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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漸卦第五十三_李守力周易詮釋漸卦_風山漸卦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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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
周易詮釋》:漸卦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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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經文】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解讀詮釋】
 
【53.1】
漸:女歸吉,利貞。
【白話】
漸卦:女子出嫁吉祥,適宜守持正固。
【解讀】
○漸卦,下艮上巽,風山漸卦。《序卦傳》:“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周易》第52卦為艮,艮為止,止到了盡頭就重新開始漸進。漸,是有次序地行進。歸,女子以夫家為家,故出嫁曰歸。按《儀禮·士昏禮》,古代女子出嫁,男方家要經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程序依次進行。故《雜卦傳》云:“漸,女歸待男行也。”
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納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
納徵: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
請期:即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親迎:即新郎親至女家迎娶。
○《周易》中有五個卦是取自男女婚姻關係(爻辭不計),這五個卦是咸、恆、姤、漸、歸妹。五個卦同是講夫婦、男女關係,又各有不同的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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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婚姻卦的特點分別是:咸卦是自然屬性,恆卦是道德屬性,姤卦是失德屬性,漸卦是禮儀屬性,歸妹是制度屬性。
1.咸卦是自由戀愛卦,是婚姻的自然屬性、動物屬性。咸卦下為少男,上為少女,象徵青春男女的愛情。《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咸即感,是男女愛情感應的自然表現,此時少女的地位高於少男的地位(動物界也大都如是),故咸卦下艮而上兌。
2.恆卦是夫婦家庭永恆之道。《序卦傳》曰:“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父系社會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所以恆卦下巽長女上震長男,成家的男女雙方是成熟的青年,所以區別於咸卦的少男、少女,而代之長男、長女。
咸卦為《周易》第31卦,恆卦為《周易》第32卦,32為《周易》64卦之中,是六十四卦的中心。男女相感而生愛,因愛而有婚姻,這符合天地自然法則。
3.姤卦為男女關係的失德屬性。《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在六十四卦卦序中,姤卦代表日食之初日月相遇,月為柔,日為剛,當日食發生時,很象月亮主動與太陽相遇,故曰“柔遇剛”。因為日食(日蝕)是日月陰陽婚遘,但卻是陰氣侵蝕陽氣,而日食的持續時間不過一個時辰,這就像閃電結婚又閃電離婚,故言“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姤,古本作遘。楚簡《周易》作“敂”。帛書《易》作“狗”,帛書《衷》篇作“坸”、“句”。後之“苟合”、“媾合”、“邂逅”詞語來源就是姤卦。帛書《易》寫作“狗”,似乎是為了強調姤卦男女關係的失德屬性。
姤卦下巽上乾,乾在上為主,乾代表成功男人,乾為君、為金,或為貴人,或為富人。社會上失德的“苟合”往往是成功男人的婚外戀。姤卦卦辭“女壯,勿用取女。”“女壯”,女子強壯實為女子之病也,巽為“近利市三倍”,此“女壯”乃見利而失身也。
4.漸卦是男女婚姻的禮儀屬性。漸為有次序的行進。古代女子出嫁,男方家要經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步驟循序漸進地進行。故《雜卦傳》云:“漸,女歸待男行也。”
漸卦下艮上巽,先儒以為下艮為少男,不確。漸卦為古代貴族的正妻制,《周官》“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男子不可能是不足十五歲的未冠小子。漸卦上巽長女為正妻,女子以夫家為家,下艮為止為歸,正是長女之夫家也。漸卦也可以稱為“女歸”,上卦巽為女,下卦艮為歸也。
5.歸妹卦是古代婚嫁中的姪娣[zhí dì]制度。《儀禮·士昏禮》鄭玄註:“古者嫁女,必娣姪從之,謂之媵[yìng]。”《公羊傳·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這是說女子出嫁,嫁到夫家作正妻,隨嫁的有“姪和娣”(即“媵”),“姪”為出嫁女子兄長的女兒,“娣”為出嫁女子的妹妹。她們過去只能作為庶妻,年齡不夠,結婚三個月後回母國等待幾年,到十五歲,再送歸夫家。歸妹卦反映的這種姪娣制度為當時社會所認可。
歸妹卦下兌為少女,就是隨嫁的“姪和娣”(“媵”),因為年齡尚小為少女,故稱為“妹”,上震代表娶妻與媵的長男。歸妹卦屬於當時的婚姻制度,與漸卦女子在外等待男方婚前六禮的正妻制不同,歸妹之少女是陪嫁媵妾制,不待六禮而嫁,直接隨從正妻(相當於陪嫁)送至夫家,故兌卦在內,震卦在外。
歸妹卦名直接取自卦象,上卦震長男是娶妻之主,下卦兌為陪嫁之妹也。此所以歸妹與漸為互覆卦。
 
