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斷易精蘊:以應爻為用神的情況
王虎應譯(此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夾雜有日語文言文,因此翻譯的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以應爻為用神的情況
應爻與世爻對立,是另外一方,所以在五類之中占無法確定某種關係的時候就以應爻為用神。
凡占關於他人運氣的時候,敵國,仇人,醫生,九流術士,其他地方,外地等與自己相對的相爭的事情,比如官司都以應爻為對手,如果是父子,兄弟,近親則不能以應爻為用神。
以一定的爻為用神的情況
以爻做用神,根據預測的事情不同,取用不同,此在斷法各論法的地方另外論述,在此列舉一下主要的內容。
上爻為宗廟,靈位、神佛、玉皇。
五爻為皇di、上皇、皇hou。
四爻為內閣、大臣。
三爻、二爻、初爻,公務人員有各自配置,都沒有具體固定的,關於辨爻古人論述的很多,上面論述的諸爻是根據我多年驗證,覺得靈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