任之專,則可以展布其才矣。行險者,兵,危事也,謂坎也。順者,順人心也,謂坤也。兵足以戡亂而順人心,則為將有其德矣。有是才德,所以名丈人也。毒者,猶既濟“憊”字,時久師老之意。噬嗑中爻為坎,故亦曰遇毒,乃陳久之事;文案繁雜,難於聽斷,故以腊毒象之,非毒害也;若毒害,則非行險而順矣。言出師固未免毒於天下,然毒之者,實所以安之,乃民所深願而悅從者也。民悅而從,所以吉而無咎。毒天下句與民從之句,意正相應。若毒天下而民不從,豈不凶而有咎?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地中有水,水聚地中,為聚眾之象,故為師。容者,容保其民,養之教之也。畜者,聚畜也。古者寓兵於農,故容保其民者,正所以畜聚其兵也。常時兵即民,變時民即兵,兵不外乎民,即水不外乎地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初與九二相近,亦偏裨之雄者,故戒以失律,專以將言。律者,法也。號令嚴明,部位整肅,坐作進退,攻殺擊刺,皆有法則是也。否者,塞也,兵敗也。臧者,善也,兵成功也。若不以律,不論成敗,成亦凶,敗亦凶,二者皆凶,故曰否臧凶。觀小象失律凶之句,可見矣。
初六才柔,當出師之始,師道當守其法則,故戒占者師出以律,失律則不論否臧皆凶矣。臧,善也,以律者臧也。否,敗也,失律者否也。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小象正釋否臧之為失律也。失律未有能成功者。左傳云:“執事順承為臧,逆為否。”失律,否固凶,臧亦凶。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師中”者,在師而得其中也。此爻正彖辭之剛中而應,六五小象之以中行,皆此中也。“在師中”者,剛中也。錫命者,五應也。蓋為將之道,不剛則怯,過剛則猛,惟剛中則吉而無咎矣。吉無咎者,恩威並著,出師遠討,足以靖內安外也。“錫命”者,乃寵任其將,非褒其成功也。曰錫命,則六五信任之專可知矣。本卦錯同人,乾在上,王之象。離在下,三之象。中爻巽,錫命之象。全以錯卦取象,亦如睽卦上九之見豕負塗也。
九二為眾陰歸,有剛中之德,上應六五而為之寵任,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可知矣。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意在萬邦,故寵任將,非為將一人也。天,謂王也。“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委任之專也。“王三錫命”者,以其存心於天下,惟恐民之不安,故任將伐暴安民也。下二句皆推原二五之辭。將握重兵,主易猜疑,王翦請美田宅是也。
六三:師或輿屍,凶。
或者,未必之辭,變巽,進退不果,或之象也。輿者,多也,眾人之意,即今輿論之輿。以坤坎二卦皆有輿象,故言輿也。屍者,主也。言為將者不主,而眾人主之也。觀六五弟子輿屍可見矣。程傳是。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居大將九二之上,才柔志剛,故有出師大將不主,而三或主之之象,不能成功也必矣,故其占凶。
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陸遜按劍,戒諸老將。穰苴誅庄賈,孫臏誅宮嬪皆然。曰大者,甚言其不可輿屍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師三宿為次,右為前,左為後。蓋乾先坤後,乾右坤左,故明夷六四陰也,曰左腹。豐卦九三陽也,曰右肱。左次,謂退舍也。
六四居陰得正,故有出師度不能勝,完師以退之象。然知難而退,兵家之常,故其占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士會勸荀林父不渡河是也。曹操曰:“孫權不欺,我遂還。”知難而退,師之常也。聖人恐人以退為怯,故言當退而退,亦師之常,故曰未失常。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
田乃地之有水者,應爻為地道,居於初之上,田之象也。故乾二爻曰在田。禽者,上下皆有陰,與小過同,禽之象也。坎為豕,錯離為雉,皆禽象也。禽害禾稼,寇盜之象也。坎為盜,亦有此象。執者,興師以執獲也。坤為眾,中爻震綜艮為手,眾手俱動,執獲之象也。言者,聲罪以致討也。坤錯乾為言,言之象也。無咎者,師出有名也。長子,九二也。中爻震,長子之象也。長子即丈人。自眾尊之曰丈人,自爻象之曰長子。弟子,六三也。坎為中男,震之弟也,弟子之象也。
六五用師之主,柔順得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應敵興兵,利於執言,占者固無咎矣。然在將又不可不專。若專於委任,使老成帥師以任事可也。荀參之以新進之小人俾為弟子者,參謀輿屍於其間,使長子之才有所牽制而不得自主,則雖田有禽,乃應敵之兵,其事固貞,然所任不得其人,雖貞亦凶矣。因六五陰柔,故許以無咎,而又戒之以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言所以用長子帥師者,以其有剛中之德,使之帥師以行,使之當矣。若弟子,使之不當也。以中行,推原其二之辭。使不當,歸咎於五之辭。龐籍薦狄青為大將,征儂智高,曰:“願勿置監軍,必能成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坤錯乾,大君之象也。乾為言,有命之象也。命者,命之以開國承家也。坤為地,為方國之象也,故曰開國。變艮為門闕,家之象也。故曰承家。損卦艮變坤,故曰無家。師卦坤變艮,故曰承家。周公爻象,其精至此。開者,封也。承者,受也。功之大者開國,功之小者承家也。小人,開承中之小人也。陽大陰小,陰土重迭,小人之象也。勿用者,不因其功勞而遂任用以政事也。變艮為止,勿用之象也。
上六師終成功,正論功行賞之時矣,故有大君有命,開國承家之象。然師旅之興,效勞之人,其才不一,不必皆正人君子,推計其一時得功之大小,此正王者封建之公心也。至於封建之後,則惟賢是用。而前日諸將功臣中之小人,惟享其封建之爵土,再不得干預乎庶政矣。故又戒之以小人勿用也。弟子輿屍戒之於師始,小人勿用戒之於師終,聖人之情見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正功者,正功之大小也。亂邦者,小人挾功倚勢,暴虐其民,必亂其邦。王三錫命,命於行師之始,惟在於懷邦。大君有命,命於行師之終,惟恐其亂邦。聖人行師,惟救其民而已,豈得已哉!命則止論功,用則必得人。
固定鏈接: http://www.mingtianji.com/2021/04/3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