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題解】:辵,乍行乍止,巽也。咼,口戾不正,兌也。巽而承兌,過之字也。震居東北,艮值立春,斗建尾箕,日躔室壁,陽氣始生,陰氣始病,其時陰猶勝陽,小過之名也。《卷阿》云:「鳳凰于飛,翙翙其羽,亦集爰止。」飛鳥遺之音,小過之辭也。艮象身,震主動,巽兌象翼,飛鳥振翅,餘音不盡,聲聞過情,盛文過質,小過之象也。推而廣之,過越、過時、過物、過人,悉小過也。
【注釋】:小,陰也。過,數之勝也。小過,陰勝陽也。鳥,羽蟲,陽也。音,聲成文,陰也。遺,饒余,巽也。遺之音,餘音有不盡。上,陽之所趨。下,陰之所處。宜,所安,艮也。
【玩辭】:亨通,宜正固。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振翅之音有不盡,不宜上往,而宜處下,大吉。陽剛失中,柔履尊位,力有不能及,過而得其通,過而就其正。陰居中,唯可以處小事。剛失位,不可以為大事。兩剛皆失中,上無所依,下無所附,無所著其力,有飛鳥之象存焉。其跡猶可辨,其聲猶可聞,循文責質,道亦不失。鳥之傅天也,上無所棲其身,下無所措其足,飛高恐逆風而退,安下能集木而棲。五逆而乘剛,故不宜上也。二順而承剛,故宜下也。動止不失其宜,出入不害其義,道大善也。
【觀象】:初四互漸〔䷴〕,女歸循六禮,事非過也。二五互大過〔䷛〕,老夫女妻,時之過也。三上互歸妹〔䷵〕,歸妹愆期,時非過也。初五交咸〔䷞〕,男下女,位非過也。二上交恆〔䷟〕,不易其道,行非過也。對體中孚〔䷼〕,禮陽刑陰,刑之所去,禮之所取,聖人製作,猶貴陽也。
【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感必有動,動必有應,感之以動,應之以行,既處非常之時,則行非常之事。過以利貞,此小過〔䷽〕所以繼中孚〔䷼〕也。
【雜卦】:「小過,過也。」時之有不中,過以就其中。位之有不正,過以歸其正。事之有不宜,過以制其宜。是故小過也者,以有過而求無過者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疏證】:四陰為主於外,兩陽屈服於內,陰氣勝陽,所謂小過也。時或不中,過以求正,不失其所遇。兩柔得中,小人過行,可小事也。兩剛失中,君子無位,不可大事。陰生於上而成於下,陰柔主事,率性行道,上逆下順。鳥也者,戾於天則足無所措,集於木則身得所棲,故不宜上,宜下也。上不驕下,和以行之,下不逆上,遜以止之,上下其通,道大善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疏證】:山上有雷,蔽於峰谷,威不及常,聲聞而已,上無所益,下無所損。君子觀法,行動敬於其常,喪厄哀於其常,物用儉於其常,斂形跡,彰聲聞,舍無益,用無損,止貪嗔,求無害。動而有為謂之行,動而有失謂之喪,動而有體謂之用。曰行曰喪曰用,可以有為,震也。曰恭曰哀曰儉,為而不恃,艮也。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注釋】:飛,帛本同作蜚,古字,震也。以,通已,甚也。
【玩辭】:鳥類高飛,凶。陰柔之體,時初位卑,未為過也,若鳥下棲。上應九四,境不宜上而志愈升,若鳥之不能退飛,人之不能恭行,進而行逆,時有不及,失防於初,救止莫及,其凶甚焉,無可奈何也矣!飛鳥,陽禽用陽行,時之過也。
【觀象】:艮〔☶〕變離〔☲〕體震〔☳〕,低飛罹羅,下可避也。妄遇縲紲,順可免也。遇小過〔䷽〕參賁〔䷕〕之豐〔䷶〕,斧鉞之刑,常於九錫之後,榮者辱之所倚,賞者罰之所伏,君子通於利害,舍車而徒,刑獄無所加焉。詩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幽厲之過,飛鳥以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注釋】:過,越比爻,行非其常。遇,適應爻,禮有不備,得非其常。初稱祖,五稱妣稱君,三謂臣。先曰祖妣,後曰君臣,內親情,外正義。妣,帛本作比,《豐年》作祖妣,《文選》作祖比。不及,猶不過,凡言及者,皆以尊及卑之謂也。及,臨也。
【玩辭】:宗廟之制,過越先祖,適遇先妣。朝堂之禮,臣不及其君,君時遇其臣。無咎。宗廟尚右,左昭右穆,穆過其祖,赴同祔妣,尊卑如一,曰過不曰及。朝堂尚左,尊卑有等,君可遇臣,臣不可及君。遇,諸侯未及期相見。時位過越,不失常經,故無咎也。曰祖曰妣,謂大小也。過其祖,遇其妣,不可大事,可小事也。曰君曰臣,謂上下也。不及其君,遇其臣,不宜上,宜下也。
【觀象】:艮〔☶〕變巽〔☴〕體震〔☳〕,巽乎其止,居敬不
