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拆字破案
《警世通言·三現身包龍圖斷冤》:大孫押司疑半夜跳河身亡,其妻改嫁小孫押司,其女迎兒去東嶽廟燒香,速報司判官給她一個紙條求幫伸冤,上寫道:「大女子,小女子,前人耕來後人餌。要知三更事,掇開火下水。來
年二三月,句巳當解此。」
遂呈知縣包龍圖,包爺喝教左右去拿那小孫押司夫婦二人到來。
包爺道:「大女子,小女子』,女之子,乃外孫,是說外郎姓孫,分明是大孫押司,小孫押
司。前人耕來後人餌』,餌者食也,是說你白得他的老婆,享用他的家業。要知三更事,掇開火下水』,大孫押司死於三更時分,要知死的根
由,掇開火下之水。井者水也,灶者火也,水在火下,你家灶必砌在井上,死者之屍,必在井中。『來年二三月,正是今日。『句巳當解此』,巳兩字,合來乃是包字,是說我包某今日到此為官,解其語意,與他雪冤。」
眾人似疑不信,到孫家發開灶床腳,地下是一塊石板。揭起石板,是一口井。放人下去撈起一個屍首來。眾人齊來認看,面色不改,還有人認得是大孫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