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政案例15-22
即日起我们将连载《孔子家语·正论解》。在形式上,本篇与《家语》其他各篇有所不同,其他一般是通过直接描写孔子与诸侯国君、孔门弟子的对话或者行为表现孔子思想,而本篇大多数章节是先叙述历史事件或人物言行,然后再叙述孔子对这些历史事件或人物的评价,以此来表现孔子思想。
本篇各章节几乎都与《左传》等有关记载相通,有些段落还与《论语》、《礼记》、《国语》,《韩诗外传》、《史记·孔子世家》、《孔丛子》、《列女传·母仪传》、《说苑》、《新序·杂事》互为佐证,是《孔子家语》中篇幅最长的篇章之一,共有27段对话,段段独立成意,耐人寻味,于今极有借鉴指导意义,我们分四篇文章刊发,本文为第三篇。
赵简子赋晋国一鼓钟,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此度也,而为刑鼎,铭在鼎矣,何以尊贵?何业之守也?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sōu)也,晋国乱制,若之何其为法乎?”
【白话通解】
晋国赵鞅从国内征收到共重四百八十斤的铁,便用来铸造刑鼎,刻上范宣子写的刑书。孔子说:“晋国快要灭亡了吧!它已经失了自己的法度了。晋国应该遵守唐叔所传授下来的法度,用来管理晋国人民。卿大夫应该按照次序和爵位加以遵守,这样百姓才能遵从道义而保守他们的家业。贵贱的等级没有错乱,这就是所谓的法度。晋文公因此设置掌管官吏职位和品级的官员,制定被庐之法,从而成为盟主。现在晋国放弃先王的法度,而铸造刑鼎。铭文公开刻在鼎上,那用什么来使地位高贵的人受到尊敬呢?人们还有什么家业可以保守呢?贵贱没有等级次序,那用什么来治理国家呢?并且范宣子的刑书,是在阅兵时制定的,是晋国混乱的制度,怎么能把它当法律呢?”
【家语原文16】
楚昭王有疾,卜曰:“河神为祟。”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沮、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乎?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不祭。
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夏书》曰:‘维彼陶唐,率彼天常,在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灭而亡。’又曰:‘允出兹在兹’,由己率常,可矣。”
【白话通解】
楚昭王生了病,占卜的人说:“是河神在作怪。”楚昭王不去祭祀,大夫请求在郊外祭祀。楚昭王说:“按夏商周三代制定的祭祀制度,诸侯祭祀不能超过本国边境。长江、汉水、沮水和漳水都在楚国境内。祸福的到来,是不会越过国境的。我虽然没有德行,也不会得罪境外的黄河神。”于是没有祭祀。
孔子说:“楚昭王懂得大道,他没有失去国家也是理所当然的。《夏书》记载说:‘那位君王陶唐,遵循天道纲常,据有中国这个地方。而今失掉了大道,败坏了纪纲,因而走向灭亡。’又说:‘确实是付出什么就有什么。’由自己来遵循天道纲常,就可以了。”
【家语原文17】
卫孔文子使太叔疾出其妻,而以其女妻之。疾诱其初妻之娣(dì),为之立宫,与文子女,如二妻之礼。文子怒,将攻之。孔子舍璩(qú)伯玉之家,文子就而访焉。孔子曰:“簠(fǔ)簋(guǐ)之事,则尝闻学之矣。兵甲之事,未之闻也。”退而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乎?”文子遽自止之曰:“圉也岂敢度其私哉?亦访卫国之难也。”
将止,会季康子问冉求之战。冉求既对之,又曰:“夫子播之百姓,质诸鬼神而无憾,用之则有名。”康子言于哀公,以币迎孔子,曰:“人之于冉求,信之矣,将大用之。”
【白话通解】
卫国孔文子让太叔疾休掉了他的妻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太叔疾引诱他原配妻子的妹妹,并为她建了宫室,与文子的女儿住在一块儿,对二人都以妻子的礼节对待。孔文子大怒,要攻打他。孔子这时住在蘧伯玉家里,孔文子便前往拜访孔子征求意见。孔子说:“对于祭祀的事情,我曾经听说而且学习过。打仗的事情,我却没有听说过。”孔子退下去,叫人驾车就走,说:“鸟儿可以选择树木,树木怎么能选择鸟儿呢?”孔文子急忙亲自拦住孔子说:“我怎么敢为自己谋私利呢?我这是为了防止卫国发生祸乱。”
孔子将要留下来,正好这个时候鲁国季康子向冉求请教战法。冉求回答之后又说:“我们老师的学说传播到百姓中间,就算是让鬼神来评判也是无可挑剔的,如果能任用他则会使鲁国名声大振。”季康子把这些话告诉了鲁哀公,接着就派人带着财物礼品迎请孔子,说:“人们对于冉求是信任的,我们将重用孔子。”
【家语原文18】
