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学《易经》
【周易经文】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解读诠释】
比卦:吉祥。在高原占筮,有德君长持之以恒固守正道,没有咎害;不安宁的诸侯即将前来归附,最后迟到者有凶险。
○比卦下坤上坎,水地比。水润下,坤为地,为土,水与土最为亲近,故比卦象征亲近。《序卦传》:“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卦与师卦互为覆卦。
原筮,帛书《易》同,楚简《周易》作“备筮”。备[yuán],“邍”之简写。邍,古“原”字。邍,《说文》:“高平之野,人所登。从辵[chuò]、备、录,阙。”战国货币或玺印中“邍”省写“备”,从夂[zhǐ]从田。邍字经传多写作“原”,义为高平之野。《周礼·夏官·邍师》:“掌四方之地名,辩其丘陵坟衍邍隰[xí]之名。”贾公彦疏:“高平曰原,平湿曰隰。”高而广平之地曰原,今谓之高原。《诗·小雅》:“皇皇者华,于彼原隰。”毛亨注:“高平曰原,下湿曰隰。”
原筮,在高原占筮。上古洪水汤汤[shāngshāng],州、丘、虚、垚、兀、邍、阜、陆、陵、阿等,皆水中高土也。比卦的历史背景是大禹治水。《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原筮”是指大禹与上万部落(万国)首领治水前在高原举行祭祀、卜筮而获得天启,万国因此与大禹的号令协同一致,故曰“元永贞”。
原筮,孔颖达《正义》说“原穷其情,筮决其意”,朱熹《本义》释为“再筮”。唯尚秉和《周易尚氏学》释为“野筮”,略近古义。由于楚简的出土,“原筮”之公案得以解决。
○不宁方来,后夫凶:
方,方国,诸侯。甲骨文、金文、商周文献的“方”皆用为方向、方国、方形之义。
南朝梁·任昉[fǎng]《述异记》:“昔禹会涂山,执玉帛者万国。防风氏后至,禹诛之。”
章太炎《自述学术次第》:
“屯”称“利建侯”,象曰“宜建侯而不宁”;“比”称“不宁方来,后夫凶”,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屯”之侯,部落酋长,无所统属者也;“比”之侯,封建五等,有所统属者也。所谓“不宁”者,即《考工》所谓“宁侯”、“不宁侯”耳。酋长无统,不属于王所,故不宁为宜也;五等有统,来享来王,故不宁方来化为宁侯也。“后夫凶”者,若涂山之会,防风后至而戮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彖传说:比卦,吉祥。比,辅助,在下的都能顺从。在高原占筮,有德君长持之以恒固守正道,没有咎害,是因为刚爻居中。不安宁的方国前来归附,是说上下相应。最后迟到者有凶险,是说比辅之道穷尽。
“比,辅也”,虞翻曰“阳以阴为辅也”。坤主六二柔爻与坎主九五刚爻相应,比卦下坤为顺,故曰“比,辅也,下顺从也。”
九五为比卦卦主,下坤为地,为诸侯。一阳下抚群阴,亲比万国诸侯之象。
元永贞,元,善之长也,谓有德之尊长。永贞,谓能持之以恒以固守正道者。《周易》分别在蒙卦和比卦的彖辞提到“筮”,都与坎卦有关,坎为加忧为通,九五刚爻居中,有中和之德,卜筮通神以决忧疑也。
《周易》以下卦为“来”,上卦为“往”。下卦坤主爻六二,五二上下相应,坎为不宁,则坤亦有不宁之象,故曰“不宁方来”。
“后夫”为上六。上六位于九五君主之后,是未遵守号令的迟到者。按比卦时义,亲比以先动为优。乘刚,象征违背比辅之道。所以凶险。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象传说:地上有水,比卦;先王由此领悟以封建万国、亲近诸侯。
【解读】
○比卦上坎下坤,地上有水之象。地上有水,水性润下,有亲比之意。古代君王坐北向南,故坎有先王之象;坤为邑国,故曰“建万国、亲诸侯”。
在古文献中,“万国”为大禹专用,“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盖大禹之事也。如《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庄子·天下》:“墨子称道曰:‘昔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置万国。’”
章太炎也说:“众有所比,同征伐,共劳逸,故其伦党抟而不溃。其《卦》曰:‘不宁方来,后夫凶。’《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盖黄帝、大禹合符会稽之事也。屯之建侯,未有王者,其侯酋豪。比有假王,纲纪已具,城郭都邑已定,当其在屯,虽为不宁侯,可也。比而不宁,不属王所,则抗而射之。是以乐有《狸首》,设射不来,后至则杀,其骨专车,能无凶乎?”(见章太炎《易论》,《检论》卷二,《章太炎全集》(三),第380-381页)
章太炎认为,屯卦代表原始部落,其首领是酋长,这时周围的部落不能被掌控,故称不宁侯。而到了比卦,纲纪已具,城郭都邑已定,已有国家雏形,其首领为假王,这时具备了控制周围诸侯的能力,诸侯需按时朝贡,否则会受到惩罚。
比卦《大象传》用原始基本卦象:地、水,且卦象后系以大禹统领万国之事,此夏《连山易》所属也。
