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4.26里仁篇——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原文】
子游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白話】
子遊說:「侍奉君上,屢屢迫切勸諫,這就會遭到侮辱了;交接朋友,屢屢迫切勸諫,這就會被疏遠了。」
【釋詞】
事:侍奉。范氏:「君臣、朋友,皆以義合,故其事同也。」
數:音shuò,疾諫也,即屢屢迫切勸諫。數,帶有「屢次」「逼促」的勸諫之意。
斯:這。
辱:羞辱、侮辱。胡氏:「辱,恥也;疏,遠也。」子曰:「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疏:疏遠、疏薄。錢穆:「事君交友,見有過,勸諫逼促,或過於煩瑣,必受辱,或見疏。」張栻:「彼既厭,而數不止,能無辱與疏乎?」
【先賢精義】
《論語註疏》曰:數則瀆而不敬,故事君數,斯致罪辱矣;朋友數,斯見疏薄矣。
胡氏曰:君臣、朋友皆以義合者也。為臣者,君有過則當力諫,諫之不從則當去;為友者,人有過則當忠告,告之不可則當止。若或至於煩數,則言者輕,而聽者厭,能無取辱而取疏乎?
李炳南曰:君臣朋友,皆以道義結合,必須以禮節之。事君三諫不從則去,不去則必召禍。不但諫不過三,平常亦須見之以時,不可煩瑣,否則必然召辱。交友不同於事君,來往煩瑣,不致於辱,但必趨於疏離,是以君子之交淡如水。此章須配合《禮記》學之。
俞樾曰:《禮記·曲禮》曰:「為人臣之禮不顯諫。」故諫有五,而孔子從其諷。其於朋友,則曰「忠告而善道之」。事君而數,則失不顯諫之義;朋友而數,則非所謂「善道(導)之」矣。取辱取疏,職此之故。
蕅益大師曰:辱,則不能事其君;疏,則不能交其友。不數,正是納忠盡誼之法。
《四書近指》曰:數,便是辱疏處。忠臣不懼辱,良朋不憚疏。辱則回天無路,疏則責善無功,是以不貴數者,不絕其進言之路耳。
何北山曰:君臣、朋友,皆以義合。故事君三諫不聽則有去義,道(導)友忠告不可則有止義。過是若更強聒不置,則是失之頻數,取辱取疏,乃其勢之必至。然若未至於數,而逆憚辱與疏而豫止焉,則為不盡君臣朋友之義,而薄亦甚矣,尤非聖人之所許也。
【附錄】
劉宗周曰:《易》言:「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凡數之為病,皆起於不誠,以不誠之心處君臣朋友之間,勢孤而情攜,未有能得之者也。數而見辱,我自取辱也;數而見疏,我自取疏也。數而見辱見疏,而猶歸過於君友者,往往而是也。苟反而思之,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其於臣道、友道思過半矣。
錢穆曰:本章以君友連言,見五倫中此兩倫為相近。古稱此兩倫以人合;夫婦、父子、兄弟三倫屬於家庭,古稱以天合。夫婦本以人合。故孔子常言孝弟,專就父子、兄弟兩倫純以天合者,珍重其相互間之親情,建其道以為人群相處之本。然兄弟亦有時如朋友,《論語》中頗多兄弟朋友連言,則五倫中惟父子一倫,乃純以天合,故孔門特重言孝。其他四倫,君臣、朋友、夫婦、兄弟,亦可謂都屬社會關係。惟父子一倫,則與生俱來,本於自然,又兼有世代之綿延,天人之際,意義最深。而世界各大宗教,皆不言孝,不重歷史綿延,如是則社會無深度,而人生短暫,失其意義。故各宗教莫不帶有出世之心情,尊天抑人,事所宜然。
錢穆曰:本篇二十六章多言仁,其中數章特言孝,最後子游此一章,專言君臣、朋友,亦仁道中之一節,故編者特以附本篇之末。讀者試通玩此二十六章,而求其相互間之關係,與其關係之各不同,庶於孔門所言仁道,有更深之了解。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註疏》《論語集注》《癸巳論語解》《論語集說》《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集釋》《論語點睛》《論語集注考證》《論語正義》《論語學案》《四書近指》《群經平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