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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火同人(䷌)-高岛易断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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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同人卦象示意图

天火同人 

天火同人卦象图-高岛易断

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13.天火同人(䷌)-高岛易断

《同人》一卦,《离》下《乾》上,故合为“20210312175802_92444.jpg高岛易断13.天火同人(䷌)-高岛易断全解2”字,有光明上际溥见之象。《乾》天也,《离》火也,天气上升,火性炎上,与天同也,故为《同人》。按《同人》之卦,上承《否》,天地不交为《否》,上下相同为《同人》。盖与《否》相反,而足以相济,故虽同道相与,乃能济否也,是卦之所以次《否》也。

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之道,要在广远无间,中外如一,斯谓之大同。“野”谓旷野,取远与外之义;“于野,”则上天下地,空阔无际,无所容其私心,斯物无不应,人无不助,故“亨”。心无私欲,则地无险阻,无往不利,虽大川亦可涉。但同亦分公私,合我者同,不合者异,是小人之党也,非同也;要必公正无私,浑然天心,虽千里之遥,干载之后,志无不合,道无不同,故曰“利君子贞”。

《象传》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彖》以卦体释卦义。柔谓六二,《乾》为九五,六二以柔居柔,得位得中,以应九五,故曰“应乎《乾》”。《乾》者健也,健而能行,足以济险,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者,《离》之象,刚健者,《乾》之德。二五皆中正,得以相应,君子之道也,故曰“君子正也”。君子心公,公则天下感之,君子道正,正则天下化之,遐迩一体,上下同德,则天下之志皆通矣。惟君子能之,故曰“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以此卦拟人事,全卦五阳一阴,六二一爻,以阴居阴,位得中正,为内卦之主,上应九五。全卦之象,恰如以一女居五男之中,以一女对五男,宽裕温柔,周而不比,众阳和悦,而同心合意,天下皆通。“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不曰应九五,而曰应《乾》,可知不专应九五一爻,而遍应众阳,为“能通天下之志”也。几天下之事,以一人独成则难,与人共成则易,而与人之道,有公有私,公则道合,私则道离,且以私同者其道小,以公同者其道大。譬如平原,一望无垠,绝无隐蔽,是即“同人于野”之象也。内卦《离》为明,为智,外卦《乾》为正,为健。人能得夫《离》之明,《离》之智,以应乎《乾》之为正为健,以此而谋事,则事无不利,以此而涉险,众险皆可涉,即以此而交天下之人,则天下之人志无不通,是率天下而大同也。

以此卦拟国家,上卦为君,至刚至健,威权赫赫,卦中之九五也;下卦为臣,得位得中,文明有象,卦中之六二也。二与五为正应,君臣合志,正明良际会之时也。《同人》之卦,次于《否》后,否则“天地不交,万物不通”,其要在于不能“通天下之志”,惟《同人》为能通之。通则为《泰》,是国家所以济否开泰者,实赖《同人》之力也。《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可知天地不交为《否》,上下相通为《同人》。是故有国家者,君得其位,又当得其刚之中,臣得其位,又当得其柔之中,庶几刚柔相应,上下合志,虽大川之险而可涉,天下之志而能通。且六二之臣,不特上应九五,又必比合初、三、四、上诸阳,一心一德,同朝共济,体《离》之明,法《乾》之行,出以至正,不涉偏私,斯天下之人,正者感而通,不正者亦化而通,安往而不通,即安往而不同哉!