○《周礼·大司马》:“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莅大卜,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
李守力按:比卦《大象传》“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到西周成为大司马“掌建邦国之九法”的制度。“大师”,即王亲征,“莅大卜”是落实比卦卦辞“原筮”;“比军众,诛后至者”即卦辞“后夫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初六:有诚信去依靠,没有咎害;有诚信如缶盛满了水,最终来依靠他六四亲比而吉祥。
此是本爻之象。初四敌应,本自有咎。九五处坎中笃实,全卦上下主爻相应,坎坤上下“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故曰“有孚比之”,即比之有孚。坤体三爻偕同,初爻先行,虽与六四敌应而“无咎”。王弼《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曰“比复好先”,比卦复卦以积极先动为优。
○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此是变爻之象,言变卦,《系辞传》所谓“爻者,言乎变者也。”初六最先真诚亲比而动,故动则化刚应四,因四比五而“终来有他吉”。他,六四。《易》凡言“它”(他),皆指应爻。
初六变卦为震,即比之屯,《序卦传》曰“屯,盈也。”《周易》以震为缶(解释见下),故曰“有孚盈缶”。
比卦“有他”之“他”,闽、监、毛本作“他”,十三经阮元校勘改作“它”,注疏文字中仍作“他”。帛书《易》作“池”,当是“他”之假借。楚简《周易》作“它”。陆德明《经典释文》比卦:“有它:敕多反,本亦作他。”
大过九四:栋隆,吉。有它吝。(帛书同、阜阳汉简同)
李守力按:大过、中孚“有它”是妒合体例,比卦不是,故以“有他”区别之。
缶,《说文》:“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经典释文》引郑玄云:“缶,汲器也。”
按卦象,震卦下实上虚,象容器;震为振、为雷,兼有乐器之象。故震为缶。
《周易》之“缶”出现三处:比卦初六“有孚盈缶”,坎卦六四“用缶”,离卦九三“鼓缶”。
比卦上卦坎水,初六变卦震,故曰“有孚盈缶”;坎卦二至四互震,故六四曰“用缶”;离卦九三变卦震,中互大坎,故曰“鼓缶”。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二与九五相应,所以说是出自内心的亲近;六二既中且正,固守正道,是为“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匪,通非。六三无应无比,即使效仿初六“有他吉”,依靠应爻上六匪人,上六乘刚“比无首”而凶,变卦为艮止(水山蹇卦),如孤山之部落,所以悲伤。
六三果真不能亲比九五吗?非也!乾坤经卦的三爻都有偕同并进的特性,初爻、六三本就是坤体六二带动前往九五亲比的,两人只是陪同,不能直接亲比九五而已。六三身处比乐而不知,自我捆绑而悲伤。
六四:外比之,贞吉。
【白话】
六四:从外体亲近,守持正固吉祥。
象传说:从外体亲近于贤君,能顺从于尊上。
【解读】
○六二、六四皆亲近九五,因六二居内体,故有发自内心之意;六四居外体,上承九五而亲比之。六四是阴爻居柔位,得正,故曰“贞吉”。
比卦内卦,言内心之敬。外卦,言君臣之礼。
【8.8】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九五:显明亲近之道;君王使用三驱之礼,损失往前跑的禽兽;国人对君王没有戒畏,吉祥。
象传说:显明亲近是吉祥的,因为位置正当卦中。安置归来的,捕取背离的,损失往前跑的禽兽。国人对君王没有戒畏,因为君上行使中道。
一阳居尊,刚健中正,卦之群阴,皆来比己,显其比而无私。
失前禽者,谓禽在前来者,不逆而射之,旁去又不射;唯背走者顺而射之,不中则已,是其所以失之。(李守力按:不逆而射之,即:逆而不射。古代军礼有“无自后射”,逃跑的敌人,顺而射之,第一次射不中,不再射第二次,放走敌人。)
夫三驱之礼,禽逆来趣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於来而恶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
李守力按:
九五体坎为弓轮,坎为水,引申为甽(甽quǎn即畎:田间沟渠),狩猎之象。(参见师卦六五“田有禽”。)
坎为三,故曰“三驱”。君王田猎,撤除三面之网,仅网开一面。
逆来趣己则舍之:初、二、四也。逆,《说文》“迎也”;舍,置也。
背己而走则射之:上六乘刚也。顺,前行也;取,《说文》“捕取也”。失前禽,损失前禽。
《礼记正义·王制》“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四时田猎皆得围,但围而不合。若诸侯惟春田不得围,其夏秋冬皆得围,围亦不合。