【53.2】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白話】
彖傳說:漸,是循序漸進,如此女子出嫁吉祥。行進得乎其位,前往有功;行進符合正道,可以端正邦國之政。其卦主九五之位,陽剛得中;艮止而巽順,行動沒有困窮。
【解讀】
○《彖傳》從訓詁、爻位、卦德三個方面闡述漸卦:
(一)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此釋卦名、卦辭。
漸,《說文》:“漸水出丹陽黟[yī]南蠻中,東入海。”段玉裁註:“蓋浙江者,崏[mín]江之委。漸江者,錢唐江源流之總稱。二水古于山陰相合。故可統名之曰浙江。”漸,即錢塘江,俗稱“之江”、“曲江”,“之”字金文、籀[zhòu]文從止,有曲折之象,故《彖》曰“漸,之進也”,之進,即曲折漸進也。
歐陽修曰:“夫婦所以正人倫,禮義所以養廉恥,故取女之禮,自納采至於親迎,無非男下女而又有漸也。故漸之《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者是已。”
(二)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此以爻位、爻義釋“利貞”。
梁寅曰:釋利貞之義也。卦自二至五,陰陽各得正位,此所以進而有功也。“進得位”,以位言;“進以正”,以道言。得位之正而不以正道,則國不可治;能以正道而不得正位,則功不可成。位也者,成功之基也;道也者,正人之本也。
李光地曰:《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濟》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漸》皆曰“以正邦也”。蓋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之意也。

(三)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貞正有爻位之正,有德義之正。“其位,剛得中也”,此釋卦主九五,爻位既中且正。“止而巽,動不窮也”,此釋卦德之正。
程頤曰:內艮止,外巽順,“止”為安靜之象,“巽”為和順之義。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內止靜而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李守力按:
漸進之義,源自女歸之象。人之進事而有功,臣之進朝而正邦,士之進道而不窮,皆漸進有序也。因漸進有序,止而巽,德義之正,故漸卦上九沒有窮極之凶。
 
【53.3】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白話】
象傳說:山上有木,是漸卦的象;君子由此領悟修養賢德、改善風俗,必須是逐漸累積而成。
【解讀】
○居,積也。善,動詞,改善也。善俗,王肅本作“善風俗”。
巽為入為居,巽為風,賢德如風;艮為山野為俗。故曰“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李光地曰: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山上有木,高大之木也。凡木始生,枝條驟長,旦異而夕不同;及既高大,則自拱把而合抱,自捩[liè]手而干霄,必須踰年積歲,此升與漸之所以異也。

馬振彪曰:漸之義,以居德善俗為訓,德以漸而成,俗以漸而化,皆非欲速者所能奏效。眾山學山,不至於山,一成不變,不以漸也;眾水學海,而至於海,盈科而進,實以漸也。故事以躁進而僨,功以循序而成,此漸卦之要義也。

 

閱讀以下爻辭請參考:《周易密鑰·論漸卦六爻爻辭中心主題》。

《儀禮註疏·士昏禮》鄭玄曰:“用雁為摯[zhì]者,取其順陰陽往來。”故漸卦以鴻雁為喻。《白虎通·嫁娶》:“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
 