通观此卦,上卦为《乾》,下卦为《离》。《离》本《乾》也,《坤》交于中而生《离》,其象为火。盖《乾》本元阳,火者阳之真气,与《乾》同体,故曰同。天之生人,耳同听,目同视,口同味,心同觉,一人之所是,万人同以为是,一人之所非,万人以为非,亲者同爱,长者同敬,人虽至愚,此心此志,无不同也。故孟子曰:“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也”,“天之所与于我者,不异也”。盖公则无不同,一涉私欲,遂致去《离》乖僻,不可复同,然其秉彝之良,卒不可昧也。是天之所与于我,而其不可昧者,离也;不可异者,乾也。故人秉《离》之明,行《乾》之健,至公无私,自然亨通,险阻化而为平地,虽涉大川,亦无不利,是《同人》之所以亨也。观诸爻无同之象,盖凡人有意求同,便涉于私,私则不同,盖同者不言同而自同也。初九曰“于门”,谓出外无所私呢也,故“无咎”。六二曰“于宗”,虽中且正,以涉宗党之私,为可吝也。九三以刚强居二五之间,强欲求同,虽伏藏三年,终不敢兴,知惧,故不凶也。九四近五,如隔塘耳,知义弗直,弗敢强攻,则为吉也。九五刚健,应二爻明,当其未通,不胜愤郁,一旦贯通,自觉喜悦,故曰“先号咷而后笑”也。上九《遁》居郊外,无意求同,故“无悔”。合而言之,《同人》一卦,初、上二爻,“于门”“于郊”,皆在外也,故无咎悔;二有“于宗”之吝,三有戎莽之祸,五有“大师”之患,是皆同于内,故无吉者。盖“于宗”不若“于门”,“于门”不若“于郊”,“于郊”不若“于野”。总之出外则无党援,亦无阿好,地愈远而心愈公。公则平,平则通,故圣人以四海一家,中国一人为心,斯谓之大同矣。若求同于近,虽同亦私,是以《彖》辞首曰“于野”,可知《同人》之道,当以天下力量者也。

《大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此卦《乾》上《离》下,《象传》不曰火在天下,而曰“天与火”,盖以《乾》为日,《离》亦为日,象相同也,故曰“天与火”,取其同也。《乾》阳上升,《离》火上炎,性相同也,犹人生性无不相同,故曰《同人》。君子法乾之健,以类其族,用离之明,以辨其物;于异中求同,故族必类之,于同中求共,故物必辨之。凡异之不可不明辨,益知同之不容以相混也。即此而推之,知人有善恶邪正之分,心有是非公私之判,君子亦必当类而观之,辨而别之。如周之与比,党之与群,其貌若相似,其心则自别。要必明析严辨,不稍假借,是异其所不得不共,乃能同其所不得不同。此所以为同之大者也。

【占】 问时运:目下大有升腾之象,且得朋友扶助,大吉。

○ 问商业:宜于合资会社等业,大利。

○ 问家宅:得合家和悦之象,吉。

○ 问战征:主军士同心,即宜调兵进攻,大利。

○ 问疾病:是火症也,恐医药有误,宜别求良医。

○ 问讼事:防有同党私庇,一时未可结案。

○ 问六甲:生女。

○ 问失物:须细细于物类中寻觅,乃得。

○ 问行人:即日可归,必与友偕来。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传》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初九居一卦之始,为《同人》之首也。此卦以二爻为主。初变阴下卦为艮,象门,故曰“于门”,亦不愿独同于二,故欲出门以广交也。门以外无所私昵,故“无咎”。《象传》则颠倒其辞曰,“出门同人”,显言一出门外,天地万物,孰不吾同?不曰无咎,而曰“又谁咎也”,盖无咎,第属己言,“又谁咎”,则见门外之人,皆乐与之同,谁复得咎之者?《易》以人名卦者,《家人》《同人》两卦。《家人》者,一家之人,宜位正夫内;《同人》者,天下之人也,宜志通夫外。《易》言“出门”者,《随》与《同人》两卦,《随》曰出门有功,《同人》曰出门无咎,皆以门内为易溺于私,门外则廓然大公矣。

【占】 问时运:目下平顺,宜经营出外,利。

○ 问家宅:一门之内,雍雍和睦,无咎。

○ 问商业:利行商,不利坐贾。

○ 问疾病:宜避地调养,无碍。

○ 问讼事:防有惩役之患,宜预出躲避,可以免咎。

○ 问失物:须于门外寻觅。

○ 问六甲:即时可产,得男。

【例】 一日友人某氏来请占气运,筮得《同人》之《遁》。

断曰:此卦为出门求友之象也。交际之道,宜与善人同,不宜与不善人同。爻辞曰“于门”,《象传》曰“出门”,言出外自得《同人》之助。盖在内则相与者皆亲好,不能无私,私则有咎;出门则往来者皆同与,故无咎也。今占得《同人》初爻,知君必初次出门者也。君可放胆做去,他日必得高位,博众望,可预决也。

