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同人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13.天火同人(䷌)-高島易斷
《同人》一卦,《離》下《乾》上,故合為「」字,有光明上際溥見之象。《乾》天也,《離》火也,天氣上升,火性炎上,與天同也,故為《同人》。按《同人》之卦,上承《否》,天地不交為《否》,上下相同為《同人》。蓋與《否》相反,而足以相濟,故雖同道相與,乃能濟否也,是卦之所以次《否》也。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之道,要在廣遠無間,中外如一,斯謂之大同。「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於野,」則上天下地,空闊無際,無所容其私心,斯物無不應,人無不助,故「亨」。心無私慾,則地無險阻,無往不利,雖大川亦可涉。但同亦分公私,合我者同,不合者異,是小人之黨也,非同也;要必公正無私,渾然天心,雖千里之遙,干載之後,志無不合,道無不同,故曰「利君子貞」。
《象傳》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彖》以卦體釋卦義。柔謂六二,《乾》為九五,六二以柔居柔,得位得中,以應九五,故曰「應乎《乾》」。《乾》者健也,健而能行,足以濟險,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者,《離》之象,剛健者,《乾》之德。二五皆中正,得以相應,君子之道也,故曰「君子正也」。君子心公,公則天下感之,君子道正,正則天下化之,遐邇一體,上下同德,則天下之志皆通矣。惟君子能之,故曰「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以此卦擬人事,全卦五陽一陰,六二一爻,以陰居陰,位得中正,為內卦之主,上應九五。全卦之象,恰如以一女居五男之中,以一女對五男,寬裕溫柔,周而不比,眾陽和悅,而同心合意,天下皆通。「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不曰應九五,而曰應《乾》,可知不專應九五一爻,而遍應眾陽,為「能通天下之志」也。幾天下之事,以一人獨成則難,與人共成則易,而與人之道,有公有私,公則道合,私則道離,且以私同者其道小,以公同者其道大。譬如平原,一望無垠,絕無隱蔽,是即「同人於野」之象也。內卦《離》為明,為智,外卦《乾》為正,為健。人能得夫《離》之明,《離》之智,以應乎《乾》之為正為健,以此而謀事,則事無不利,以此而涉險,眾險皆可涉,即以此而交天下之人,則天下之人志無不通,是率天下而大同也。
以此卦擬國家,上卦為君,至剛至健,威權赫赫,卦中之九五也;下卦為臣,得位得中,文明有象,卦中之六二也。二與五為正應,君臣合志,正明良際會之時也。《同人》之卦,次於《否》後,否則「天地不交,萬物不通」,其要在於不能「通天下之志」,惟《同人》為能通之。通則為《泰》,是國家所以濟否開泰者,實賴《同人》之力也。《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可知天地不交為《否》,上下相通為《同人》。是故有國家者,君得其位,又當得其剛之中,臣得其位,又當得其柔之中,庶幾剛柔相應,上下合志,雖大川之險而可涉,天下之志而能通。且六二之臣,不特上應九五,又必比合初、三、四、上諸陽,一心一德,同朝共濟,體《離》之明,法《乾》之行,出以至正,不涉偏私,斯天下之人,正者感而通,不正者亦化而通,安往而不通,即安往而不同哉!