【53.4】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白話】
初六:鴻雁漸行到水邊;年輕後生遭遇險情,蒙受責備,沒有咎害。
象傳說:年輕後生遭遇險情,道義上講沒有咎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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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鴻漸於干:
二至四互坎為水,初六鄰之,故“鴻漸於干”(岸)。艮為少男,為小子,初六幼稚,居位不正,鄰近水邊險地,敵應六四,敵比六二,故遭長者責備。惟初六柔爻為靜,能漸進勿躁,故無咎。
“鴻漸於干”是說鴻雁的雛鳥(小子)實習的情景。雛鳥在水邊玩耍,出於貪玩的天性,天敵出現了卻茫然不知,它的雙親發現了危險,發出驚叫(有言),護送雛鳥隱蔽於岸邊附近草叢中,故“無咎”。
初爻所以不涉及戀愛問題,是因為年輕後生心智尚未成熟。這時應勤於向長者學習,謹慎做事。
○《釋文》“於干”:“鄭云:干,水傍,故停水處。陸云:水畔稱干。毛傳《詩》云:涯也;又云:澗也。荀、王肅云:山間澗水也。翟云:涯也。”
干,即今“岸”字,《說文》:“岸,水厓而高者。”帛書《易》作“淵”,楚簡《周易》作“640-128”[jiàn]。《詩經》“干”與“澗”通用。《說文·水部》:“澗,山夾水也。”640-128,兩阜夾水,會意,亦“澗”字。又,《說文》:“淵,從水象形,左右岸也,中象水貌。”是“淵”、“澗”,皆與“640-128”相通。
 
【53.5】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白話】
六二:鴻雁漸行,在水中盤旋,又吃又喝樂悠悠,吉祥。
象傳說:又吃又喝樂悠悠,不是為了白白吃飯。
640-130
【解讀】
○鴻漸於磐 [pán]:
磐,馬融、虞翻、王弼皆訓為磐石,非也。《史記》《漢書》引《易》作“鴻漸於般” [pán],熹平石經《周易》作“般”。帛書《易》作“坂”[bǎn],楚簡《周易》作“[阪/土]”[bǎn],皆是音近假借,“般”是本字。屯卦初九“磐桓”,磐,通“般”,《說文》:“象舟之旋,從舟從殳[shū]。殳,所以旋也。”
六二已進入互體坎卦,坎為水,二至上連互風水渙卦,上巽為舟,舟在水上,(《繫辭傳》“刳[kū]木為舟,剡[yǎn]木為楫[jí],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鴻雁游於水上,象小船盤旋之形,故曰“鴻漸於般”。
○飲食衎衎[kàn]:
全卦只有六二與九五中正相應,其它四爻都不相應,故二、五為漸卦“女歸”之主,二五正應,是夫妻,六二為求偶婚姻之始,九五為美滿婚姻之成。
觀察鴻雁的發情,雄鳥首先在雌鳥前面激動地遊動,即爻辭所說“鴻漸於磐”,同時尾垂直豎起,並反覆的進行頭浸水運動,像是覓食動作,即爻辭所說“飲食衎衎”。
“鴻漸於磐,飲食衎衎”,磐字後出,般為本字,然孟康《漢書音義》以為水涯堆,即遠於水邊之岸。非也。鴻雁飲食,不在岸上,而是浸水覓食魚蝦,故般當取舟旋之本義。
“飲食”,帛書《易》作“酒食”,楚簡《周易》作“酓飤”,“酓”為“飲”之古文。根據鴻雁的飲食特徵,“飲食衎衎”優於“酒食衎衎”。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與《詩經·小雅·南有嘉魚》相似:
南有嘉魚,烝[zhēng]然汕汕[shàn]。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衎。
汕,《說文》:“魚游水貌。”衎,《說文》:“行喜貌。”
大意:南國魚兒美,群游隨水流。君子有好酒,宴飲佳賓樂悠悠。
《周易》與《詩經》是同時代的作品,《周易》古經作為較為鬆散的詩歌體,與《詩經》的比興手法十分接近。在酒宴之前以游水起興,這是當時的詩歌比興慣例。
《南有嘉魚》的游水和酒宴是為了交友求賢,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則是為了求得佳偶。《孟子》曰:“食色,性也。”食為第一性,色為第二性,故有“飽暖思淫慾”之說。《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飲食之義不在食,在“色”也。素,無色,不素,則有色。“不素飽”是一語雙關,孔夫子用得妙。
○《史記》漢武帝詔書引《易》:
朕臨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乾稱‘蜚龍’,‘鴻漸於般’,意庶幾與焉。
《正義》曰:“蜚,古飛字。”《史記》《漢書》飛字多用蜚。《會注考證》引方苞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言君之得臣也;鴻漸於磐,飲食衎衎,言臣之得君也。武帝以欒大為天所遺士,故引此。”
漢武帝篤信方術,得“仙人”欒大而喜出望外,這是把“鴻漸於般”求得知音佳偶的原義引申為求得聖賢。西漢去古未遠,得其古義也。
 
