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7.27 述而篇——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孔子釣魚卻不用系著許多鉤子的長繩,射鳥卻不射停宿在巢中的鳥。
釣而不綱:釣,用一竿掛一鉤來取魚。綱,即懸掛著很多鉤子的大繩;將大繩橫遮於水面,可獲得更多的魚,而孔子不為。
弋不射宿:弋,即以生絲系矢而射也。宿,即宿鳥,指停宿在巢中的鳥。錢穆:「射宿鳥,有務獲掩不意之嫌,並宿鳥或伏卵育雛,故不射。」
《論語註疏》曰:此章言孔子仁心也。釣則得魚少,網則得魚多;孔子但釣而不綱,是其仁也。夫子雖為弋射,但晝日為之,不夜射棲鳥也,為其欺暗必中,且驚眾也。
張栻曰:此聖人愛物之心也:釣而不綱,不欲盡物也;弋不射宿,不忍乘危也。
洪氏曰:孔子少貧賤,為養與祭,或不得已而釣弋,如獵較是也。然盡物取之,出其不意,亦不為也。此可見仁人之本心矣。待物如此,待人可知;小者如此,大者可知。
物茂卿曰:天子諸侯為祭及賓客,則狩。豈無虞人之供而躬自為之?所以敬也。狩之事大,而非士所得為,故為祭及賓客則釣弋,蓋在禮所必然焉。
《論語正義》曰:古者貴禮不貴才,不欲必獲。故在天子諸侯則三驅,在士則不綱不射宿。
繆協曰:將令物生有路,人殺有節,所以易其生而難其殺也。
《四書訓義》曰:以萬物養人者,天地自然之利,故釣也弋也不廢也。釣不必得而綱,則竭取;弋勞於得而射宿,可以命中。不盡取者,不傷吾仁;不貪於多得,而棄其易獲者,不損吾義。曲全萬物而無必得之心,豈非理之不遺於微而心之無往不安者乎?
《論語後案》曰:魚鳥本可取之物,不綱不射宿,取物以節而已。取物以節,遂其生,即遂其性矣,此至誠之所以盡物性也。
陳祥道曰:釣與弋,君子與人同;不綱不射宿,君子與人異。孔子窮而在下,其不忍如此;使達而在上,則其仁可知也。春秋時,有干戈相尋、屠城滅國、舉無噍類,況有釣而不綱者乎?有以乘人之阨,掩人不備而襲之,況有弋不射宿者乎?
《四書解義》曰:本此意而推之,豈不人人咸遂其生,而萬物各得其所與?惜乎不得其位,老安少懷之志,僅托之夢寐東周而已。
劉宗周曰:門人偶得於睹記,而集此二事之小以窺聖人萬物一體之仁,如此使聖人之道行,而鳥獸草木昆蟲魚鱉咸若其性矣。
雲門隱者按:此見聖人之仁,澤及禽獸,而施法後世。
錢穆曰:古人以生絲系矢而射為弋。又系石於絲末,矢中鳥,石奮系脫,其絲纏繞鳥翼。故古之善射,有能一箭獲雙鳥者,雙鳥並飛,長絲兼纏之也。絲謂之繳,若不施繳,射雖中,鳥或帶矢而飛,墜於遠處。
《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註疏》《論語正義》《論語征》《論語新解》《論語學案》《論語後案》《癸巳論語解》《論語集釋》《論語全解》《四書訓義》《四書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