通觀此卦,上卦為《乾》,下卦為《離》。《離》本《乾》也,《坤》交於中而生《離》,其象為火。蓋《乾》本元陽,火者陽之真氣,與《乾》同體,故曰同。天之生人,耳同聽,目同視,口同味,心同覺,一人之所是,萬人同以為是,一人之所非,萬人以為非,親者同愛,長者同敬,人雖至愚,此心此志,無不同也。故孟子曰:「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也」,「天之所與於我者,不異也」。蓋公則無不同,一涉私慾,遂致去《離》乖僻,不可復同,然其秉彝之良,卒不可昧也。是天之所與於我,而其不可昧者,離也;不可異者,乾也。故人秉《離》之明,行《乾》之健,至公無私,自然亨通,險阻化而為平地,雖涉大川,亦無不利,是《同人》之所以亨也。觀諸爻無同之象,蓋凡人有意求同,便涉於私,私則不同,蓋同者不言同而自同也。初九曰「於門」,謂出外無所私呢也,故「無咎」。六二曰「於宗」,雖中且正,以涉宗黨之私,為可吝也。九三以剛強居二五之間,強欲求同,雖伏藏三年,終不敢興,知懼,故不凶也。九四近五,如隔塘耳,知義弗直,弗敢強攻,則為吉也。九五剛健,應二爻明,當其未通,不勝憤郁,一旦貫通,自覺喜悅,故曰「先號咷而後笑」也。上九《遁》居郊外,無意求同,故「無悔」。合而言之,《同人》一卦,初、上二爻,「於門」「於郊」,皆在外也,故無咎悔;二有「於宗」之吝,三有戎莽之禍,五有「大師」之患,是皆同於內,故無吉者。蓋「於宗」不若「於門」,「於門」不若「於郊」,「於郊」不若「於野」。總之出外則無黨援,亦無阿好,地愈遠而心愈公。公則平,平則通,故聖人以四海一家,中國一人為心,斯謂之大同矣。若求同於近,雖同亦私,是以《彖》辭首曰「於野」,可知《同人》之道,當以天下力量者也。
《大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此卦《乾》上《離》下,《象傳》不曰火在天下,而曰「天與火」,蓋以《乾》為日,《離》亦為日,象相同也,故曰「天與火」,取其同也。《乾》陽上升,《離》火上炎,性相同也,猶人生性無不相同,故曰《同人》。君子法乾之健,以類其族,用離之明,以辨其物;於異中求同,故族必類之,於同中求共,故物必辨之。凡異之不可不明辨,益知同之不容以相混也。即此而推之,知人有善惡邪正之分,心有是非公私之判,君子亦必當類而觀之,辨而別之。如周之與比,黨之與群,其貌若相似,其心則自別。要必明析嚴辨,不稍假借,是異其所不得不共,乃能同其所不得不同。此所以為同之大者也。
【占】 問時運:目下大有升騰之象,且得朋友扶助,大吉。
○ 問商業:宜於合資會社等業,大利。
○ 問家宅:得合家和悅之象,吉。
○ 問戰征:主軍士同心,即宜調兵進攻,大利。
○ 問疾病:是火症也,恐醫藥有誤,宜別求良醫。
○ 問訟事:防有同黨私庇,一時未可結案。
○ 問六甲:生女。
○ 問失物:須細細於物類中尋覓,乃得。
○ 問行人:即日可歸,必與友偕來。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傳》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初九居一卦之始,為《同人》之首也。此卦以二爻為主。初變陰下卦為艮,象門,故曰「於門」,亦不願獨同於二,故欲出門以廣交也。門以外無所私昵,故「無咎」。《象傳》則顛倒其辭曰,「出門同人」,顯言一出門外,天地萬物,孰不吾同?不曰無咎,而曰「又誰咎也」,蓋無咎,第屬己言,「又誰咎」,則見門外之人,皆樂與之同,誰復得咎之者?《易》以人名卦者,《家人》《同人》兩卦。《家人》者,一家之人,宜位正夫內;《同人》者,天下之人也,宜志通夫外。《易》言「出門」者,《隨》與《同人》兩卦,《隨》曰出門有功,《同人》曰出門無咎,皆以門內為易溺於私,門外則廓然大公矣。
【占】 問時運:目下平順,宜經營出外,利。
○ 問家宅:一門之內,雍雍和睦,無咎。
○ 問商業:利行商,不利坐賈。
○ 問疾病:宜避地調養,無礙。
○ 問訟事:防有懲役之患,宜預出躲避,可以免咎。
○ 問失物:須於門外尋覓。
○ 問六甲:即時可產,得男。
【例】 一日友人某氏來請占氣運,筮得《同人》之《遁》。
斷曰:此卦為出門求友之象也。交際之道,宜與善人同,不宜與不善人同。爻辭曰「於門」,《象傳》曰「出門」,言出外自得《同人》之助。蓋在內則相與者皆親好,不能無私,私則有咎;出門則往來者皆同與,故無咎也。今佔得《同人》初爻,知君必初次出門者也。君可放膽做去,他日必得高位,博眾望,可預決也。