某用之,后果大得人望,如占所云。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传》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此爻以阴居阴,文明中正,而为全卦之主,卦中诸阳,皆求应二。二与九五为正应,九五为君,居一卦之尊位,二爻曰“同人于宗”,“宗”尊也,言二得同于至尊。在二与五,刚柔中正,时位相应,可谓尽善,但两相亲密,未免偏私,有失至公大同之量。且三四两爻,求同不得,见二与五,同意亲密,致生嫉妒,即所以取吝也,故曰“同人于宗,吝”。《象传》曰“吝道也”,道字最宜玩味,谓一时即未见吝,而已有取吝之道也。《彖》辞以六二得位得中,曰“亨”,爻义以“同人于宗”,曰“吝”,盖卦体主大同,爻义戒阿党也。

【占】 问时运:目下未佳,虽有相助,而相忌者多,未能百事遂意。

○ 问商业:利于大宗买卖,惟须出纳宜留意。得利。

○ 问讼事:不利。

○ 问家宅:以勤俭起家,得长子之力。

○ 问疾病:有魂归宗庙之象,凶。

○ 问行人:即返。

○ 问六甲:生女。

○ 问失物:被拾者藏匿,不见还也。

【例】 明治三年,占自气运,与将来之方向如何。

我国维新之初,明治元年,有奥羽北越之役,二年有箱馆之征讨,天下之形势未宁。三年干戈既息,天下拭目,以望升平。当是时余大有所感,自以生长商家,惟汲汲谋兴家业,未逞计及国事,兹幸遭遇圣代,得与贵显诸公,朝夕面晤,深荷款遇。在诸公毁家纾难,勤劳王事,皆维新之功臣也,如余者得生长今日,际盛运,而于国家毫无建树,实可耻之甚也。兹愿稍展寸长,勉力从公,冀图深厚之报,为此自占现时气运,与进步之方向。筮得《同人》。

断曰:幕府末路,升平日久,政纲废弛,加以外交事起,当时君子不得其位,小人得逞其奸,上下闭塞,秩序紊乱。于是豪杰之士,所在兴起,天下翕然应之,拔乱反正,一变否极之世,得启今日泰平之盛,是即《同人》之卦也。今筮得此卦,《彖传》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以六二一柔得位中正,应上卦九五之中正,是余居民间中正之地位,上与政府之政略相应,同其目的,“柔”者,谓余本无爵位,才力柔弱。曰“同人于野”,谓余本是在野草莽之臣也。“亨”者,谓余之气运与天下之大势,悉当亨通,凡为国家创兴事业,无不成功也。按《同人》一卦,卦体则主大同,爻义则戒偏私,独“于野”曰亨,盖宜远取于外,不宜近取于内也。且《彖传》曰“乾行”,“乾行”者,自强也;曰“利涉大川”,“利涉”者,兴造舟揖也;曰“文明以健”,“文明”者,创修文学也。卦象所言,皆一一示余着手之方向,且教余取法海外之造作,通行于天下,故曰“为能通天下之志”。

余既得此卦象,惟冀有辅政府剧务万一,区区家资,遑足惜乎!明治三年,决志抛资产,先设飞脚船,便内国之运输;次谋创铁道;次建设洋学校,聘教师于外国,以振起教育之业;布设瓦斯灯于横滨港内,至七年之冬,得成此四大创始工业。此四大工业,当时邦人,实未尝着手,余为之创始也。明治七年,瓦斯灯建成之日,荣邀天皇陛下临幸,蒙赐接见。余当时怀藏先考灵牌,冀得同《观》天颜,又荷宠颁进步首倡敕语。拜受之下,荣何如之!

