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孔子說:“質樸多於文采,就會顯得粗野鄙俗;文采多於質樸,就會流於浮華虛榮。文采與質樸能夠均衡,這之後才可以成為君子。”
質:朴也,質樸。按:質樸是本質,是根本;只有質,而沒有文華的學習和提升(升華),則會顯得粗野鄙俗。
文:華飾也,文飾也,可以看作“文華”,通俗說就是“文采”。按:文華能令人燦然可觀,然而沒有忠信質樸作為根基,往往會流於浮華虛榮。
野:鄙野、鄙略,即粗野鄙俗。《禮記》:“敬而不中禮謂之野。”
史:指宗廟中的祝史以及負責掌管文書者,多有聞見。包咸:“史者,文多而質少。”按:質勝或文勝,野或史,二者都是一偏。
《四書駁異》:“史乃祝史之史,知其文而不知其文之實,《郊特牲》所謂‘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
《正義》:“策祝文勝質,則《禮》所譏‘失其義,陳其數’是也。史官文勝質,則當時記載,或譏為浮誇者是也。”
彬彬:如同“班班”,物相混雜而又恰到好處的意思。包咸說“彬彬,文質相半之貌”,即文質不相偏也。《廣韻》:“文質雜半曰彬。”陳祥道:“彬從林,質也;從彡,文也。”《四書解義》:“此孔子為人之治身而言。”
君子:成德之人。另一解指在位者言,則“文質”具體解釋到禮上,參考附錄所引《論語正義》之文。
《論語註疏》曰:此章明君子也。文華質樸相半,彬彬然,然後可為君子也。
蔡節曰:質勝於文,則失之野;文勝於質,則失之史。唯文質相濟,而不偏焉,然後為成德之君子。
李炳南曰:彬彬,融和之相。文與質均衡交融,言行文雅而又真實,合乎中道,是為文質彬彬的君子。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欲人去文質之偏勝,以進於成德也。人之一身,內有忠信、誠慤之本然者為質,外有威儀、文詞之燦然者為文。相為表裡,不可偏勝。彬彬然適相勻稱,然後為成德之君子矣。由此推之,凡人心風俗、禮樂教化,皆行以實意而濟之以文,斯上下通行,萬世無弊也已。
朱子曰:學者當損有餘,補不足,至於成德,則不期然而然矣。
楊氏曰:文質不可以相勝。然質之勝文,猶之甘可以受和,白之可以受采也;文勝而至於滅質,則其本亡矣。雖有文,將安施乎?然則與其史也,寧野。
劉宗周曰:文與質,華實之稱也。若彬彬,直是渾然無跡,適得乎禮樂之中矣,故曰君子。質勝文勝,氣質之病也;文質彬彬,學問之功也。
張栻曰:文質偏勝,則事理不得其中,故必以彬彬為貴也。彬彬者,內外相濟之意,非涵養深厚者莫能然也。夫有質而後有文,質者本也。然質之勝則失於疏略而無序,故當修勉而進其文,是則文者所以行其質也。若文或勝焉,則失於繁冗而沒實,故當敦篤而反其質,是則質者所以約其文也。此道問學,以進於君子者也。
陳祥道曰:二者皆非中道而已。俗之好質者則曰:“質而已,何以文為”;好文者則以文滅質,以博溺心。此孔子所以言:“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也”。孔子曰:“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彬彬之謂也。
江謙曰:尊德性而不道問學,謂之野;道問學而不尊德性,謂之史。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故文質彬彬也。
蕅益大師曰:質,如樹莖;文,如花葉。還有一個樹根。由有樹根,故使莖枝花葉皆是一團生機。彬彬者,生機煥彩也。
雲門隱者曰:此章言中庸之道也,文質不可偏勝,而有以治其身者也。
《論語述何》曰:文質相復,猶寒暑也。殷革夏,救文以質,其弊也野;周革殷,救野以文,其弊也史。殷周之始,皆文質彬彬者也。春秋救周之弊,當復反殷之質,而馴致乎君子之道。故夫子又曰:“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先野人,而後君子也。
陳祥道曰:野非君子所尚,而孔子欲從先進者,姑以救弊雲耳。
《論語正義》曰: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謂之中。失其中則偏,偏則爭,爭則相勝。君子者,所以用中而達之天下者也。當時君子非質勝文,即文勝質,其名雖稱君子,其實則曰“野”曰“史”而已。夫子為之正其名、究其義曰“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言非文質備,無以為君子矣。其無以為君子者,以君子必用中於民,若文質偏勝,無以示民;民無所效法,而何以為稱其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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