《周易密鑰·評先儒漸卦訓詁得失》:
【提要】
王引之《經義述聞·鴻漸於磐》引用漢代文獻訓“鴻漸於磐”之“磐”字為“般”,屬卓然之見。可是他繼續按照所謂六爻“漸進”的法則又將“般”訓為“泮”,“泮”作“陂”[bēi],於是走向了改經之弊。後邊將上九“鴻漸於陸”之“陸”訓為“阿”亦是改經。
 
【53.6】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白話】
九三:鴻雁循着高地遷徙,這次遠征丈夫掉隊沒有回來,他與某婦人私通,那婦人懷的孩子不會歸於她的名下,所以有兇險;適宜用抵禦外寇的方法改過。
象傳說:丈夫遠征掉隊沒有回來,是說九三離開了同類(陽爻);婦人懷的孩子不會歸於她的名下,因為違背了夫婦道義;適宜用抵禦外寇的方法改過,因為九三和順於內而得相保。
640-132
【解讀】
○“鴻漸於陸”,九三本爻之象;“夫征不復”,敵應上九之象;“婦孕不育”,逆比六四之象;“利禦寇”,親比六二之象。相應大於親比,故先應後比。漸,之進也,故先逆比於上,後親比於下。
○鴻漸於陸,夫征不復:
六二為婦,九五為夫,初六是六二的成長期,九三是九五的考驗期。天為陽、地為陰,漸卦三陽為遷徙高地,漸卦三陰為棲息低處。
“鴻漸於陸”與《詩·豳[bīn]風》“鴻飛遵陸”均言鴻雁飛翔遷徙,故曰“征”,即遠征。在鴻雁的集體遷徙征途中,九三敵應上九而掉隊,故曰“夫征不復”,象曰“離群醜也”,即離開了雁陣列隊的九五和上九。丑,類也。(離卦上九“獲匪其醜”)
三四逆比,私情苟合之象。六四互離為麗,九三與美麗的雌雁六四邂逅。離為大腹,故曰“婦孕”。六四乘剛,故“不育”,象曰“失其道也”。
○婦孕不育:
“婦孕不育”,非如先儒所云懷孕而不生育,而是說這位婦人懷的孩子不會歸於她的名下。荀爽將“孕”作“乘”,正是六四乘剛九三之證。乘亦讀媵,“婦孕”即是言此婦人可做媵妾,生的孩子屬於正妻,“不育”言媵妾沒有撫養權,故象曰“失其道也”。
《釋文》云:“孕,荀作乘。”案:鄭云:“孕,猶娠也。”九三、九五之“孕”,帛書《易》均作“繩”,“孕”古文640-131,又作640-133,皆從繩,《詩經》“子孫繩繩”、“繩其祖武”,古時以家族血統傳承為世系,取子子孫孫,如繩結相續之象也。後代之“後”字,從糸[mì],從夊[suī],夊為止(趾),艮為止,艮為子孫也,止古文足,今之嬰兒出生,仍蓋足印。可見《周易》文字訓詁時以因聲取義為主,也需以《周易》成書時代的古文象形取義為輔(現在反思,這正是本書《周易詮釋》中文字訓詁的特色),蓋“《易》者象也”。
李衡眉在《〈周易〉中所見古代婚姻禮俗考》(《孔子研究》93年第1期)一文說:
關於“婦孕不育”一語,注說雖多,卻均未切中。《左傳》成公十一年:“聲伯之母不聘(杜注:無媒禮),穆姜曰:‘吾不以妾為姒[sì]。’生聲伯而出之,嫁於齊管於奚。”所謂“婦孕不育”,當以聲伯之母故事為解。即因為她不是明媒正娶的,只能為妾,懷孕生了孩子之後,自己卻無養育的權利。《紅樓夢》中的探春為賈政之妾趙氏所生。然卻稱賈政夫人王氏為母,而稱己出之母為趙姨媽。趙姨媽和探春的故事,也可作“婦孕不育”的註腳。
○利禦寇:

