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雷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42.風雷益(䷩)-高島易斷
卦體上《巽》下《震》,《巽》為風,《震》為雷,風自天來,雷自地出,是以《損》《乾》下畫之陽為《巽》,《益》《坤》下畫之陰為《震》。《益》者益陰,《損》者損陽。陽實,而《乾》為純陽,實之至也,故可損;陰虛,而《坤》為純陰,虛之至也,故曰《益》。且風之勢過暴,必致摧喪萬物,損之而其氣和;雷之威不振,無以鼓動萬物,益之而其氣斯暢,是以損上益下,名其卦曰《風雷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 甲骨文益
▲ 篆書益
「益」字,上從興,橫之則從水,《坎》為水,亦為大川。下從皿,《釋文》「益以增長為名,以宏裕為義」,增長宏裕,皆言其利益之普也。《震》為行,《巽》為利,故曰「利有攸往」。凡卦言「利涉大川」,有取《乾》,有取《坤》,有取《巽》,隨卦取象。《益》上卦為《巽》,變《巽》之下成《乾》,變《巽》之上成《坎》,得《乾》《坎》之氣;《巽》為風,風行最疾,波濤無阻,是以既曰「利有攸往」,又曰「利涉大川」也。
《彖傳》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枚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益》與《損》相對,《損》者,減省也,《益》歸於上,《損》歸於下,未免有剝民奉君之象;益者,增加也,《益》歸於下,《損》歸於上,即孔子加富加教之意也。「民悅」者,即自《損》之《兌》下來,《兌》為悅,民受其益,必感其恩,故悅。下互《坤》,坤道無疆,《坤》亦為民,故曰「民悅無疆」。「損下益上」,謂之「上行」;「損上益下」,故曰「自上下下」。「道」者《乾》道也,損《乾》之陽,益《坤》之陰,《坤》得其益,適以成《乾》之大,顯《乾》之光,故曰「其道大光」。旁通為《恆》,《恆》《彖》亦曰「利有攸往」,《恆》之「攸往」,利在恆久;《益》之「攸往」,利在「中正」,正而且中,是以「有慶」也。「利涉大川」,言木者三,《益》、《渙》、《中孚》是也,皆取《巽》木,《益》則《震》《巽》皆木,卦本三剛在外,四柔在內,有「刳木為舟」之象。乘風而行,蓬蓬然達於北海,蓬蓬然止於南海,斯之謂「利涉」,斯之謂「木道乃行」。《益》動而驕盈,則《益》即變《損》;動而巽順,則所《益》日進。「益下」者,益《坤》也,故悅無疆,而進亦無疆。《乾》為施,《坤》為生,四時百物,並受化育,不可以方隅限,故曰「其益無方」。四時之序,由《震》而《巽》,《益》為正月之卦,風雷始作,膏澤下降,王者體之以益民,有加無已,道亦如斯,故曰「與時偕行」。
以此卦擬人事,所謂《益》者,有益於我謂之益,若於我有益,而於人有損,即不得謂之《益》,必於我有益,而於人亦無損,斯可謂之《益》矣。此謂「損上益下」,要即「裒多益寡」也。以此理家,因其有餘,從而損之,則《損》即為《益》;因其不足,從而益之,則《益》不為《損》。以此治身,已有未克,力為損之,是損所當損;禮有未復,力為《益》之,是益所當益。得其益而往,則無往而不獲益,即無往而不獲利也。坦途可往,「大川」亦可往,惟其「中正」,乃得「有慶」。「木道」,謂《震》《巽》,凡人之所用,莫不各因其利,陸用以車,水用以舟,人力之無遠弗屆者,即賴此木道而行也。動者,《震》也,動而曰進者,得《巽》之順也。推之天地之運行,上施下生,一氣鼓鑄,發育無窮,其為《益》未可限量。人事,一小天地也,亦惟法夫天地,順時而推行已耳。