九五应六二,六二体坤之中,坤为邑。君王行使显明亲近之中道,上下相应,乡邑之人亦深知君王仁德之意,所以对君王没有戒畏。
·湯出守(巡狩),東北又(有)火,曰:“彼何火也?”又(有)司對曰:“漁者也。”湯遂至□曰:“子之祝(57上)何?”曰:“古者蛛蝥作罔(網),今之[人]緣序(緒)。左者右者,尚(上)者下者,(率)突乎土者,皆來乎吾罔(網)。湯(57下)曰:“不可!我教子祝之,曰:‘古者蛛蝥作罔(網),今之人緣序(緒)。左者使左,右者使右,尚(上)者使尚(上),下者使下,[□](58上)□命者以祭先祖。’”諸侯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魚鼈矣!’故共皮幣以進者卌(四十)又(有)(58下)餘國。《易卦》其義曰:‘顯比,王用參(三)毆(驅),失前禽,邑[人]不戒,吉。’此之胃(謂)也。
大意:
商君成汤有一次巡狩,看到东北方有火光,就问:“那是什么火光?”有司回答:“是打渔的。” 汤于是来到打渔的面前,问到:“你的祝词是什么?”回答:“古人学蜘蛛结网,现在的人也学着做。左边的,右边的,上边的,下边的,举凡从地中出来的一切动物,都要进入我的网中。”汤说:“这样不可。我来教你祝词:‘古人学蜘蛛结网,现在的人也学着做。想去左边的去左边,想去右边的向右边,想去上边的向上面,想去下边的向下边。违背我命令的取来祭祀先祖。’”诸侯听说后,说:“成汤的恩德已经泽及禽兽鱼鳖了!”结果有四十多个国家拿着皮币来觐见成汤。《周易》比卦说:“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就是这个意思啊。
这个故事也见于《吕氏春秋》《新书》《史记》《新序》。
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máo]作网罟,今之人学纾[shū]。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鸟,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非徒网鸟也。
汤见设网者四面张,祝曰:“自天下者,自地出者,自四方至者,皆罹我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能如此?”令去三面,舍一面,而教之祝曰:“蛛蝥作网,今之人循绪。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请受其犯命者。”士民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而况我乎!”于是下亲其上。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庸为此?”汤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之祝曰:“昔蛛蝥作网,今之人循序,欲左则左,欲右则右,欲高则高,欲下则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鸟,汤去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四十国,非徒网鸟也。
比卦九五的爻辞有三条:“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这条爻辞的原型就是商汤的“王用三驱”。
所谓“显比”,是指“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先王“亲诸侯”之义。
“王用三驱”,《小象传》“舍逆取顺,失前禽”:《吕氏春秋》“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新书》“令去三面,舍一面”,《新序》“汤去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四十国”,可知:舍,置也。舍逆,即“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
《吕氏春秋》《新序》“吾取其犯命者”,可知:取顺,捕取前禽也,即“失前禽”也。
因“取顺”、“失前禽”皆是捕杀犯命者(即背叛诸侯亲比制度的,上六是也),唯恐国邑百姓不安,故第三条加“邑人不诫,吉”,再次强调比卦之主九五行使中正之道,下应六二坤中之国邑,即《小象传》所说“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舍逆取顺”是古义,舍读[shè],与《孟子》“舍生而取义”舍[shě]取用法不同。由此可知《易传》成书早于战国时期的《孟子》。
又問:“《比》之‘王[參(三)]毆(驅)’,何胃(謂)也?”子(10上)曰:“昔者眀(明)君[撫]人以寬,教之以義,仿(防)之以刑,殺當罪而人服。君乃服小節以先人,曰義。(10下)為上且(猷-猶)又(有)不能,人爲下何无過之又(有)?夫失之前將戒諸後,此之胃(謂)教而戒之。《易》曰《比》之‘王參毆(三驅),失(11上)前禽,邑人不戒,吉’,若爲人君毆(驅)省,亓(其)人孫(遜)戒在前,何不吉之又(有)?