逆。順乎其動,行簡不疑。遇小過〔䷽〕參蠱〔䷑〕之恆〔䷟〕,過其祖而遇其妣,不及其君而遇其臣,失陽之功,不被德化,蠱亂所以生焉。立不易方,振恆常德,君子終歲用甲日。《載芟》云:「烝畀祖妣,以洽百禮。」所謂立不易方也。「匪且有且,匪今斯今,振古如茲。」所謂振恆常德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注釋】:過,過四應上。防,帛本作仿,止也。從,放縱,坎也。戕,帛本通作臧,傷害,兌也。曰弗曰防曰或,艮也。
【玩辭】:不可過越,慎防己過,放任失防,恐受傷害,凶。小過者,君子失位,致小人過行其事也,故陰可過,陽不可過。三上相應,悉遇間滯,三不過越,上無所遇,悉不違道,慎防己過,若縱情上往,過其君而求有與,身或見害,凶其宜也。《民勞》云:「無縱詭隨,以謹罔極。式遏寇虐,無俾作慝。敬慎威儀,以近有德。」唯遠小人,親有德,或可以免。弗過,不過四,比六二,親君子,不宜上,宜下也。從,縱情應上。戕,害自外來。
【觀象】:艮〔☶〕變坤〔☷〕體震〔☳〕,止其過越,防其妄動。縱情上往,立見其凶。遇小過〔䷽〕參剝〔䷖〕之豫〔䷏〕,下之用防,重門擊柝,以待暴客。上之用防,尊賢遠佞,厚下安宅。弗防小過,及其過甚,害必深遠,防之不及。書云:「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君子能勤小物,不遺大患,欲防剝陽之亂,宜敏於時,唯其有備,為能無患。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注釋】:過,過三。遇,應初。往,過三應初。戒,誡勉,震也。帛本作革,俞樾曰:「革者,戒也。」終,道也。
【玩辭】:無咎。不過而有遇,前往有險,行必自戒,不可執為常道。陽剛之體,應初遇滯,禮有不備,過求其遇,或有咎也。初之來應,如飛鳥焉,故有遇也。近迫柔主,多憂多懼,往之有險,無所告救,自防自戒,乃無咎也。君子謙恭以接人,審慎以應物,卑退自守,隨時處順,不以久正之道而守焉,行權而已矣。
【觀象】:震〔☳〕變坤〔☷〕體艮〔☶〕,弗過遇之,用止行也。往厲必戒,用居敬也。遇小過〔䷽〕參豫〔䷏〕之謙〔䷎〕,君子善修謙德,以省愆寡過為根本,建侯行師皆餘事也。天益之,地流之,人好之,神福之,孰能咎之?《泮水》云:「既作泮宮,淮夷攸服。」弗過而用豫。「敬慎威儀,維民之則。」由豫而用謙。「順彼長道,屈此群醜。」撝謙而用小過。行道若此,得保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注釋】:公,助祭王公,震也。弋,帛本作射,繳射,繫繩於矢,用取鳥獸。取,射取,兌也。彼,二象有道賢人,艮也。帛本作皮,皆通疲。穴,陰路,賢人居坤位,兌也。
【玩辭】:濃雲密布,不能行雨,臣出西郊,助祭天子。澤宮擇士,王公繳射,獵取穴中之禽。陰柔之體,至盛於上,乘剛失應,陽氣不交,密雲集於西郊,不能致雨,柔履尊位,恩澤未能下濟,風化未能廣施,難為其治,故弋取賢德,助其行道。密雲謂陰氣,西郊謂陰方。自我西郊,陰氣出陰方,未接於陽,密雲不雨,君臣未遇。自我西郊,欲用其事。公弋取彼,欲行其志。
【觀象】:動震〔☳〕變兌〔☱〕體艮〔☶〕,天子王公,西郊祭祀。澤宮射牲,簡德擇士。公弋取彼,臣欲行志。遇小過〔䷽〕參歸妹〔䷵〕之咸〔䷞〕,弋也者,取物射遠,五積三問,王公之神器也。穴也者,虛中隱伏,畎畝版築,賢人之陋室。以王公之神器有感於賢人之陋室,允也天子得遇畢命之臣,過而有所歸。孟子曰:「湯之於伊尹,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王。桓公之於管仲,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霸。」商湯、齊桓可謂深得弋取之道者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注釋】:遇,應九三。過,越六五。飛鳥,上六高亢,不安於下。離,遭遇羅網。災眚,天災人禍。
【玩辭】:不可求遇而用行過越,飛鳥罹網,災眚致焉,人禍招焉,凶。陰柔之體,處過之終,應三遇滯,陰極多欲,先戒其遇,後戒其過。過而不知止,眚自招焉,過而不能止,天災加焉,無復其所遇,若飛鳥罹羅網,凶其宜也。
【觀象】:震〔☳〕變離〔☲〕體艮〔☶〕,鳥焚其巢,妖之眚也。離於矰繳,亢之災也。遇小過〔䷽〕參豐〔䷶〕之旅〔䷷〕,以旅在上,豐屋蔀家,過越已甚。喪牛於易,窺戶無人,無復其遇。以有過而求有遇,天人鬼神悉不許也。
【總論】:小過,君子過遇不及之道也。尚利貞,用柔過,忌剛過。初六,飛鳥以凶,不宜上者,時之過也。六二,過其祖,不及其君,時位皆可過,禮法不可過。九三,弗過防之,不宜上。九四,往厲必戒,防其上。六五,密雲不雨,位之過。取彼在穴,志在下。上六,弗遇過之,時位悉過,不能下也。六爻變化,行中可過,偏僻忌過。六爻行用,所以求時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