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夢何時圓
(原著宋英成,王虎應導讀)之一
有一天有一個女人身穿著一件老舊的外套,頭髮蓬鬆,臉毫無粉飾的農婦表情,皮膚有些黝黑,攜帶著一個約莫四歲的小女孩,要宋先生為她論婚姻。
女,1960年陰曆十月二十五日卯時生。
坤造:庚戊乙乙
子子亥卯
大運:2 12 22
丁 丙 乙
亥 戌 酉
宋先生講到:論婚姻若看命局官殺星的多寡,來判斷婚姻的好壞是不夠的。本造只有一個官星透在年干,根據《三命通會》云:「用官為夫,不要見殺,用殺為夫,不要見官,一位為好」。她沒有七殺來混,正官明顯,理應美滿的歸宿才是。但是,如果這樣判斷就錯了,本造年月帶桃花貴人,日時亥卯合,那不是犯了「貴眾合多」的女命大忌嗎?且這個桃花貴人延伸到時柱子息宮,可以說四柱都染上桃花的氣息。
依《英耀篇》說:「疊疊問此件,定然此件缺」的道理,必然她婚姻已經亮起了紅燈。
三十二歲流年辛未與原局亥卯未三合夫宮,目前走乙西運,不但空亡且是年月地支的桃花,酉金增強了子水桃花的力量。酉七殺為女命的異性星,與時柱卯酉沖,使卯無法合夫宮。
乙酉運,乙木與日元爭合庚金,由此可知從廿三歲的乙運(實為廿二,宋先生整個書中的起運有誤)起,在婚姻感情方面經常與人演出爭夫的鬧劇,而且扮演的都是情場失意的角
色。依以上五行六神的推斷,宋先生告訴她:
「從命中看來,你應該只有一個丈夫的命不過要晚婚若是早婚的話,幸福恐怕是空中樓閣,婚姻波折在所難免」。
該女回答:「我在二十二歲結婚,婚後才發覺兩人個性不同,雖然我儘力容忍,遷就他,可是他仍在外面拈花惹草,另結新歡,終於在二十六歲時棄我而去」。
從她這段自白,我們再看原局中唯一的夫星庚金,不但坐子水死地,且生在子月,官星
被旺印所泄且自坐死地,月千戊土固然能生庚金,然戊士被坐支中癸水所合,貪合忘生,使庚金孤立無援。
其二十二歲辛酉年,大運丙戌桃花沐浴在時支卯月戊土獲得大運的生扶,等於庚金元神獲得生機,財旺生官,歲支酉金官星帝旺,子水桃花在酉,這樣才能走到紅毯的那一端,不過根據命運歲三者之卯戌合,卯酉沖,子息宮與星都受到沖合,恐怕這次的婚姻是先「有」後婚且歷經波折。為何婚後她會處處容忍遷就她的前夫,又為何廿十六歲乙丑年會遭遺棄?各位有心研究命理的讀者不妨自己思考。
從以上宋先生的筆調來看,雖然引經據典論了半天,但大部分為猜測和該女本人講出經歷後才找出理由。我認為宋先生分析的欠妥。
首先該女命局中桃花貴人疊疊雖然影響婚姻,但官在四柱中的情況更為重要。庚金官星在年早婚之象。因宋先生原排運有誤,所以對該女結婚時辛西年已入乙酉大運。丙戌運根
本不可能結婚。因丙戌運傷官通根透出,命中官星又衰,縱出現戀人也因丙火克之,不可能成婚。而乙酉運,桃花到位,官殺通根得旺,乙庚合住官星,而婚,而辛酉年,桃花疊見,辛金透干制服傷官元神乙木過,所以結婚。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