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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現象-榮格-金花的秘密-太乙金華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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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的現象

1.意識的瓦解

只要受到嚴格限制但極為清晰的個體意識遭遇到集體無意識的巨大擴張,就會發生危險,因為集體無意識對個體意識有一種明顯的瓦解作用。根據《慧命經》的說法,這種作用屬於中國瑜伽修鍊的獨特現象。經上說:「分念成形窺色相,共靈顯跡[化虛無]。」書中附有一圖,圖中一位修行者正在靜坐,其頭部被火焰環繞,從火焰中產生了五個人形,而這五個人形又分裂成二十五個更小的人形。 注31 倘若這種狀態持續下去,那將是一個精神分裂症過程。因此圖解中說:「神火化形空色相,性光反照復元真。」

於是不難理解為什麼此書又重新論述了「圍環」這種保護圖。此環旨在防止「外泄」,保護統一的意識不被無意識驅散。此外,中國思想還試圖以這種方式減弱無意識的瓦解作用:它把「分念」稱為「空色相」,這樣便儘可能地減弱了它們的力量。這種思想貫穿於整個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在《中陰聞教得度》對死者的教導中,它甚至認為無論善神還是惡神都是需要破除的幻象。當然,心理學家沒有能力判定這種思想在形而上學上是對是錯,而只能滿足於儘可能地確定什麼東西對心靈有作用。在此過程中,他不必操心相關的形相(Figur)是否是一種超驗的幻覺,決定這一點的是信仰,而不是科學。長期以來,我們現在的活動領域似乎一直處於科學領域之外,因此完全被看成虛幻的。但這種看法毫無科學根據,因為這些事件就其實質而言並不是科學問題,無論如何,它們超越了人類的知覺能力和判斷能力,因此不可能得到證明。心理學家並不關心這些情結的實質,而只關心心靈體驗。它們無疑是可以體驗的心靈內容,且具有毋庸置疑的自主性。它們是一些心靈的分系統(Teilsysteme),要麼在出神的狀態下自發出現,在一定環境下產生強烈的印象和效果,要麼則以錯覺和幻覺的形式固定下來而成為精神錯亂,從而摧毀人格的統一性。

精神病專家總是傾向於相信是毒素一類的東西導致了精神分裂症(精神病中的心靈分裂),因此完全沒有顧及心靈內容。而在精神錯亂(比如歇斯底里、強迫性神經官能症等)的情況下,毒素作用和細胞退化根本不可能出現,但仍然會出現類似的自發情結分裂,比如在夢遊的情況下。弗洛伊德恐怕會用無意識的性壓抑來解釋,但這種解釋並非對一切事例都有效,因為從無意識中也可能自發地產生出意識所不能吸收的內容。在這些情況下,壓抑假說是不管用的。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從情感(Affekten)上觀察到這種自主性,這些情感會不顧我們意志的反對和最大努力的壓制而固執地壓倒自我(Ich),迫使自我服從它們的意志。難怪原始人會視之為著了魔或丟了魂。我們的日常語言也反映了這一點,比如我們說:「他今天不大對勁」,「他鬼上身了」,「他魂不守舍」,「他失去了自制力」,「他好像中了邪」。甚至在法律實踐上也會承認,情感狀態會減輕一定程度的責任。因此對我們來說,自主的心靈內容是非常普遍的體驗,這些內容對意識有瓦解作用。

但是,除了人所熟知的日常情感外,還有一些更加微妙複雜的情感狀態,它們不再能被描述為單純的情感,而是複雜的心靈分系統,它們越是複雜,就越具有人格特徵。它們也是心理人格的組成部分,因此必然具有人格特徵。這些分系統出現在沒有精神性人格分裂(雙重人格)的精神病中,在巫術現象中也很常見。它們亦可見於宗教現象,許多早期神祇就是從人發展成人格化的觀念,最後成為抽象觀念的。因為被激活的無意識內容最初總是顯現為對外部世界的投射,在精神的發展過程中,意識逐漸把這些無意識內容的空間投射吸收掉,將其改造成被意識到的觀念,在此過程中,它們原有的自主性和人格性也喪失了。我們知道,一些古老的神祇經由占星學而僅僅成為人的品性(好戰的、快樂的、憂鬱的、色情的、擅於推理的、精神失常的,等等)。