九三不中,逆比六四,互坎為寇,故有“夫征不復,婦孕不育”之凶。修德寡過之法,九三體艮得正,與六二親比,二三順承,以此禦寇,故《象》曰“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易》曰“匪寇婚媾”,故以禦寇對治婚媾之厄。蒙卦六三乘剛九二,故“勿用取女”,上九“利禦寇”以對治。漸卦九三“利用禦寇”亦是對治三四之不正婚媾。

九三“利禦寇”,《集解》作“利用禦寇”,《正義》註疏亦有“用”字,與《象傳》同。帛書《易》作“利所寇”。

【艮山利禦寇,從龜卜到筮辭】

《左傳·襄公十年》(公元前563年):
鄭皇耳帥師侵衛,楚令也。孫文子卜追之,獻兆於定姜。姜氏問繇[zhòu]。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姜氏曰:“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衛人追之,孫蒯[kuǎi]獲鄭皇耳於犬丘。
大意:
鄭國大夫皇耳率軍入侵衛國,這是出於楚國的命令。衛國卿大夫孫文子占卜可否追擊鄭軍,把卜兆獻給定姜(前任國君衛定公的夫人,時任國君衛獻公之嫡母)。定姜問繇辭如何,孫文子說:“繇辭:‘卜兆如同山陵,有人出國征伐,喪失他們的英雄。’”定姜說:“征伐而喪失英雄,有利於抵禦敵寇。大夫宜早作圖謀!”衛軍於是追擊鄭軍,衛將孫蒯在犬丘俘虜了鄭國大夫皇耳。
李守力按:
孫文子以龜占卜,然後獻兆於定姜夫人,兆就是龜甲被灼後所出現的裂紋。《周禮·春官》說“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裂紋形狀首先按金、木、水、火、土分為五個原兆(類似八經卦)。每個正體24分為120種體兆(類似六十四別卦)。每個體兆十條繇辭,共計1200條兆頌(類似384個爻辭)。兆頌用韻文寫成,故稱“頌”。“姜氏問繇”就是向孫文子詢問與其所獻兆象相對應的繇辭。
《左傳·僖公十五年》說“龜,象也;筮,數也。”孫文子說龜卜的兆象和繇辭是“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定姜夫人又補充說:“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龜卜是嚴格按觀象而繫辭,這是卜法與筮法的通例。《周易》漸卦九三體艮卦主爻,艮為山陵,故爻辭與山陵兆象的兆頌相似。“夫征不復”如“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利禦寇”如姜氏曰“禦寇之利”。
“利禦寇”見於《周易》有兩爻:蒙卦上九、漸卦九三,皆在艮卦主爻。艮為山,可禦寇;艮為狗,可御賊。
 