以此卦擬國家,卦義以「損上益下」為《益》,正為有國家者示一條戒:毋私爾財,毋剝下以奉上,毋足國以貧民。反是謂《損》,即使有孚而無咎,而《損》下終非美名,有國家者所當凜凜也。凡民情莫不欲無損而有益,有益則喜,喜則悅,益愈宏,悅愈眾,所謂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其悅也,誠有悠久而無疆者矣。蓋《益》之道,自上及下,悅之情,自下感上,上下相孚,即五爻所云「有孚惠心」者是也。道即《乾》道,損《乾》益《坤》,乃愈見《乾》道之大而光焉。《乾》為健行,《震》亦為行,故「利有攸往」,以斯而往,往無不利。涉川者,利用舟楫,舟楫以木而成,故曰「木道」。聖人「以美利利天下」,刳木剡木,應時定製,守約而施博,道濟天下,知周萬物,《說卦傳》曰「益以興利」,此之謂也。人主本惠心,行惠政,省方觀民,百廢俱舉,歸於有孚,其益無方。有施有生,天道也,地道也,君道也。與時偕行,一而已矣。
通觀此卦,《損》與《益》名相反,而用相濟。《乾》在下,邦國富庶之象,故《損》下;《乾》在上,朝廷《豐》盈之象,故《損》上。《損》上不曰《損》而曰《益》,厚其本也;《益》上不曰《益》而曰《損》,剝其基也,聖人所以示厚下也。能《損》則《益》,此卦所以次《損》也。「損上而益下」,即自上而下下,上以《益》往,下以悅來,上之益得「中正」也,下之悅在「有慶」也。是上「以美利利天下」,不期悅而民自悅焉。悅至此,將見悅以勞民,民忘其勞,則險難不避,波濤可涉,焉往而不得哉!故「利涉大川」。「益動而巽」,《震》為動,《巽》為順,動而順行,是以「日進無疆」。「其道大光」,《乾》道也;「木道乃行」,《巽》道也,亦《震》道也。《乾》動而為施,《坤》動而為生,不動不見其益,動則見其益,動無方,《益》亦無方。觀夫天之道,隨時而動,故其《益》隨時而行,君子之「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亦隨時而遷,隨時而改。知《益》之在身者如是,即《益》之在天下國家者,無不如是。上下互卦為《剝》,《剝》《象》曰「剝,上以厚下」,其旨與「損上益下」相同。然《剝》六爻多凶,而《益》六爻多吉,所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有《益》之惠,無益之病,故與《剝》上者有異焉。卦與《損》反,六爻亦與《損》先後互反。《益》初「大作」「元吉」,即《損》上之「大得志」也。《益》二「十朋之龜」,即《損》五之「或益」之龜也。《益》三「用凶事」,即《損》四之「損其疾」也。《益》四「遷國」,即《損》三之得友也。《益》五「有孚惠心」,即《損》三之「中以為志」也。《益》上「莫益之」,即《損》初之「酌損之」也。其辭或相因而來,其義或相濟而成,其旨或相反而為戒。《語》曰:「節用而愛民,使民以時」,《損》者《節》用,《益》者愛民,「時」即「與時偕行」之義,國道之要在是焉。
《大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雷者,二氣之升降、進退、周旋以相損益者也。故《震》上《巽》下為《恆》,《象》曰「雷風恆」,《巽》上《震》下為《益》,《象》曰「風雷益」。象以風雷易其位,蓋以風雷相遇,天地之間,上下無常也。以方位言,《震》為卯,《巽》為辰巳,由《震》而《巽》,其行也順,故其為《益》也宏。君子法之,見人之善則屈己以從,見已有過,則返躬自訟。故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勇,謂之「見善則遷,有過則改」。「見」、「有」二字,可以見人己之分界。王弼曰:「遷善改過,益莫大焉。」
【占】 問時運:迅雷烈風,正當運途振作之際,改舊換新,在此時也。
○ 問戰征:電逐風行,正可一鼓而平。
○ 問營商:有利則貿易,無則改售,宜迅速,不宜遲緩。
○ 問功名:風雷合《益》,大得志也。
○ 問疾病:是肝木太盛之症,治宜損陽扶陰。
○ 問婚姻:《震》男《巽》女,天然配合。
○ 問家宅:此宅防有雷擊風摧之患,完者宜修葺之改作之,朽者宜改作之。
○ 問訟事:返躬自省,怒息氣平,訟事自罷。
○ 問失物:已經遷改變易,不可復得。