《中陰聞教得度》的教導尤其能使我們認識到,意識被這些形相所解體的危險是多麼巨大。死者一再被教導不要誤把這些形相當作真實,不要把它們模糊的顯現與法身(Dharmakaya)的純白之光混淆起來,也就是說,不要把最高的意識之光投射到具體化的形相中去,導致其分解成許多自主的分系統。倘若這裡沒有危險,倘若這些分系統並非各種帶有危險性的自主傾向,那麼這種迫切的教導將沒有必要。對於東方人那種更為簡單的帶有多神教傾向的心靈而言,這種教導的意義幾乎等同於告誡基督徒不要被人格化上帝的幻覺所蒙蔽,更不要說三位一體以及數不清的天使和聖徒了。

倘若分裂傾向並非人類心靈的固有特性,那麼這些心靈分系統根本就不會分開,換句話說就不會有各種精靈或神祇。也正因如此,我們這個時代才如此無神和世俗:因為我們不了解無意識的心靈,因為我們只崇拜意識。我們真正的宗教是意識的一神教(Monotheismus des Bewusstseins),我們被意識所控制,狂熱地否認有自主的分系統存在。但在這裡,我們區別於佛教的瑜伽學說,因為我們甚至否認這些分系統可以體驗。這裡有一種巨大的心靈危險,因為那樣一來,這些分系統的表現將會類似於其他受壓抑的內容:它們不可避免會引發錯誤觀念,因為受壓抑的內容會以非本真的形式再次出現在意識中。這個在所有神經官能症案例中都很顯著的事實也適用於集體的心靈現象。在這方面,我們這個時代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那就是,我們相信可以用理智來評判宗教事實。比如拉普拉斯(Laplace)就認為上帝是一個假說,可以用理智加以肯定或否定。我們完全忘記了,人類之所以相信「魔鬼」,其理由與一切外在的東西毫不相干,而是完全基於對自主分系統的強大內在作用的樸素認識。用理智來批判這種作用的名稱,或者稱之為錯誤,並不會消除這種作用。這種作用總是以集體的方式存在著,自主的系統也一直在起作用,因為短暫的意識波動不會觸及無意識的基本結構。

如果我們否認分系統的存在,指望通過批判名稱來消除它們,那麼它們的持續作用就不可能被理解,因此它們也不再會被意識吸收。這樣一來,它們就成了一種說不清楚的干擾因素,我們最終會認為它存在於外部的某個地方。由此便產生了分系統的一次投射,同時也導致了一種危險情形,因為這些干擾作用現在被歸於外在於我們的一種惡念,我們當然找不到它,除非是在我們鄰居那裡,即「河的另一邊」。這導致了集體幻覺、戰爭起因和革命,簡而言之就是導致了毀滅性的大眾精神病。

精神錯亂是被一種無意識內容所控制,這種內容本身不被意識吸收,也不可能被吸收,因為意識已經否認了這種內容的存在。用宗教方式來說:人對神不再有任何恐懼,一切都由人的標準來衡量。這種傲慢,亦即意識的偏狹,始終是通往精神病院的最短路徑。 注32

《慧命經》中說的「神火化形空色相」可能會讓有見識的歐洲人產生共鳴。這句話聽起來非常歐洲,似乎很適合我們的理性。事實上,我們自詡已經達到了如此清晰的程度,是因為這些神祇的幻影似乎早已被我們拋到了腦後。但我們拋掉的僅僅是語詞的幽靈,而不是那些導致神祇產生的心靈事實。我們仍然受制於我們自主的心靈內容,就好像它們是神祇。今天,這些心靈內容被稱為恐懼症、強迫症等,簡而言之就是神經官能症的癥狀。眾神成了疾病,宙斯統治的不再是奧林匹斯山,而是腹腔神經叢(Plexus Solaris),他導致了需要醫生診斷的怪事,或者擾亂了政客和記者的大腦,這些人不知不覺地引起了精神傳染病。