【53.7】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白話】
六四:鴻雁棲息於大樹之上,或能止於平柯上,可無咎害。
象傳說:或能止於平柯上,因為與九五順承而巽遜。
【解讀】
○六四為媵妾,“鴻漸於木”,六四逆比九三之象,本自有咎;“或得其桷[jué] ”,六四順承九五之象,象曰“順以巽也”,故“無咎”。
《東坡易傳》曰:
六四,鴻之在水者也,近於五而非其應,故曰“鴻漸於木”。木生於陸,而非鴻之所安也;鴻之為物也,足不能握,其“漸於木”而“無咎”,蓋得其大而有容如桷者焉,九五之謂也。“或”者,幸而得之之辭也。無應而從非其配,非“巽”順,何以相保乎?
李守力按:
六四無正應,媵妾也,與九三逆比而“婦孕”,若男子不娶,則有被棄之凶,故蘇軾曰:“木生於陸,而非鴻之所安也”,與九三苟合,如棲息於木而不安也。六四若順承九五,得巽順之卦,巽為木為繩直,故曰“或得其桷”,鴻雁趾間有蹼,腳趾相連不能握木,桷為方形椽子,六四可勉強立足矣,故曰“無咎”。
六四為媵妾之婦(情婦、小妾),《周易》在此告誡她們,要順承不要逆比,巽為申命,巽為風,應順應社會秩序,遵循禮儀,如此可把人生的損失降到最低。
《詩經》中有不少棄婦詩,對男子背信棄義之舉進行了控訴,如《邶[bèi]風·谷風》、《衛風·氓》、《王風·中谷有蓷[tuī]》、《鄭風·遵大路》、《小雅·白華》等。
○先儒以漸卦女歸主題引申為士大夫之出處,蘇軾一生多次遭遇“鴻漸於木”的處境,如《卜算子·黃州定惠院寓居作》:
缺月掛疏桐,漏斷人初靜。
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
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
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這首詞與《東坡易傳》都是寫於蘇軾被流放黃州的五年里,二者蘊藏的思想可以互相參照。鴻雁的生活習性是不棲息在樹上的,如今“揀盡寒枝不肯棲”,正是反映蘇軾被貶的孤獨與無奈,鴻雁本非孤獨之鳥,“縹緲孤鴻影”正是漸卦六四彷徨無所依靠的情景,六四女子無所歸於夫,以喻蘇軾臣子無所歸於君也。
○帛書《易》漸卦六四:
“漸於木,或直亓寇,彀[gòu],無咎。”
於豪亮解為:“與盜寇相遇,擊之即無咎。”
此與卦爻象不合,愚以為這可能是因九三“利禦寇”而誤抄。得、直皆職韻部,木、桷、寇、彀,皆屋韻部,而彀與桷古音同為屋部見紐,故“或得其桷”與“或直其彀”的發音幾乎一致,古人傳經主要是口口相傳,帛書因聲而筆錄,用字音近而假借也。
 
【53.8】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白話】
九五:鴻雁飛翔超越高原,妻子三年沒有懷孕,卻最終誰也沒有勝過她,吉祥。
象傳說:最終誰也沒有勝過她,吉祥,因為她的願望實現了。
640-134
【解讀】

○六二為婚姻之初始。九三逆比六四,婚姻失足,故正比六二,利用禦寇以對治。九五之時,得乎中正,人格成熟,實現婚姻之正。此即《彖》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九五位尊,故曰“鴻漸於陵”。這裡的“婦”是六二正妻,二五之間,二至四互坎,九三為坎中,坎為險阻,其數為三,故曰“婦三歲不孕”。最終丈夫迷途知返而歸,外婦為媵妾,生的孩子仍然叫正妻為媽媽,叫親生的母親為姨媽。其他的媵妾均不能勝過正妻,故曰“終莫之勝,吉”。
“婦三歲不孕”,正是《雜卦傳》所說“漸,女歸待男行也。”故九五為漸卦用事之爻。
 