昭力又问比卦九五爻“王用三驱”如何理解,孔子说:“古代的明君,能用宽容的态度抚慰民众,用礼仪教化民众,以刑法来防范顽民,杀掉那些犯有死罪的人,从而使天下人服从。君主从谨慎小节做起给人先做出榜样,这是道义。在上的君主尚且有所不能做到的,下边的人哪里还会没有过失呢?前面出了过失,就要在后面引起戒备,这就是教育的训诫。所以比卦九五爻说‘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若是在君主能够鞭策民众,提前训诫,哪里还会不吉祥呢?”
这里“王用三驱”是指明君的教化,具体是“抚人以宽,教之以义,防之以刑”;“失前禽”是指犯的过失,如“杀当罪”;“邑人不戒,吉”是指用教化和惩罚告诫以后不再违犯,这样就没有不吉了。可是惩前毖后仍然是邑人有戒,这与“邑人不诫”不合。帛书《昭力》的解释是不圆满的。
上六:比(之)无首,凶。
○无首,谓目无纲纪、目无元首。上六即卦辞所说“后夫”,乘刚于九五,背叛比道,姗姗来迟,故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终将无所归附。“无所终也”,即《彖传》“其道穷也”。
比卦初六与九五无应比,率先响应比道,依靠六四,亲比九五,故曰“终来有他吉”;上六逆比九五,背叛比道,故曰“无所终”。
○熹平石经《周易》残字有“六比无”三字,屈万里先生《汉石经周易残字集证》(卷二)作“(上)六比无(首凶)”,云:“唐本及今本,‘比’下并有‘之’字。”(黄沛荣:文献整理与经典诠释——以《易经》研究为例)
楚简《周易》作“比亡首”,帛书《易》作“比无首”,阜阳汉简《周易》作“比毋首”。根据熹平石经《周易》和出土本,上六爻辞的“之”字,唐本及今本盖受《小象传》误导而衍。
比卦六爻,初至四为下顺从者,上爻为背离比辅者,故下四阴爻曰“比之”,上六无“之”。
【比卦总结】
师卦贞坎忧,比卦贞坤顺,故《杂卦传》曰“比乐师忧”。
比卦是阐述宗主国联合各部落应对共同危机(如大洪水)的情景,所谓“建万国、亲诸侯”之道。九五为宗主国,其他五爻为诸侯。初六本来无应无比,下坤三爻偕同上应坎主而无咎;率先亲比响应,变卦为震动(水雷屯卦),间接通过应爻六四亲比九五,故曰“终来有他吉”。六二以应九五为自内,六四以承九五为外比,故皆吉。唯六三失其人,无所亲比应与,变卦为艮止(水山蹇卦),是孤山上的一个部落,所以哀伤。上六乘刚于九五,“比无首”,象征目无纲纪的诸侯,“无所终也”,故有凶险。诸侯五爻,初、二、四为“王用三驱”之迎,上为“前禽”之失,故九五“舍逆取顺,失前禽也”。虽然纲纪严肃,国人并没有畏惧,因为九五行使中道,所谓“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比卦,九五为得道者,能亲比诸侯。初、二、四是迎道者,比辅于九五。六三孤困而上六背叛。
站长从小跟随父辈学习周易,擅长易经占卜、梅花易数、生辰八字、六爻预测,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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