因此,西方人最好一開始不要對東方智者的秘密洞見了解太多,否則就是「邪人行正道」。西方人不要再次理所當然地認為鬼神是一種幻覺,而應重新體驗這種幻覺的實在性。他應該學習重新認識這些心靈力量,而不是等到他的情緒、神經狀態和妄想以極為痛苦的方式向他表明,他並非自己的唯一主宰。分裂傾向是具有相對實在性的起作用的心靈人格。當它們沒有被認作實在從而被投射出去時,它們是實在的;當它們與意識發生聯繫(用宗教語言來說就是當存在一種崇拜)時,它們也是相對實在的;但是就意識已經開始脫離其內容而言,它們是不實在的。但是要想讓後一情況出現,我們必須徹底窮盡生活,以至於生命中已經不再有任何未盡之義務,因此不再有任何不能信手拋開的慾望,也就是說,已經沒有什麼東西能夠阻礙內心超越世界。在這一點上,自欺是沒有用的。只要我們還有所牽掛,就做不了自己的主,而只要做不了自己的主,就意味著還有某種比自我更強大的東西。(「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注33 )把某種東西稱為「癮」(Sucht)還是「神」並非無關緊要。服務於癮是應受譴責的和不值得的,而服務於神則要有意義和有前途得多,因為這意味著服從於一個更高的不可見的精神存在。人格化引起了自主分系統的相對實在性,從而使吸收成為可能,也使生活的力量變得不再實在。如果神得不到認可,就會產生自私的癮,從而導致疾病。

瑜伽教義把神的存在看成理所當然,因此其秘法只適用於這樣一種人,他的意識之光能使他擺脫生活的力量,從而進入那個終極未分的一,進入我們這部經典所說的「虛中」,即「至虛至靈之神所住」。這一法門,「聞者千劫難逢」。顯然,幻(Maja)的面紗不能只用理性的決定來揭開,而是需要極為徹底和持久的準備,正確償還生活的一切債務。因為只要還受「貪婪」的支配,就揭不開這層面紗,也就達不到那種沒有內容、擺脫幻相的意識,任何伎倆和欺騙都不管用。這一理想只有到死才能最終實現,那時會有實在和相對實在的無意識形相出現。

2. 阿尼姆斯和阿尼瑪

根據這部經典的說法,屬於無意識形相的不僅有神,還有魂和魄。衛禮賢把「魂」譯成了「阿尼姆斯」(Animus)。事實上,用「阿尼姆斯」這個概念來指「魂」是非常合適的。「魂」的漢字由「雲」和「鬼」組成,因此魂的意思是「雲鬼」,是一種更高的「氣靈」(Hauchseele),屬於陽性本原,因此是男性的。人死後,魂上升為「神」,即「不斷伸展和自我顯示的精神」或神。衛禮賢把「魄」譯成了「阿尼瑪」(Anima),「魄」字由「白」和「鬼」組成,亦即「白鬼」,是一種較低的陰間「體靈」(Körperseele),屬於陰性本原,因此是女性的。人死後,魄下降為「鬼」,往往被解釋為「再來者」、幽靈、鬼魂。人死後魂與魄分道揚鑣,這一事實表明,對中國人的意識來說,魂與魄是可區分的心靈因素,顯然有不同作用,儘管它們本來統一地存在於「一靈真性」,但「既落乾宮,便分魂魄」。「魂在天心,晝寓於目(即在意識中),夜舍於肝」,「此自太虛得來,與元始同形」。而魄則是「沉濁之氣也,附於有形之凡心」,「一切好色動氣皆魄之所為」,「覺則冥冥焉,淵淵焉,[拘於形也],即拘於魄也。」

