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8.8泰伯篇——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孔子說:「興起於詩,立身於禮,成德於樂。」
興:起。包咸:「言修身當先學《詩》。」江熙:「覽古人之志,可起發其志也。」劉宗周:「興也者,始而亨者也。」
《集說》:「詩本人情,有美有刺。其為言既易知,而吟詠之間,抑揚反覆,其感人又易入,故學者之初所以興起其好善惡惡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於此而得之。」
詩:指《詩經》。李塨:「《詩》有六義,本於性情,陳述德義,以美治而刺亂,其用皆切於己。」《毛詩序》:「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論語集注述要》:「其學《詩》而有所興,乃《詩》之教孝者可以興於孝,教貞者可以興於貞,興於善則惡不期遠而自遠。興之為義,因感發力之大,沁入於不自知,奮起於不自已之謂。是惟詩歌為最宜。」
立:立身。包咸:「禮者,所以立身。」
朱子:「禮以恭敬辭遜為本,而有節文度數之詳,可以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故學者之中,所以能卓然自立,而不為事物之所搖奪者,必於此而得之。」《集箋》:「《季氏篇》『不學禮,無以立』,《堯曰篇》『不知禮,無以立』,則立必於禮也。」
禮:恭敬辭讓,禮之實也;動容周旋,禮之文也;冠昏(婚)喪祭、射鄉相見,禮之事也。事有宜適,物有節文,學之而德性以定。身世有準,可執可行,無所搖奪,禮之所以主於立也。(李塨)
成:成德成性。陳祥道:「惟其禮樂皆得,謂之有德,然後為修之至矣。」
樂:樂有五聲十二律,更唱迭和,以為歌舞八音之節,可以養人之性情,而蕩滌其邪穢,消融其渣滓(朱子)。
《正義》:「樂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
錢穆:「樂者,更唱迭和以為歌舞,學其俯仰疾徐周旋進退起迄之節,可以勞其筋骨使不至怠惰廢弛,束其血脈使不至猛厲僨起。」
朱子:「故學者之終,所以至於義精仁熟,而自和順於道德者,必於此而得之,是學之成也。」
《論語註疏》曰:此章記人立身成德之法也。人修身,當先起於《詩》也。立身必須學禮,成性在於學樂。
張栻曰:此學之序也。學《詩》則有以興起其性情之正,學之所先也。禮者,所據之實地,學禮而後有所立也。此致知力行,學者所當兼用其力者也。至於樂,則和順積中而不可以已焉,學之所由成也,此非力之可及,惟久且熟而自至焉耳。
朱子曰:按《內則》,十年學幼儀,十三學樂誦詩,二十而後學禮。則此三者,非小學傳授之次,乃大學終身所得之難易、先後、淺深也。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明經學之有益於人也。人止一心,興、立、成乃學者因心之獲,《詩》、禮、樂即學者治心之資。言其序雖有先後,究其歸總無內外。
《論語正義》曰:夫子時,世卿持祿,人不由學進,故學制盡失。聖門弟子,自遠至者,多是未學,夫子因略本古法教之,學《詩》之後,即學禮,繼乃學樂。蓋《詩》即樂章,而樂隨禮以行,禮立而後樂可用也。身通六藝,則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之實效也。
程子曰:天下之英才不為少矣,特以道學不明,故不得有所成就。夫古人之詩,如今之歌曲,雖閭里童稚,皆習聞之而知其說,故能興起;今雖老師宿儒,尚不能曉其義,況學者乎?是不得興於《詩》也。古人自洒掃應對,以至冠昏喪祭,莫不有禮;今皆廢壞,是以人倫不明,治家無法,是不得立於禮也。古人之樂,聲音所以養其耳,采色所以養其目,歌詠所以養其性情,舞蹈所以養其血脈;今皆無之,是不得成於樂也。是以古之成材也易,今之成材也難。
劉宗周曰:天地之化,生於春,長於夏,斂於秋,成於冬,而化功畢矣。六經之教,皆以闡人心之蘊,而示人以為學之方也。《詩》以勸善懲惡,教主興,故人得之以興,興以人心所自興也。禮以范情約性,教主立,故人得之以立,立以人心所自立也。樂以窮神達化,教主成,故人得之以成,成以人心所自成也。《詩》,禮樂之教,君子無日不從事焉,而所得有淺深。故所資於六經者,若有先後之不同如此,君子亦循序以造之而已矣。
陳祥道曰:學始於言,故興於《詩》;中於行,故立於禮;終於德,故成於樂。禮樂者,成人之事;《詩》者,養蒙之具。孔子之於小子,則曰:「何莫學夫《詩》?」於成人,則曰:「文之以禮樂。」此禮所謂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亦至焉者也。
蕅益大師曰:讀《詩》而不能興,讀禮而不能立,習樂而不能成,何用《詩》禮樂耶?
錢穆曰:本章見孔子之重詩教,又重禮樂之化。後世詩學既不盡正,而禮樂淪喪,幾於無存,徒慕於孔子教於語言文字間,於是孔學遂不免有若為乾枯,少活潑滋潤之功。此亦來學者所當深體而細玩之。
雲門隱者按:修身,立身,成性也。周,乃禮樂之文明。禮根於敬而行於外,有以勞之;樂入於耳而成其性,有以養之。禮樂者,儒學之秘法也。而今不傳也,悲夫!
劉宗周曰:詩只是思無邪,禮只是敬,樂只是和。興於詩,興於善也;立於禮,立於敬也;成於樂,成於和也。
《論語後案》曰:以聖門之學詩言之,於邱隅黃鳥之綿蠻而惕人之知止,於妻子兄弟之和合而喜親之能順,於高山景行而思好仁之心,於諸姑伯姊而思尊親之序者,夫子也。於倩盼素絢而知禮之後,於切磋琢磨而知學之進,卜氏、端木氏也。於鳶飛魚躍而知化之及於物,於衣錦尚絅而知文之惡其著者,子思也。推之《坊記》言睦族讓貴齒,《大學》言治國平天下,皆引《詩》以為證,亦夫子之教也。
陳祥道曰:興於詩,非不學禮也,特不可謂之立。立於禮,非不知樂也,特不可謂之成。《禮》曰: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學記》之教人,亦先之以安弦;夔之教胄子,亦先之以樂。於此言成於樂,則樂者學之所終始也。荀子曰「學始於誦詩,終於讀禮」,是可以與立也,以為學止乎此則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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