○ 問六甲:單月男,雙月女。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傳》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大作」者,天子巡狩之事,所謂「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其他祭告、賑貸、遷國,皆「大作」也。《震》為作,《巽》為利,《乾》為大,為元,《坤》為用,為厚,「厚事」,即「大作」。初居內卦之下,事之始也,王者舉大事,建大功,利益計夫恆久,規則定於首圖,故「利用為大作」。在初,其事與天下共為之,其《益》亦與天下共享之,斯下中樂事趨公,願效其勞,不以其事為上之事,直以其事為己之事也,故得「元吉,無咎」。《象傳》以「下不厚事」釋之,謂不以其事厚重而難為,乃以其事輕易而樂從,踴躍爭先,「吉無咎」焉。或雲《震》屬春,《巽》屬春夏之交,「大作」者,東作之事,《繫辭》所云「耒耜之利,以教天下,盡取諸益」。其說亦通。
【占】 問時運:好運初交,可以與作大事,無不如意。吉。
○ 問戰征:兵隊初交,即可一戰以成大功,有吉無咎。
○ 問營商:初次營業,資本既厚,經營亦大,可獲大利,且能悠久無咎。
○ 問功名:可望大魁天下,大吉。
○ 問家宅:此宅新造,屋宇寬大,大吉無咎。
○ 問婚姻:大吉。
○ 問訟事:此訟為公眾大事,非關一己私憤也。無咎。
○ 問行人:在外正當謀事立業,一時未歸。
○ 問六甲:生女。
【例】 明治二十四年,占秋收豐歉,筮得《益》之《觀》。
斷曰:此爻虞氏以「大作」為東作,即《繫辭》謂耒耜之利取諸益,與所佔秋收,爻象適合。爻辭曰「利用」,曰「元吉」,曰「無咎」,知收成必豐無歉。卦名曰《益》,卦體曰「益下」,年穀豐登,千倉萬箱,正如《彖傳》所云,「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吉莫大焉。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象傳》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十朋之龜」,解同《損》五,《益》二之龜,即《損》五之龜也。《損》五以龜奉上,《益》二即以下所奉者,轉而益下。龜之益人,其靈爽足以世守,非在一時之吉也,故曰「永貞吉」。二居《震》之中,當位應《巽》,《震》為帝,為祭,故曰「王用享於帝」。「王」指九五,五用二之朋龜,告享於帝,以乞上祐,吉莫大焉。《郊·特牲》曰:「卜郊受命於祖廟,作電於禰宮官」,是為享帝用龜之事。《象傳》以「自外來」釋之,以《益》為內,《損》為外,龜自《損》來,故謂「外來」也。
【占】 問時運:主得意外之財,且能世守,永吉。
○ 問戰征:古者行軍先卜,出師必禱,此爻均吉,其戰必克。「自外來也」,可由外而攻之也。
○ 問營商:貝貨即貨幣也,「十」,數之盈也;「或益之」者,疑有神助也。營商得此爻,必獲厚利,永吉。
○ 問功名:古者命相舉賢,皆從枚卜,既得吉兆,其顯可知,故曰永吉。
○ 問疾病:禱之即愈。
○ 問家宅:二至四為《坤》,《坤》為安,為土,有安宅之象。《坤》「利永貞」故曰,「永貞吉」。此宅可以久居也。
○ 問婚姻:《震》《巽》為長男長女,卜鳳之兆,自昔稱祥,百年好合,故得永吉。
○ 問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來,請占某富紳家政,筮得《益》之《中孚》。
