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斷易精蘊:被判刑,占上訴吉凶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申年未月戊辰日 (旬空:戌亥),被判刑,占上訴吉凶,得山風蠱之山澤損。
朱雀 兄弟寅木′應
青龍 子孫巳火 父母子水″
玄武 妻財戌土″
白虎 官鬼酉金○世 妻財丑土
螣蛇 父母亥水′
勾陳 妻財丑土× 子孫巳火
斷曰:官鬼酉金持世,動化妻財丑土為墓庫,此為隨鬼入墓。依法論大凶之象。但此卦不然,因為世爻有日月動三個地方生,更喜者,此墓庫被月建衝破,如果上訴,明年酉年辰月一定無罪釋放。
果然第二年辰月取消了判決,獲得青天白日,無罪而回。應酉年者,酉受生,辰又而合之。
問:師父!這卦神了,難!五個原神生,竟然吉了
答:化空化破不以過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