此卦以第五爻为《同人》之主,以年计之,初爻至五爻,恰是五年。今自明治三年,至七年,其间九三之伏莽,九四之乘塘,多有障碍余事业者,然余公平无私,百折不屈,果得奏效。然物盛必衰,势极必变,是天理之常,余虽乘《同人》之运,得成厥事,若味人事穷通之理,知进而不知退,恐有“亢龙”之悔,即《同人》上九诫之曰“同人于郊,无悔”。是《易》理之妙用也,其旨深矣。迨八年,余居神奈川郊外望欣台,优游逍遥,间玩《易》理,以至今日。爰述《同人》之卦义,追怀往事,附记数语。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传》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戎”者,兵戎也。“莽”者,草深处也。此卦六二,一阴居中,卦中诸阳,皆欲与同。三爻接二最近,欲同之意尤切,然二爻中正,为九五正应,不与三同。三爻过刚不中,性情刚暴,位居二五之间,欲用强而同之。然惧二之中正,畏五之刚健,不敢显发,“伏戎于莽”,以俟其机,上升高陵,以窥其隙,至三岁之久,终不敢兴,亦可见小人之情状矣。其不言凶者,以久而不兴,故未至凶矣,然曰“伏”,曰“升”,其凶已露矣。《象传》曰“敌刚”也者,谓其所敌九五刚健,自知不能胜也;“安行”也者,“三岁不兴”,亦安行乎?《离》为甲,兵戎之象,互卦《巽》,为隐伏之象。此卦九三九四,不言同人者,两爻共有争夺之象,非同人者也。此爻变为《无妄》,其六三之辞曰:“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可以见其有凶咎也。

【占】 问时运:目下直潜伏,三岁后方可出而谋事。

○ 问商业:宜开山林,三年后大可获利。

○ 问家宅:防有盗贼窃伺。

○ 问战征:须防敌军埋伏。

○ 问讼事:虑有意外葛藤,一时不了。

○ 问失物:须于丛草中寻之,或山上草中。

○ 问行人:俟三年后可归。

【例】 明治二十四年,某贵显来请占当年气运,筮得《同人》之《无妄》。

断曰:此卦有公同谋事之象,故曰《同人》。在世间智者少而愚者多,古今皆然。今人往往采取朝野大众之论说,谓之公议,所云谋野则获者是也,故《彖》曰“同人于野,亨”。及三爻刚而不中,强欲求同,不曰“于野”,而曰伏莽,又自知畏惧,终久而不敢兴。其象如是,气运可知,请俟三年后而谋之可也。

后果如此占。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传》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因而反则也。

“墉”者,城垣也。此爻以刚居柔,而不中正,四与二非应,亦非比,而欲强同于二,且中间隔以九三之“墉”并忌二五粮密,故欲“乘其猜”而攻焉。既思九五刚健中正,攻之于义不直,于势亦不敌,必弗能克,故不攻也。即此转念间,悔过而改善,乃得变凶而为吉,谓之“乘其墉,弗克攻,吉”《象传》曰“义弗克也”者,谓不自逞其强,而能反省夫义,是以吉也。“困而反则也”者,谓不义之举,必陷困厄,止其邪念,而所法则也。此卦名《同人》,三四两爻,均有乖象。人情同极则必异,异极则复同,犹国家之治极而乱,乱极复治也。是人事分合之端,即《易》道循环之理也。凡《易》曰不克,皆以阳居阴之爻,惟其阳,故有《讼》,有攻;惟其阴,故弗克也。此爻及《讼》之九二九四,如“不克讼”,皆是也。

【占】 问时运:目下直退守弗动,吉。

○ 问商业:宜垄断货物,待价弗售,后必获利。

○ 问家宅:宜修葺墙垣,吉。

○ 问战征:直坚筑营磊,防敌袭击。

○ 问讼事:今虽不直,后反得胜。

○ 问失物:久后可得。

○ 问疾病:虽凶无害。

【例】 友人来告白:今有一业可兴,请占其成败。筮得《同人》之《家人》。

断曰:此卦有合众兴事之象,其事必关公共利益可知也。九五《乾》之有金力者,与六二《离》之聪明者,阴阳相应而成事,其间有九三九四两爻,嫉妒其利益,于中阻挠,以谋占取之象。足下为占事业,以爻辞观之,知足下或羡彼之事业,谋彼之权利,将夺取而代之乎?足下一时不露声色,惟阴使同意者九三,为之计划,即爻辞所云乘墉,如乘垣而伺敌,潜伏而谋事之谓也。然此事必难遂志,不如中止,谓之“弗克攻,吉”,故《象传》曰“困而反则也”。