【53.9】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白話】
上九:鴻雁遷徙前在高地換羽,它們的羽毛可以用來做禮儀的裝飾,吉祥。
象傳說:它們的羽毛可以用來做禮儀的裝飾,吉祥,不可以混亂。
640-135
【解讀】
○上九漸卦之終,《彖》曰“止而巽,動不窮也”,德義之正也。獻演六羽樂舞,彰顯文德之風,此即《彖》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漸卦之大成也。
○郭璞注《穆天子傳》:
爰有□藪[sǒu]水澤,爰有陵衍平陸〔大阜曰陵,高平曰陸〕,碩鳥解羽[jiě yǔ]。六師之人畢至於曠原〔言將獵也。下雲“北至曠原之野,飛鳥之所解其羽”,《山海經》雲“大澤方千里,群鳥之所生及所解”,《紀年》曰“穆王北征,行積羽千里”,皆謂此野耳〕。……天子於是載羽百車〔十羽為審,百羽為摶,十摶為縛。見《周官》〕。
李守力按:
據沈曾植、岑仲勉等學者考證,周穆王巡狩西北,遇到的“碩鳥解羽”、“飛鳥之所解其羽”的“曠原之野”就是哈薩克大草原。
每逢秋季,集結於高地水澤的鴻雁在遷徙之前開始換羽(即“解羽”)。而“解羽”的“曠原之野”即“陸”,換羽時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來生長出新的羽毛,所以鴻雁九五“鴻漸於陵”之後,到了上九,需要返回到九三“鴻漸於陸”換羽。按爻象體例,上九是九三應爻,故上九、九三爻辭同為“鴻漸於陸”。
羽毛按類、按束收集,羽毛用於裝飾,羽絨用於禦寒。《周禮·地官》:“羽人,掌以時征羽翮[hé]之政于山澤之農,以當邦賦之政令。凡受羽,十羽為審,百羽為摶,十摶為縛。”(羽人掌管收羽的政令,按時向山澤地區的農民徵收羽毛,作為國家賦稅。凡接受所徵收的羽毛,十根羽毛為一審,百根羽毛為一摶,十摶為一縛。)《周禮註疏》:“此羽人所征羽者,當入於鍾氏,染以為後之車飾及旌旗之屬也。審、摶、縛,羽數束名也。”車飾旌旗裝飾羽毛,屬於禮儀範疇。
○《左傳·隱公五年》:
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始用六佾[yì]也。
大意:
九月,祭仲子廟,準備在廟裡獻演萬舞。隱公向大夫眾仲詢問執羽舞的人數。眾仲回答說:“天子用八行八列,諸侯用六行六列,大夫四行四列,士二行二列。舞,調節八種樂音傳播八方之風。所以人數在八行八列以下。”魯隱公聽從了眾仲的建議。從此以後獻演六羽樂舞,開始使用六行六列的舞者。
李守力按:
仲子是魯隱公同父異母兄弟魯桓公的母親,在隱公二年去世。(《春秋隱公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hōng]。”)根據記載,初獻時候用“武舞”,二獻用“文舞”。《公羊傳註疏》:“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羽者,鴻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風化疾也。”仲子是婦女,沒有武功頌揚,所以在初獻的時候不使用“武舞”,而採用“文舞”,即“六羽”。用鴻雁的羽毛,效法漸卦“居賢德善俗”也。
 
【漸卦總結】
 

漸為女歸出嫁之卦,《士昏禮》用雁,故六爻取象之。相近的卦,咸是取女愛情之卦,男下女,故兌上艮下;家人是女主持家中饋之卦,故巽上離下,離火為中饋;而漸卦下艮為止歸之義。漸進之義,源自女歸之象。人之進事而有功,臣之進朝而正邦,士之進道而不窮,皆漸進有序也。

六二為婦,九五為夫。初六是六二的成長期,六二為婚姻之初始。九三與六四是婚姻的考驗期。九五是婚姻的成熟。上九是婚姻的升華。漸卦六爻,漸卦三陽爻為遷徙所經之高地,漸卦三陰爻為棲息之低處。

初六“鴻漸於干”在下無應無比“小子厲”,以柔居初,故“義無咎”。

六二中正,婚嫁之始,“鴻漸於磐,飲食衎衎”,與五正應,故象曰“不素飽也”,合“漸,之進也”。

九三過剛,敵應上九,故曰“鴻漸於陸,夫征不復”,逆比六四,婚姻失足,故曰“婦孕不育,凶”,唯有據二艮止,“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媵妾“鴻漸於木”,逆比九三而不安,順承九五,“或得其桷”而“無咎”,象曰“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與六二之間互坎為三,故“婦三歲不孕”,得乎中正,人格成熟,二五正應,實現婚姻之正,“終莫之勝,吉”。此即《彖》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上九漸卦之終,《彖》曰“止而巽,動不窮也”,德義之正也。獻演六羽樂舞,彰顯文德之風,此即《彖》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漸卦之大成也。
漸卦六爻爻辭,蘊含了豐富的鴻雁生活習性等自然常識,以絜靜精微的卦象、爻象關係“雜卦撰德”,引申出女子出嫁與士人上進歷程之深刻哲理,故《周易》為“經綸天地之道”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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