斷曰:二爻處內卦之中,體柔當位,卦名曰《益》,已知伊家內政得當,有益無損也。《漢書·食貨志》云:「人用莫如龜」,龜者貨貝;「十朋之龜」,「十」,盈數,富足之象。「或益之」者,不知誰為益之也。《象傳》曰「自外來也」,蓋謂其《益》有來自外者也。《正義》謂二居《益》用謙,物自外來,朋龜獻策,弗能違也,故曰永貞乃吉。享帝者,謂明靈降福,報告於天也,即《損》五所謂「上祐」,「上」,天也,「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其在斯乎?今占某富紳家政,得此爻辭,知某富紳家風清正,內政修明,卜之而蓍龜呈祥,禱之而神明賜福。家道之盛,日進日益,蓋有應乎時,得乎天,可大可久,而未有艾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傳》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三以陰居陽,處《震》之極,是動而求益者也,故曰「益之」。下互《坤》,《坤》為用,為事,為死喪,故曰「用凶事」。《益》在於三,民信素著,不特處常為益,即處變亦為《益》。蓋《益》非私己,用適其時,志在拯凶,事得無咎,故曰「無咎」。三動體《家人》,《家人》上爻曰「有孚威如」,《震》為應,誠心相應,有威孚之象。三當內外卦之中,《震》又為行,故曰「有孚中行」。《震》為諸候,又為告,故曰「告公」。《周禮》,「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毛氏西河雲,「凡王者憂凶之禮,出珍圭以致王命,使恤凶之地,或去其征,或弛其政」,此即《益》下之「用凶事」者也。圭為符信,所以示信,以通上下之情也,故曰「告公用圭」。《象傳》以「固有之也」釋之,謂《益》「用凶事」,在民若第知為益,而不知為凶,以為其事為固有之也。夫《益》而至於「用凶事」,斯真其益之無方矣;。凶事而若「固有之」,愈見民悅之無疆矣。初爻《象傳》曰,「下不厚事」,意亦相同。
【占】 問時運:運途多歉,以其素行誠實,人皆信之,可以無咎。
○ 問戰征:兵本凶事,又陷危地,幸眾軍同心戮力,得奔告大營,獲救出險,無咎。
○ 問功名:先苦後甘,先難後獲。
○ 問營商:諺雲「欲求富,走險路」。
○ 問家宅:此宅多凶,惟有中行之德,斯能逢凶化吉。
○ 問婚姻:恐從喪服中成親,然無咎也。
○ 問訟事:須訴之上官,乃得准信,罷訟。
○ 問失物:恐涉詞訟。
○ 問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來,請占氣運,筮得《益》之《家人》。
斷曰:爻辭曰益用凶事,是能極凶濟危,為《益》之至難至急者也。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是必所益之事,得中行之道,可見信於人,即告諸上官而無不允行也。今足下占氣運,而得此爻,知足下有過於求益之心,一涉私己,咎有難免,幸而志在救凶,素行中正,又能實心辦事,可以無咎。此皆就爻象而論也。近聞足下設立移民會社,於西亞米利加地方,收買土地,創辦開墾牧畜之業,使無產之徒,各就其業,爻辭所云「益之用凶事」者,蓋指此也。邇來貧民信之,紛紛遷徒出外,即爻辭所謂「有孚中行」也。政府以足下創此拯凶濟危之大業,為之賞譽嘉獎,即爻辭所謂「告公用圭」之義也。至四爻曰「從,利用為依遷國」,其辭愈明。五爻曰「有孚惠心」,其德愈新。《象傳》曰「大得志也」,正足下得志之時也。
【例】 明治二十五年四月,余就任北海道炭礦鐵道會社長,一次巡行鐵道礦山,地當嚴冷,凍雪未消,一時胃寒罹疾,止宿札幌旅店,就札幌病院長診察,發熱超四十度。翌朝約將入院,因之一筮,得《益》之《家人》。
斷曰:此卦名曰《益》,《益》之為言增也,於病亦然。爻曰「益之用凶事,」在病恐愈增凶也。至翌日則當四爻,四爻有「利用」「遷國」之辭。