多年以前,在衛禮賢使我了解這部經典之前,我對「阿尼瑪」這個概念的使用就與中國人對「魄」的定義非常相似, 注34 當然,這沒有任何形而上學前提。對心理學家來說,阿尼瑪並不是什麼超驗的東西,而是完全可以經驗到。中國人對魄的定義也清晰地表明,情感狀態是直接的體驗。那我們為什麼要說「阿尼瑪」而不直接說「情感」呢?原因在於:情感有自主性,因此大多數人都受制於它。但情感是意識的可劃定界限的內容,是人格的一部分。作為人格的一部分,情感具有人格特徵,因此很容易被人格化,直到今天也是如此,一如前引例子所表明的。人格化並非無用的發明,因為受情感影響的個體不會無動於衷,而是會顯示出與平日大不相同的非常確定的特徵。細緻的研究表明,男人的情感特徵有女性特點。從這一心理事實產生了關於「魄」的中國學說以及我的「阿尼瑪」概念。更深的內省和出神體驗揭示出,無意識中存在著一個女性形象,因此會有Anima[阿尼瑪]、Psyche[心靈]、Seele[靈魂]等陰性名詞。我們也可以把阿尼瑪定義為男人在女性方面的一切經驗的意象(Imago)、原型或反映。因此,阿尼瑪的形象一般會被投射為女人。我們知道,詩歌往往會描寫和歌頌阿尼瑪。 注35 超心理學家(Parapsychologen)會對「鬼」這個中國概念與阿尼瑪的關係感興趣,因為「制」往往是異性的。

雖然我非常贊成衛禮賢把「魂」譯為「阿尼姆斯」,但有一些重要的理由促使我用「邏各斯」(Logos),而不是用在其他情況下都很合適的「阿尼姆斯」來表示男人的精神,表示他清晰的意識和理性。西方心理學家必須面對中國哲學家所沒有的一些困難,因為和所有古代精神活動一樣,中國哲學也是專屬於男人世界的組成部分。人們從未從心理學上去理解中國哲學的概念,因此從未檢驗過它在多大程度上也適用於女性心靈。但心理學家不可能無視女人及其特殊心理的存在,因此我願意把男人那裡的「魂」譯成「邏各斯」。衛禮賢在其翻譯中用「邏各斯」來表示「性」這個中國概念,「性」也可以譯成Wesen[本質]或schöpferischens Bewusstsein[創造性的意識]。人死後魂成了「神」,在哲學上「神」與「性」很接近。中國概念從來不具有我們這種意義上的邏輯性,而是一些直覺的觀念,因此我們只能通過其用法、漢字結構或某些關係(比如魂與神的關係)來推斷其含義。於是,魂是男人那裡的意識之光和理性之光,它源於「性」的「種子理性」(logos spermatikos),人死之後經由「神」而回歸道。在這種用法中,「邏各斯」一詞特別合適,因為它包含了一種普遍本質的觀念,而且也包含了這樣一種意思,即男人清晰的意識和理性是普遍的而不是專屬於個體。它也不是某種人格的東西,在最深的意義上乃是非人格的,從而與以完全人格的情緒來表達自己(因此會有憎惡!)的阿尼瑪截然相反。

考慮到這些心理學事實,我把「阿尼姆斯」一詞專門留給女性,因為「女人沒有阿尼瑪,但有阿尼姆斯」(mulier non habet animam, sed animum)。女性心理學顯示了一個與男性的阿尼瑪相對應的要素,它首先不是情感性的,而是准理智的(quasi-intellektulles),用「偏見」一詞來刻畫是最合適的。與女人的意識性(bewusste Wesen)相對應的是男人的情感性,而不是「心智」(Geist)。心智其實是「靈魂」(Seele),或者毋寧說是女人的阿尼姆斯。正如男人的阿尼瑪首先是由較低的情感關聯(affektive Bezogenheit)組成的,女人的阿尼姆斯則是由較低的判斷或者毋寧說是意見組成的。(若想有更深入的了解,讀者可參見前引我的那篇文章,這裡我只能一般地提及。)女人的阿尼姆斯是由許多偏見組成的,因此不能化身為一個形相,而往往要化身為一組或一群形相。(超心理學中有一個很好的例子,那就是派珀夫人(Mrs. Piper)所謂的一組「天將」[Imperator]。) 注36 阿尼姆斯在較低層次上是一種較低的邏各斯,是對分化的男人心智的模仿,就像阿尼瑪在較低層次上是對女人厄洛斯(Eros)的模仿(Karikatur)。正如「魂」對應著被衛禮賢譯成「邏各斯」的「性」,女人的厄洛斯也對應著被衛禮賢解釋成「厄洛斯」的「命」。厄洛斯把事物交織在一起,邏各斯則是使認識分化的澄清之光。厄洛斯是關聯,邏各斯則是辨別和分離。因此,女人的阿尼姆斯中較低的邏各斯會表現成缺乏聯繫、從而讓人無法理解的偏見,或者表現成與事物的本質毫無關係的令人惱火的意見。