后有所闻,果如此占。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传》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了相克也。

“号咷”者,谓悲忧之甚而啼哭也。此爻君位,当与天下同应,若独与二亲密,非人君之道,即非大同之道也。是以为九三九四所嫉妒,隔绝阻挠,使不得与六二相遇,遂致兴师攻克,始得相遇,盖其初以不遇而号咷,今得相遇而笑乐,谓之“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在五与二,刚柔相应,上下相洽,其情似私,其理本正,故《象传》明其“中直”,《彖传》称其“中正”,是师壮而得克也,岂得以私匿病之哉!

又一说:长国家而欲和同众人,其间有猜疑而离间者,使之隔绝而不相遇,极之号咷悲泣,使离间者亦服其德,复得和同而笑乐也。

【占】 问时运:目下正当欢乐之时,从前苦志,今得遂愿。

○ 问商业:虽小有挫折,终获大利。

○ 问家宅:防有惊惶之虑,然终得平和也。

○ 问疾病:先危后安。

○ 问讼事:须请大好辩护士,方能得直。

○ 问行人:防中途有阻,须缓得归。

○ 问六甲:生男。

【例】 明治二十五年三月,余漫游骏州兴津,阅新闻纸,知北海道炭矿欣道会社堀基氏免职。余为是社评议员,遂速归京,与同事涩泽荣一、汤地定基、田中平八等,共为会社周旋,方得协议,评议委员定以汤地与余两名中,充任社长,请愿于该官厅。同事诸君,预问余之诺否,余先取决于筮,筮得《同人》之《离》。

断曰:此卦六二一阴得时,又得中正之地位,上下五阳应之,余之就任社长也。九五之政府,九三之北海道厅长官,九四之大臣,初九之社员,上九远方之株主,不特不倡异议,定必同心喜悦可知也,谓之“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至处之之道,如平原广野,无所隐蔽,一以光明正大为主也,谓之“于野,亨”。余虽不才,于此等事业,久经历验,加之以六百五十万元之金力,与政府补给之利子,余惟公明正大,毫无私曲,可得胜此责任,谓之“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此会社在人迹稀绝之区,凡执工业者,多非常劳动,亦不免暗生情弊,此亦势所必有也。一旦革绝其弊,必生诽谤,然既任其事,自当任怨任劳。谚曰一功能服,百论得快,政理则疑谤自灭,谓之“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即有如九三九四,以不得兴事,生出意外枝节,百计窥伺,相谋窃夺,余当预定目的,终不受其害也,谓之“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也。

余得此占,承诺社长之任,后果如此占。在任五百四十日间,会社之整理,幸博同人之信用,价格四十四圆之株卷,腾贵至八十四元,其十三万株,合计五百二十万元,足见会社之盛运也。以在任之日数除之,平均一日,大凡一万元,是可谓全以道德得之者也。呜呼!谁谓为仁不富乎?谓道德与经济相反者,此乃愚而无知者之言也。夫道德之功效,优于区区之经济,不知其几千百倍也。世之好夸大,言内无实学者,宜知所猛省矣!

【例】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我国与清国讲和约成,将遣大使于清国芝罘,交换条约。时法、德、俄三国,联合告我以不可久占辽东,且聚战舰于芝罘,有动辄起事之势,上下心颇不安。各大臣及机密顾问官等,皆赶西京,余亦闻之至西京,会土方宫内大臣、杜边大藏大臣于木屋町柏亭。两大臣谓曰:今日之势,三国联合迫我,其意有不可测者。我军舰劳数月之海战,且有许多损伤,不复适战斗之用,实危急存亡之秋也。占筮决疑,其在此时乎?余曰:曾已占之,筮得《同人》之《离》,请陈其义。