余篤《易》占,決計帶疾發程,遂告病院長,請給藥劑,院長止而不聽,即夜自小樽搭汽船,翌朝至函館。忽得札幌來電,報昨夜札幌市中失火,余所止宿旅店,已被回祿,乃知《易》機所云,有不在病,而在火者,其神妙誠不可測也。時札幌新聞社所論,謂余舉動,有預知有火而去者,然余因病而占,就病論病,第知為凶,猶幸無咎,故得力疾而行,並未嘗推測火災,今災後推繹,乃知變卦為《離》,《離》為火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傳》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四居《巽》之始,與初相應,與三相比。初曰「利用」,故四亦曰「利用」;初曰「為大作」,四之「遷國」,即「大作」之事也。三曰「中行」,曰「告公」,故四亦曰「中行告公」,三四皆當內外卦之中,故皆為中行。「告」,指三,「公」,指四,以四為《益》主爻,三欲益下,恐四阻之,是以告於四也。「公從」者,四從之也,上互《艮》,《艮》為社稷,下互《坤》,《坤》為國邑,《震》為奔走,《巽》為進退,皆有遷之象,故曰「遷國」。卦體本為《乾》《坤》《否》,《否》五爻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有國難之憂焉;《否》《象傳》曰「儉德辟難」,有遁避之意焉;《否》變而為《益》,故利用遷國。《左傳》隱公五年,《傳》曰「我國之東遷,晉鄭焉依?」盤庚曰:「視民利用遷」,皆以遷為益者也。《象傳》以「益志」釋之,謂四從而遷之,四之志,惟在《益》下也。按《震》為東方,《巽》為東南,《易》當殷周之際,「遷國」者,指太公遷歧而言,岐屬殷西南,為《坤》方,是明證也。
【占】 問時運:目下有難,宜擇善地暫避。
○ 問戰征:宜退兵移營,急請救援。
○ 問營商:宜稟告店主,改遷別地,另開市面。
○ 問家宅:宜遷居。
○ 問功名:不成,須改就別業。
○ 問婚姻:須別尋媒妁。
○ 問失物:不得。
○ 問六甲:生女。
【例】 友人來請占某貴顯氣運,筮得《益》之《無妄》。
斷曰:卦象為損上益下,爻象為動眾遷國,某貴顯身任當道,為國為民,正合此象。我國寰海平定,固無盤庚遷殷,太公遷岐之事,惟近來為開拓北海道地面,使內民移住。天皇陛下議就北海道建築行宮,為避暑計,爻辭所云利用遷國,意者其在此乎?且聞移民之議,某貴顯實主其事,爻所云「中行告公」,謂某貴顯秉中行之德,創利用之謀,進告於天皇,得以允從而行也。此為國家開化之盛業,即可卜貴顯運命之盛行也已。
友人大喜曰:爻辭精切的當,誠吉事之占也,當速回告某貴顯。匆匆辭去。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傳》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太得志也。
五爻剛健中正,得位居尊,為《益》之主。以惠為益,其益越大,以心行惠,其惠愈宏,是以實心行實惠,心無盡,惠亦無盡,故謂「有孚惠心」。自初爻以來,凡巡狩、祭告、賑災、遷國,無一非惠民之事,即無一非惠民之心,所謂「乾元以美利利天下」者,即此心也。事之《益》,其吉待問,心之惠,其吉不待問矣,故謂之「勿問元吉」。信惠之施於下者,在我為心,下之受此信惠者,目之為德;九五得《坤》氣,《坤》為我,故謂之「有孚惠我德」。「問」,問卜也,古者舉大事,必卜之,以決吉凶。以惠行政,勿疑何卜?「元吉」,即從初爻「元吉,無咎」來,上以孚惠下,下即以孚德上,下上交孚,上益下而上亦受其益也。《象傳》以「大得志」釋之,謂本此惠心,行此惠政,天下皆受我德惠,而中心誠服,正可得志而有為也,故曰「大得志也」。
【占】 問時運:「心好無歹運」,以仁存心,事無不吉,不待問也。
○ 問營商:以義為利,誠實相交,利益與共,以此為商,利益廣矣。
○ 問功名:實至名歸,大吉。
○ 問戰征:罰必信,賞必公,戰無不克,大吉。
○ 問家宅:此為仁里德門,勿問而知為善人之室也,大吉。
○ 問婚姻:非親即友,必是舊交,「勿問元吉」。
○ 問六甲:生女。
【例】 友人某來曰:欲以某氏子為養嗣,占前途吉凶。筮得《益》之《頤》。
斷曰:九五《坎》爻,《坎》為孚,為心,為美,亦為後,故爻辭曰「有孚惠心」。美,即吉也,為後者,適合足下養嗣之占也。卦以損上益下為《益》,就嗣論,《益》在損父益子。「有孚惠心」,是父以誠實之心,授惠於子,子必樂為其子,不待問而知其吉也。子既受父之惠,當必有以報父之德,將承父之業,繼父之緒,必興父之宗,故曰「有孚惠我德」。《詩》所云「為他人子,為他人子」,可不必詠也。
