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斷易精蘊:五行生剋比和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五行生剋比和
相生:生即產生之義,兼有幫扶之義。故我得彼生的時候我的勢力就強盛,我去生彼的時候,彼的勢力就強盛。故我生他稱之為泄氣,會分散我的力量,取不利之意。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木生火:正如前面講過的一樣,火為炙熱極陽的名稱,由陽煥發的本氣而產生,即由木氣伸展達到極限而產生。用物質來表現,火沒有自我之體,只有物體燃燒才能顯示出其形質。故以木作為火的燃料,說木生火,由此理推斷稱其木生火。
火生土:正如前面所述的土的特性,調和其他四行的作用,是實現萬物生育的基礎,但就其本體來論為陰(結合坤卦之理)。如果是陰,就沒有生成物體的能力,但可以保存極陽,即火熱之氣,這樣才發揮它的特性。故土憑藉火氣產生其作用,所以有了火生土的概念。另外從物質的角度來說,火燒盡萬物化成灰。所以土的從火生而來。從這個角度上講火生土。
土生金:金的本性前面已經講過,有陰氣凝結收縮物體之力。追溯陰的本體來看即是坤土。土除過本身之氣之外,收縮之力到了極限就稱作金了,因此土生金的根據來自這裡。從物質角度論,金銀銅鐵等礦物都是從土中挖出來的,由此推斷土生金。
金生水:水具有陰中含有微陽的本性(看坎的卦象便知),故外部陰氣再旺盛,皆是金的餘氣凝結萬物。但陽的一面反而是溶解凝結的金氣。其溶解後的東西稱之為木。(這是從氣的角度論述,不可理解成金屬溶解後變成水。)從物質的角度論,金礦一定是出產的陰冷的土地。水源一定是來自陰暗、土中金氣旺盛的地方,這就是金生水之理。由此而推得金生水。
水生木:木的本性為陽之發暢之氣,與陰之緊縮金氣相反。故金氣溶解後產生的水為微陽,慢慢時間長了就變成木氣了。因此木是由水產生的。從物質角度論,木的生長靠吸收土中水氣,所以說水生木。由此此理推得水生木。
相剋:克者,剋制、戰勝之義。兼有利用別人之的意思。故我克他就是我制他,具有利用他的權利。我被他克,則相反。原來克的意義在於克的一方勝,且有利。被克的一方失敗,變得衰弱。這也是在判斷上必不可少的關鍵之一。
相剋的關係如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木克土:土的本性是和育萬物之氣,但它不是固有的,都是火,即包含有陽之氣,所以有這樣一個功用。木氣發暢之時,其陽精轉成木氣,土自然減弱其生氣,用物質的角度論也是一樣,因為木生長過程會吸收土的精氣,所以木有克制土的意思,故稱之為木克土。
土克水:土氣成育萬物的時候得到水氣的濕潤,因而帶有生機。土雖然火熱,承受了生氣,如果得不到濕潤就會變得乾燥,不能實現本來之性,故水被土奪走了其氣,提供給土用,另外水流動可以保持清澈,如果被土圍起來,變成沼澤等蓄水,水就會腐敗掉。這都是受土豆制約影響,所以土可以剋制水,稱之為土克水。
水克火:水本來具有冷的性質,陰冷但並沒有產生物體的力量,然火氣包含了濕熱的時候,就會擁有陽氣,火被水利用,因為幫助了水,自己失去了其性質,用物質角度看,把水澆灌在烈火上就可以消滅它,水可以剋制火,所以稱之為水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