常常有人指責我像神話學那樣把阿尼瑪和阿尼姆斯人格化,但只有證明我對它們的心理學用法也以神話學的方式使它們具體化時,這種指責才是正當的。我必須一勞永逸地澄清,人格化並非我的發明,而是相應現象的本質中所固有的。阿尼瑪是一個心靈的、從而是人格的分系統,忽視這個事實是不科學的。每一個指責我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說「我夢見了X先生」,但確切地說,他只是夢見了X先生的表象。阿尼瑪不過是相關自主分系統之人格性的一個表象罷了。至於此分系統在超驗意義上、也就是在超出可經驗範圍意義上的本質是什麼,我們無從知曉。

我已經把阿尼瑪一般地定義為無意識的人格化身,因此也把它視為通向無意識的一座橋樑,也就是與無意識發生聯繫的機能 。我們這部經典的一種說法與我的這種觀點有一種有趣的關聯,它說意識(即人格意識)來自阿尼瑪(魄)。由於西方思想完全以意識為立足點,所以它必然以我那種方式來定義阿尼瑪,而東方思想則以無意識為立足點,它把意識看成阿尼瑪的效應!意識無疑源於無意識,但我們很少記得這一點,因此我們總是試圖把心靈與意識等同起來,或者至少是把無意識看成意識的一種衍生物或作用(比如在弗洛伊德的壓抑理論中)。但由以上所述的理由可以看出,無意識的實在性是不折不扣的,應把無意識的形相看成起作用的因素,這一點極為重要。理解了心靈實在性之含義的人無須擔心落入原始的鬼神學。如果不把無意識的形相看成自發起作用的因素,我們就會淪為片面信仰意識的受害者,最終則會導致過度緊張。那樣一來,災難必定會發生,因為除了所有意識,我們忽視了晦暗的心靈力量。並不是我們把它們人格化了,而是它們從一開始就具有人格性。只有徹底承認這一點,我們才能想到將其去人格化,即我們這部經典所說的「制魄」。

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了佛教與我們西方心靈態度的巨大差異,而且其中有一種危險的貌合神離。瑜伽學說拒斥一切幻覺內容 ,我們也是如此,但東方這樣做乃是基於完全不同的基礎。在東方占統治地位的是一些表達了極其豐富的創造性幻覺的觀念和教導,事實上必須防止幻覺過度;而我們卻認為幻覺是一種無甚價值的主觀白日夢。當然,無意識的形相不會顯現成剝離了所有附屬物的抽象的東西,而是會融入一張極為豐富、變化無窮的幻覺之網。東方之所以能夠拒斥這些幻覺,是因為東方很久以前就已經提取了它們的精髓,並將其凝結成深邃的智慧。而我們卻從未體驗過這些幻覺,更不用說從中提取精髓了。這裡我們還需要補充一整套體驗,只有當我們從看似無意義的內容中找到意義,我們才能將無價值的東西與有價值的東西分開。可以確信,我們從自己的體驗中提取出來的東西將會異於今天東方提供給我們的東西。東方是帶著一種對世界的懵懂無知而獲得了對內在世界的認識,而我們則將憑藉極為豐富歷史和科學知識去研究心靈及其深度。事實上,在目前這個時候,外在知識是內省的最大障礙,但心靈痛苦會克服一切阻力。我們已經在建立一種心理學,亦即一門科學,它將提供一把鑰匙,使我們走進東方僅憑異常心靈狀態才發現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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