【例】 明治二十八年,占我國與清國交際,筮得《益》之《頤》。
斷曰:此卦內卦為雷,其性動,外卦為風,其性順;內卦屬我,外卦屬清,即可見兩國之動靜矣。卦名曰《益》,知兩國必互受其益。爻居九五,應在六二,二內,五外,亦當以二屬我,以五屬清。二爻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在我國得此十朋之益者,即清之償款是也。「永貞吉」者,謂其吉不徒在一時也。五爻曰,「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謂清與我國,從此議和以後,不問而知其元吉。論歐洲各國,虎視耽耽,惟圖損清而益己,或侵其地,或奪其利。在清固守舊政,不知改圖,其為外邦所損削者,亦不知凡幾矣。而我與清幅員相鄰,當思有利共享,有益共受,以共保此東海之國也。《象傳》曰,「大得志也」,不為歐西各國所輕視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象傳》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九,陽剛居外卦之極,是求益而過甚者也,太過則變,變則不為益而為擊矣。聖人觀象設卦,以「損上益下」為《益》,其心本偏在厚下,至上九,為上之益下者已多,轉而責下之益上,非待「莫益之,」夫且「或擊之」。「或」者眾而未定之辭。上動體為《屯》,「屯其膏」,即「莫益之」之謂也;反卦《損》,《損》上為《艮》,《艮》為手,故稱「擊」也。《巽》為進退,為不果,是無《恆》也;上動為《坎》;《坎》為心,本以《益》下之心,易而為《益》上之心,是無《恆》也。旁通為《恆》,《恆》上曰「振恆,凶」,振恆致敗於垂成,無《恆》不可以持久,故皆凶也。《象傳》所云「偏辭」者,謂其心之偏而不公也。「外來」者,謂其擊之出於意外也。
【占】 問時運:好運已退,貪心過甚,防有意外之禍。
○ 問戰征:不待添兵加餉,即可進擊。
○ 問營商:專求利己,所謂不奪不厭,必啟爭端,凶。
○ 問功名:奪人之功以為名,其名必不久也,凶。
○ 問家宅:此宅地位太高,有害無利,不可久居。
○ 問婚姻:恐不能偕老。
○ 問訟事:訟事無恆,轉凶為吉。
○ 問行人:防中途有盜劫之患,凶。
○ 問失物:或已打破,不可得也。
○ 問六甲:生女。
【例】 友人某來,請占氣運,筮得《益》之《屯》。
斷曰:卦名曰《益》,本有大得利益之象。今佔得上爻,上爻居《益》之極,物極則變,恐非特無益,且有損傷之患。爻辭曰「莫益之」,是無益也;曰「或擊之」,是被傷也;曰「立心無恆」,謂人心不測,反手為雨,覆手心雲,防有意外之變也;終之曰「凶」,明言其占之不吉也。爻象如是,足下當有戒焉。
友人聞之,頗為心憂。後據所聞,此友一日至某家,商借千金,適某家藏金無為多,僅借得五百元,懷之而歸。途過某友家,告以其故,曰今因商要用款,約需千元,頃向某氏,貨得其半,復欲向君假取,以足其數。此友即以囊乏余金婉辭,不知此友近遭破落,知其攜有巨金,忽生不良,伺其歸途,乘間襲擊,奪其金而去,某氏失金,又被重傷。日後此友就縛,始知奪金者,即為此友,倍感《易》理先示其兆也。
【例】 明治二十六年某月,受親友雨宮敬次郎之囑,占銀貨漲落之結局,筮得《益》之《屯》。
斷曰:此卦下卦為《震》,《震》為玄黃,上卦為《巽》,《巽》為白色,白色銀,黃色金也。卦象《巽》上《震》下,是為銀高金落,可知銀之出產,多量於金也。爻辭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莫益之」者,為價不再漲;「或擊之」者,謂價必損減「或」者,將然之辭;「勿恆」者,謂時價無定也。上爻變而為《屯》,《屯》者,難也。銀貨下落,市面皆受困難,必待出《益》入夬,夬者決也,將決去其弊,使銀貨時價,再得復舊也。若第以紙幣充行,恐未可永久繼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