某用之,後果大得人望,如占所云。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傳》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此爻以陰居陰,文明中正,而為全卦之主,卦中諸陽,皆求應二。二與九五為正應,九五為君,居一卦之尊位,二爻曰「同人於宗」,「宗」尊也,言二得同於至尊。在二與五,剛柔中正,時位相應,可謂盡善,但兩相親密,未免偏私,有失至公大同之量。且三四兩爻,求同不得,見二與五,同意親密,致生嫉妒,即所以取吝也,故曰「同人於宗,吝」。《象傳》曰「吝道也」,道字最宜玩味,謂一時即未見吝,而已有取吝之道也。《彖》辭以六二得位得中,曰「亨」,爻義以「同人於宗」,曰「吝」,蓋卦體主大同,爻義戒阿黨也。
【占】 問時運:目下未佳,雖有相助,而相忌者多,未能百事遂意。
○ 問商業:利於大宗買賣,惟須出納宜留意。得利。
○ 問訟事:不利。
○ 問家宅:以勤儉起家,得長子之力。
○ 問疾病:有魂歸宗廟之象,凶。
○ 問行人:即返。
○ 問六甲:生女。
○ 問失物:被拾者藏匿,不見還也。
【例】 明治三年,占自氣運,與將來之方向如何。
我國維新之初,明治元年,有奧羽北越之役,二年有箱館之徵討,天下之形勢未寧。三年干戈既息,天下拭目,以望昇平。當是時余大有所感,自以生長商家,惟汲汲謀興家業,未逞計及國事,茲幸遭遇聖代,得與貴顯諸公,朝夕面晤,深荷款遇。在諸公毀家紓難,勤勞王事,皆維新之功臣也,如余者得生長今日,際盛運,而於國家毫無建樹,實可恥之甚也。茲願稍展寸長,勉力從公,冀圖深厚之報,為此自占現時氣運,與進步之方向。筮得《同人》。
斷曰:幕府末路,昇平日久,政綱廢弛,加以外交事起,當時君子不得其位,小人得逞其奸,上下閉塞,秩序紊亂。於是豪傑之士,所在興起,天下翕然應之,拔亂反正,一變否極之世,得啟今日泰平之盛,是即《同人》之卦也。今筮得此卦,《彖傳》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以六二一柔得位中正,應上卦九五之中正,是余居民間中正之地位,上與政府之政略相應,同其目的,「柔」者,謂余本無爵位,才力柔弱。曰「同人於野」,謂余本是在野草莽之臣也。「亨」者,謂余之氣運與天下之大勢,悉當亨通,凡為國家創興事業,無不成功也。按《同人》一卦,卦體則主大同,爻義則戒偏私,獨「於野」曰亨,蓋宜遠取於外,不宜近取於內也。且《彖傳》曰「乾行」,「乾行」者,自強也;曰「利涉大川」,「利涉」者,興造舟揖也;曰「文明以健」,「文明」者,創修文學也。卦象所言,皆一一示余著手之方向,且教余取法海外之造作,通行於天下,故曰「為能通天下之志」。
余既得此卦象,惟冀有輔政府劇務萬一,區區家資,遑足惜乎!明治三年,決志拋資產,先設飛腳船,便內國之運輸;次謀創鐵道;次建設洋學校,聘教師於外國,以振起教育之業;布設瓦斯燈於橫濱港內,至七年之冬,得成此四大創始工業。此四大工業,當時邦人,實未嘗著手,余為之創始也。明治七年,瓦斯燈建成之日,榮邀天皇陛下臨幸,蒙賜接見。余當時懷藏先考靈牌,冀得同《觀》天顏,又荷寵頒進步首倡敕語。拜受之下,榮何如之!
此卦以第五爻為《同人》之主,以年計之,初爻至五爻,恰是五年。今自明治三年,至七年,其間九三之伏莽,九四之乘塘,多有障礙餘事業者,然余公平無私,百折不屈,果得奏效。然物盛必衰,勢極必變,是天理之常,余雖乘《同人》之運,得成厥事,若味人事窮通之理,知進而不知退,恐有「亢龍」之悔,即《同人》上九誡之曰「同人於郊,無悔」。是《易》理之妙用也,其旨深矣。迨八年,余居神奈川郊外望欣台,優遊逍遙,間玩《易》理,以至今日。爰述《同人》之卦義,追懷往事,附記數語。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傳》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戎」者,兵戎也。「莽」者,草深處也。此卦六二,一陰居中,卦中諸陽,皆欲與同。三爻接二最近,欲同之意尤切,然二爻中正,為九五正應,不與三同。三爻過剛不中,性情剛暴,位居二五之間,欲用強而同之。然懼二之中正,畏五之剛健,不敢顯發,「伏戎於莽」,以俟其機,上升高陵,以窺其隙,至三歲之久,終不敢興,亦可見小人之情狀矣。其不言凶者,以久而不興,故未至凶矣,然曰「伏」,曰「升」,其凶已露矣。《象傳》曰「敵剛」也者,謂其所敵九五剛健,自知不能勝也;「安行」也者,「三歲不興」,亦安行乎?《離》為甲,兵戎之象,互卦《巽》,為隱伏之象。此卦九三九四,不言同人者,兩爻共有爭奪之象,非同人者也。此爻變為《無妄》,其六三之辭曰:「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可以見其有凶咎也。