齐陈恒弒其简公,孔子闻之,三日沐浴而适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弒其君,请伐之。”公弗许。三请,公曰:“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也,将若之何?”对曰:“陈恒弒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氏。”孔子辞,退而告人曰:“以吾从大夫之后,吾不敢不告也。”
【白话通解】
齐国陈恒杀了齐简公,孔子听说后,斋戒沐浴三天后上朝,对鲁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请发兵攻打他。”鲁哀公不同意。孔子又再三请求,哀公说:“鲁国被齐国削弱已经很久了,你要攻打他,打算怎么做呢?”孔子回答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齐国民众有一半人不支持他,用鲁国的士众,加上不支持他的那一半齐国民众,是可以战胜他的。”哀公说:“你把这件事告诉季氏吧。”孔子推辞了,退下去之后告诉别人说:“因为我曾经位列大夫,所以不敢不向国君报告。”
【家语原文19】
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雍。’有诸?”孔子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则世子委政于冢宰三年。成汤既没,太甲听于伊尹;武王既丧,成王听于周公,其义一也。”
【白话通解】
子张问道:“《书》中说:‘高宗三年没有议论政事,等到他一议论,政事就变得和谐欢顺。有这样的事吗?”孔子说:“怎么能说没有呢?古代天子去世,继位的长子就把国家政事交给冢宰管理三年。成汤死后,太甲听命于伊尹;武王死后,成王听命于周公,其中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家语原文20】
卫孙桓子侵齐,遇,败焉。齐人乘之,执。新筑大夫仲叔于奚以其众救桓子,桓子乃免。卫人以邑赏仲叔于奚,于奚辞,请曲悬之乐,繁缨以朝。许之,书在三官。子路仕卫,见其故,以访孔子。
孔子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不可止也。”
【白话通解】
卫国孙桓子侵伐齐国,与齐军交战,被打败了。齐国乘胜追击,抓了很多俘虏。新筑大夫仲叔于奚率领部众援救孙桓子,孙桓子才幸免于难。卫国人用城邑赏赐仲叔于奚,于奚辞谢,而请求享用曲悬之乐,用繁缨装饰的马匹朝见国君。卫国国君同意了,并由三官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子路在卫国当官,见到了这个典故,便去请教孔子。
孔子说:“可惜啊!不如多给他城邑。惟有礼器和名号是不可以用来借给别人的,这二者是国君所应该掌握的。名号用来显示威信,威信用来保守礼器,礼器用来体现礼制,礼制用来推行道义,道义用来产生利益,利益用来安定百姓,这是为政的重要准则。如果借给了别人,就等于把政权交给了别人,政权没有了,国家也就会跟着灭亡,这是无法阻止的。”
【家语原文21】
公父文伯之母纺绩不解,文伯谏焉。其母曰:“古者王后亲织玄紞(dǎn),公侯之夫人加之纮(hóng)綖(yán),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已下,各衣其夫。社而赋事,烝而献功,男女纺绩,愆则有辟,圣王之制也。今我寡也,尔又在下位,朝夕恪勤,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堕,其何以避辟?”
孔子闻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妇,可谓不过矣。”
【白话通解】
公父文伯的母亲不停地纺丝缉麻,文伯于是加以劝谏。他母亲说:“古时王后亲手织玄紞,公侯的夫人不但亲手织玄紞,又加上了纮綖,卿的妻子制作大带,大夫的妻子缝制祭服,上士的妻子又加上朝服。自庶士以下,都要缝制丈夫所穿的衣服。春分祭祀土地神,从事农桑之事,冬祭献上五谷、布帛。男女都争相创立功业,有过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圣王的制度。如今我守寡在家,你又处在低级官位上,日夜地恭敬勤恳,还怕遗忘先人的业绩,如果做事怠慢,怎么能逃脱法律惩罚呢?”
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弟子们记住:公父文伯的母亲可以说没有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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