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断易精蕴:千金赋
王虎应译(此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夹杂有日语文言文,因此翻译的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刑害不宜临用,死绝岂可持身。
用神如果遇到日月,动爻等成三刑,诸占都不吉。所占之事难成。占病难治疗,占终身运气会有祸患,占妇女不贞,占文书有破绽,占诉讼有罪行,六害必三刑轻,可以类推。化刑害也是这样看。根据衰旺生克,分辨轻重程度。
如果用神等绝于日,或者动化绝,诸占皆为不利之兆。但如果用神旺相,其害轻,如果泄气其害严重。死的用法前面已经论述过了。
动逢冲而事散,绝逢生而事成。
此句在讲发动之爻被日冲的情况,文中说是冲散。前面冲破章节讲过,不能一概而论。今举例说明。如果日辰冲发动空亡的爻称之为冲实,就会成为有用之爻,发动不空,用神没有出现,化出的用神被冲,称之为散。或者冲脱。本句的含义就在这里。冲散之爻力量弱了,吉也不能以吉论,凶也不能以凶论。
卦中世爻或者用神,绝于日辰或者月建,如果得日月,或者动爻有一个地方生,此为绝处逢生,好比大旱时候的草木遇到雨露,勃然而生,诸事向好的方向发展。所以事情容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