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訟卦(天水訟,下坎上乾,初、三為陰)
【6.1】
訟。有孚,窒。 惕中吉。 終凶。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白話】
訟卦。有憑證可信,窒塞而須警惕,中間吉祥,最後有凶禍。適宜見到大人,不適宜渡過大河。
【解讀】
l 訟卦是下坎上乾,亦即“天水訟”。《序卦》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人之以訟。”人與人之間因為爭取需求而發生訴訟。
l “孚”是信,在此是指有憑證或證據可以採信。但是,處於訟卦,證據未必被人採信,顯示窒塞不同的狀況,所以要小心戒懼。
l “中吉”,所指為九二,因為它居下卦中位,並且擁有上下兩個柔爻而“有孚”。“終凶”,訴訟若不能適可而止,則最後的結局將是凶禍。此時適宜見到公正廉明的大人,而不適宜逞勇冒險。
【6.2】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白話】
《彖傳》說:訟卦。上卦剛強,下卦險惡;遇到險惡還健行不已,就形成訟卦。訟卦有憑證可信,卻窒塞而須警惕;至於中間吉祥,是因為剛爻來到下卦並居於中位。最後有凶禍,是因為爭訟不可能成就任何事。適宜見到大人,是因為崇尚守中而端正的品德;不適宜渡過大河,是因為本身陷於深淵之中。
【解讀】
l 訟卦由下坎上乾組成。坎為險,乾為剛,是為“下剛上險”。遇到險惡還往前奮進,或者內心險惡外表剛強,自然難免爭訟了。
l 九二雖“有孚”,但處於下卦坎中。坎有險阻之意,並且對人而言,坎是加憂、心病,所以合成“窒惕”。若是不窒,何必爭訟?“中吉”由九二居中的中,引申為爭訟的中間過程。“終凶”是指爭訟不會有好結果。
l 九五陽爻居剛位,又在上卦之中,是具有中正之德的“大人”可以秉公斷案。“入於淵也”,是指九二本身在坎的中間。
【6.3】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白話】
《象傳》說:天與水相違而行,就是訟卦。君子由此領悟,做事要在開始時就謀劃好。
【解讀】
l 訟卦下坎上乾,乾為天,坎為水。天原本居上,水原本在下,兩者背道而馳,無法溝通交流,所以會有爭訟。
l 君子做任何事都要想到將來的最壞結果,所以在開始時謹慎籌謀。否則的話,“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論語·衛靈公》)。
【6.4】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白話】
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有小的責難,最後吉祥。
《象傳》說:不要把事情做到底,因為爭訟不可以長期堅持。雖然有小的責難,還是可以辨明道理。
【解讀】
l 訟卦初六是爭訟的開始階段,柔爻表示不會長久進行此事(爭訟之事),所以只有口舌之爭,最後吉祥。
l 初六有“其辨明也”,是因為上有九四為正應,近又有九二為比鄰。訟卦既是爭訟,每一爻的敵與應就扮演重要角色了。敵則相抗,應則支持。
【6.5】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白話】
九二。爭訟沒有成功,回來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戶人口沒有災難。
《象傳》說:爭訟沒有成功,回來躲避是要逃開爭訟的事。居下位而與居上位者爭訟,禍患來到是自己找的。
【解讀】
l 九二與九五敵而不應,而九五為尊位,所以九二爭訟不能成功。並且這是明顯的“自下訟上”,無異於自取禍患。九二在下卦坎中,坎為險,情況極為不利。
l “二”是大夫位,大夫的采地為“邑”。三百邑為下大夫所有。九二敗訴逃回來,由於居下卦中位,所以勉強沒事,並且邑人也不會受到牽連。
l “逋”是逃避躲藏,“眚”是較小的災禍,“掇”是拾取。本爻強調形式比人強,先避訟免禍再說。
【6.6】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白話】
六三。享用祖先的餘蔭,守住正固,有危險,最後吉祥。或者跟隨君王做事,沒有成就。
《象傳》說:享用祖先的餘蔭,是因為跟隨上位者就會吉祥。
【解讀】
l “舊德”是祖先的恩德,亦即承襲所得的爵祿。“三”是公位,是由祖先的餘蔭而來。只要正固守之,雖有危險但尚可自保,“終吉”。
l 六三有上九正應,上九在乾卦中,乾為君,所以說“從上吉也”。至於“厲”與“無成”,則是來自六三的承乘皆為剛爻(上下皆為剛爻),難以有成。
【6.7】
九四。不克訟,復自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白話】
九四。爭訟沒有成功,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變得安於正固,吉祥。
《象傳》說: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變得安於正固,吉祥,是因為這樣沒有失去身份。
【解讀】
l 九四與九二的處境相同,都是“不克訟”,因為訟卦的主角是九五。九四(為諸侯)爭不過九五(為天子);它與初六正應,又不必興訟。所以爭訟無成。
l “渝”是變,變得安於正固,就是回到命限。九四在上卦乾中,乾為天,又在互巽(六三、九四、九五)中,巽為風,猶如傳來天之命,因此諸侯守住天命,沒有失去身份,自然吉祥。
【6.8】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白話】
九五。爭訟,最為吉祥。
《象傳》說:爭訟,最為吉祥,是因為守中而端正。
【解讀】
l 九五陽爻居剛位,得正,五又是上卦中位,這表示大人得位,以公正嚴明的態度處理訴訟。就爭訟而言,沒有更好的情況了。
l “元吉”是上上大吉,接着才是“大吉”與“吉”。占筮之辭以此最為理想。
【6.9】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白話】
上九。或許受賜官服大帶,但是一天之內被剝奪三次。
《象傳》說:因為爭訟而獲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解讀】
l 上九居訟卦頂端,可以由爭訟而取利;但是又走到了乾卦上爻,可謂剛極之至,即使勝訴也必結怨。
l “錫”,賜也,“鞶(pán)帶”,大帶,為古代官服的一部分。藉著爭訟而獲得官職,並不值得尊敬。“終朝”是終日,指一天之內。“三褫(chi 三聲)之”,“褫”是奪走。若由象上看,乾為白晝,三陽爻為三次。上九有悔,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