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破死後焚屍案
嘉熙元年(1237年),宋慈調任南劍州(今福建省南平市)通判。當時正值旱災,該地一些豪強乘機囤積糧食,準備牟取暴利。宋慈為解百姓痛苦,提出了「濟糶法」,對富豪進行限制。這一方案報到朝廷,很快便獲得了宰相李宗勉的批准。
李宗勉的小舅子杜貫成,也是南劍州富豪之一。該人心狠手辣,貪得無厭,一向橫行鄉里。而今看到有機可乘,自然不會袖手旁觀。但是,他並未明目張胆地頂風而上,而是私下找來一些工匠,在家中夜以繼日地為他修建秘密糧倉。待糧倉修好後,他惟恐走漏了風聲,又頓生殺人滅口之心,競將工匠全部害死,隨後放了一大把火,妄圖造成工匠被燒死的假象。
案發後,宋慈立即趕到了現場,並很快看出了破綻,遂下令將杜貫成逮捕入獄。審問時,杜貫成一口咬定工匠死於火災,而宋慈卻馬上揭穿了他的謊言。宋慈說:照理,活人見大火必然往門外沖,煙熏倒地,頭也一定朝屋外;而從現場上看,死者是頭朝屋內的,這是為什麼?死於大火的人剛倒下時仍能呼吸,口鼻里必然有灰而從現場上看,死者口鼻之中並沒有灰,這是為什麼?說罷,猛地一敲「驚堂木」,厲聲道:這是死後焚屍!杜貫成見此情勢,不得不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