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断易精蕴:相刑相害相关
王虎应译(此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夹杂有日语文言文,因此翻译的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第二十六章 三刑及六害
所谓三刑,是指十二地支之间互相刑伤的情况,分几种情况如下。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此称之为恃势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此为无恩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此为无礼之刑。
△辰午酉亥自刑,此为自己相刑。
三刑之理也有出处,自古以来在占断上应用很广,根据古人的论述加上我本人的实验,都是出于一个地方。但要明白一点这不是占断的重点,不能太拘泥于三刑。如果其他因素不明显的时候,有时候也不能忽视三刑,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此法则古代占断的书籍里关于出处论述的不多,我们也没有必要把所有的记载都照抄过来,就综合起来做一个概述吧。
三刑的起源是因为天道缺了盈实,慢慢就带来了刑灾,寅巳刑,巳申刑,丑戌刑,子卯刑未极数之灾,数开始于一,终结于十,前面反复讲过,数满盈则灾。
比如从巳顺数到寅满十数,从申数到巳,从丑数到戌,从戌到未,从卯到子都是极数十,另外申寅刑,丑未刑都是对冲,自持傲慢而过,也是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