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4.12里仁篇——放於利而行,多怨
【原文】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白話】
孔子說:“依照着利的目的來行事,多會產生怨恨。”
【釋詞】
放:依也(孔安國),可以看作“依照、依據”。放,上聲。另一解:《正義》:“(放)放縱,義亦通。”
利:利益、好處,也可以專指“財貨”。唐文治:“利者,人之所欲。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
怨:恚也,怨恨。按:此“怨”,可指發於自己心中(己怨),也可指發自別人心中(人怨)。張栻:“怨,由不得其欲而生。”
【先賢精義】
孔安國曰: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
《論語全解》曰:利者,外物也。求在我,所以寡慾也;求在外,所以多怨也。所謂多怨者不怨己,多怨乎人,人亦怨乎己。
程子曰:欲利於己,必害於人,故多怨。
朱子曰:凡事只認己有便宜處做,便不恤他人,所以多怨。
張栻曰:“放於利而行”者,凡事每求便利於己也。若夫君子,正己而已,無所求利,故無不足,而奚怨之萌哉?
李炳南先生曰:放者放縱,任意發展,但其目的純在私利,如此行為必致多人之怨。愈縱心圖取私利,則愈損人,故招人之怨愈多。(此處作“放縱”義。)
《論語正義》曰:此為在位好利者箴也。在上位者宜知重義,不與民爭利也。若在上者放利而行,利壅於上,民困於下,所謂“長國家而務財用”,必使“災害並至”,故民多怨之也。《周語》芮良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
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劉宗周曰:放利,多怨之至,親戚叛之,其究必為天下戮然。
《大學》曰: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荀子曰:故“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上重義,則義克利;上重利,則利克義。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士不言通貨財。國之君不息牛羊,錯質之臣不息雞豚,冢卿不修幣,大夫不為場園。從士以上皆羞利而不與民爭業,樂分施而恥積臧(藏)。然故民不困財,貧窶者有所竄其手。
《四書解義》曰:放利者,本為身謀、為家計,非以招怨也,而怨實自此生,於身家何益哉?故善言利者,亦惟求之義而已矣。
雲門隱者按:義利之辨,是儒學的基本問題之一,也是社會治亂的根本問題之一。“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不知本末之別,崇末以逐利,人心浮薄,道德澆漓,乃至於爭奪相殺,戰亂不已,總由“放於利而行”,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