《同人》一卦,二爻一阴得中正,在五阳之间,辉离明于宇内之象。卦德有文明与刚健,通志于天下时也。今得五爻,则知大事必遂也。法、德、俄三国,联合妨我行为,且欲逞溪壑之愿,聚合军舰于芝罘,又在各要港,悉整戎备,有不愆时期而举事之意,又有夺我所得清国偿金之胸算,其狡计炳如见火。就爻象推究,其中妨阻二五之交者,三四两爻,三爻之辞不云乎?”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伏戎于莽”者,谓自航海之要路,突然袭击之备;“升其高陵”者,谓从旁窥伺其隙也;“三岁不兴”者,谓等机而动,不遽发也。四爻之辞不云乎?“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四与三同意,欲乘隙而起者也,谓之“乘其塘”;然以义有不直,故曰“义不克也”。是亦不能举事而止,故曰“其吉,则困而反则也”。三国之非望如此,天命不许,不足介意也。今得五爻之占,虽忧三国之障,然必得清帝批准条约,喜可知也,谓之“同人,先号咷而后笑”。日后不为宇内各国所轻侮,终得战胜之誉,宜扬国光于万里,谓之“大师克相遇”。占筮如此,我元老何须忧虑?于是两大臣扬眉,不堪欣喜。

后果庙议一如此占,直以商船遣伊东已代治氏于芝罘,交换条约而归。当时三国虽伺我衅隙,无举事之辞,非常之备,无所复用,如《易》辞所示也。

【例】 明治二十九年一月,余避寒于热海,偶得神奈川县吉田书记官报曰:前农商务大臣白根专一君罹大患,入大学病院,内外名医,无所施治,束手待死而已。吾得君之知遇久矣,不堪忧苦,希其万死一生,敢烦一筮。筮得《同人》之《离》。

断曰:白根君疾,一时国医束手,谓症必不治,待死而已。据此占,料君不特不死,且即日愈快,谓之“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其病或必得大汗大泻而愈,故曰“大师克相遇”。但此卦上爻为归魂,今得五爻,则上爻正当明年,明年恐或难保。然上爻之辞曰,“同人于郊,无悔”,此番愈快之后,宜移从近郊闲散之地,远于世累,休息静养,尽我人事,亦足挽回天命,或得无悔。乃记以报之。

后果大患徐徐而愈。德人白耳都氏以下诸名医,不知其快复之理,后余亦访君于病院,面渠夫人,劝以出院之后,宜就闲地休息静养。然君以得复健康,不复应余之劝,翌年果复得疾不治,不堪痛惜。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传》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郊”者,国都之外,旷远之地。此爻在五爻之上,为无位之地。《同人》一卦,卦中五阳皆欲同于六二一阴,三爻与二相比,其欲同之意尤切。四爻非应非比,然以介在二五之间,亦欲强同于六二。五爻与二为正应,惟此爻居上,与二非应非比,孤介特立,置身荒郊之外,较初之于门更远。无私匿之情,免争夺之患,在六爻中,最为完善,谓之“同人于郊,无悔”。盖《同人》之量,“愈远则愈大,国外曰郊,郊外曰野,“于郊”较野殊近,故“于野”则亨,于郊”则第曰“无悔”。《象传》曰“志未得也”,志即“为能通天下之志”而言,其仅曰“于郊”。犹未能通天下之志也,故曰“志未得也”。

【占】 问时运:目下顺适,诸事无所障碍,但宜在闲散之地。

○ 问商业:宜立业于市尘之外,无忧耗损,一时亦未能获大利益。

○ 问战征:宜在荒地屯营。

○ 问失物:于郊外觅之。

○ 问讼事:恐难得直。

○ 问家宅:平顺无灾。

此卦为归魂之卦,若占命数而得此卦,至上爻必死。《师》之上爻,可参看也。

【例】 有相识会社役员某氏来,告曰:近来我会社头取,与大株主之间,颇生纷议。株主欲开总会,改选社员,又有一派赞成当时之社员者,竞争颇甚。余不自知免职与否,请占前途之气运。筮得《同人》之《革》。

断曰:《同人》者,与人相同也。勿论社员株主,皆思其社之利益,非各谋私利者,惟其所为有左有之差,而遂生纷议也。盖此纷议之来,由五爻之头取,与二爻之支配人,其间过相亲密,致启他人之疑,然其疑可不久解也。如足下不偏不党,无所关系,亦无免职之忧,故曰“于郊,无悔”。郊者,田舍之谓,而离市街烦杂之地也。

后果如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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