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断易精蕴:相刑相关
王虎应译(此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夹杂有日语文言文,因此翻译的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比如申是阴开始,寅则的阳的开始,互相自持,互不相容,所以相刑,前面的寅巳也的一个道理。另外五行之中,金火刚强,水火柔弱,刚强就会自伐,所以酉金与午火,自持刚强而伐我,取自刑之理,水火原本柔弱,不取自伐之理,而是取相生自伐之理,所以子卯相刑,亥是生木之根,辰是水库,所以辰亥都是自刑。
三刑用于判断的要领如下。
一、 如果卦中三刑的地支不全,或者日月上也没有,三刑不成立。
比如卦中用神为巳,有寅木发动,少一个申,就不能成为三刑,但如果日月有一个是申,这个时候三刑就具备了。另外辰午酉亥虽然本身都是自刑,但里面少了其中一个地支自刑也不成立。•如果日月凑齐了,也就成立了。
二、用神虽然被刑,或是日月来刑,或者动爻来刑才能成立,安静的爻不参与三刑,没有意义。另外自刑,比如用神辰土发动虽然是自刑,如果自身不发动也是不成立。
三、用神休囚,再被其他爻克制带三刑,就会增加凶的力量,如果用神旺相,又得生扶,此三刑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