【占】 問時運:目下直潛伏,三歲後方可出而謀事。
○ 問商業:宜開山林,三年後大可獲利。
○ 問家宅:防有盜賊竊伺。
○ 問戰征:須防敵軍埋伏。
○ 問訟事:慮有意外葛藤,一時不了。
○ 問失物:須於叢草中尋之,或山上草中。
○ 問行人:俟三年後可歸。
【例】 明治二十四年,某貴顯來請占當年氣運,筮得《同人》之《無妄》。
斷曰:此卦有公同謀事之象,故曰《同人》。在世間智者少而愚者多,古今皆然。今人往往採取朝野大眾之論說,謂之公議,所云謀野則獲者是也,故《彖》曰「同人於野,亨」。及三爻剛而不中,強欲求同,不曰「於野」,而曰伏莽,又自知畏懼,終久而不敢興。其象如是,氣運可知,請俟三年後而謀之可也。
後果如此占。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傳》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因而反則也。
「墉」者,城垣也。此爻以剛居柔,而不中正,四與二非應,亦非比,而欲強同於二,且中間隔以九三之「墉」並忌二五糧密,故欲「乘其猜」而攻焉。既思九五剛健中正,攻之於義不直,於勢亦不敵,必弗能克,故不攻也。即此轉念間,悔過而改善,乃得變凶而為吉,謂之「乘其墉,弗克攻,吉」《象傳》曰「義弗克也」者,謂不自逞其強,而能反省夫義,是以吉也。「困而反則也」者,謂不義之舉,必陷困厄,止其邪念,而所法則也。此卦名《同人》,三四兩爻,均有乖象。人情同極則必異,異極則復同,猶國家之治極而亂,亂極復治也。是人事分合之端,即《易》道循環之理也。凡《易》曰不克,皆以陽居陰之爻,惟其陽,故有《訟》,有攻;惟其陰,故弗克也。此爻及《訟》之九二九四,如「不克訟」,皆是也。
【占】 問時運:目下直退守弗動,吉。
○ 問商業:宜壟斷貨物,待價弗售,後必獲利。
○ 問家宅:宜修葺牆垣,吉。
○ 問戰征:直堅築營磊,防敵襲擊。
○ 問訟事:今雖不直,後反得勝。
○ 問失物:久後可得。
○ 問疾病:雖凶無害。
【例】 友人來告白:今有一業可興,請占其成敗。筮得《同人》之《家人》。
斷曰:此卦有合眾興事之象,其事必關公共利益可知也。九五《乾》之有金力者,與六二《離》之聰明者,陰陽相應而成事,其間有九三九四兩爻,嫉妒其利益,於中阻撓,以謀佔取之象。足下為占事業,以爻辭觀之,知足下或羨彼之事業,謀彼之權利,將奪取而代之乎?足下一時不露聲色,惟陰使同意者九三,為之計劃,即爻辭所云乘墉,如乘垣而伺敵,潛伏而謀事之謂也。然此事必難遂志,不如中止,謂之「弗克攻,吉」,故《象傳》曰「困而反則也」。
後有所聞,果如此占。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傳》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了相剋也。
「號咷」者,謂悲憂之甚而啼哭也。此爻君位,當與天下同應,若獨與二親密,非人君之道,即非大同之道也。是以為九三九四所嫉妒,隔絕阻撓,使不得與六二相遇,遂致興師攻克,始得相遇,蓋其初以不遇而號咷,今得相遇而笑樂,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在五與二,剛柔相應,上下相洽,其情似私,其理本正,故《象傳》明其「中直」,《彖傳》稱其「中正」,是師壯而得克也,豈得以私匿病之哉!
又一說:長國家而欲和同眾人,其間有猜疑而離間者,使之隔絕而不相遇,極之號咷悲泣,使離間者亦服其德,復得和同而笑樂也。
【占】 問時運:目下正當歡樂之時,從前苦志,今得遂願。
○ 問商業:雖小有挫折,終獲大利。
○ 問家宅:防有驚惶之慮,然終得平和也。
○ 問疾病:先危後安。
○ 問訟事:須請大好辯護士,方能得直。
○ 問行人:防中途有阻,須緩得歸。
○ 問六甲:生男。
【例】 明治二十五年三月,余漫遊駿州興津,閱新聞紙,知北海道炭礦欣道會社堀基氏免職。余為是社評議員,遂速歸京,與同事澀澤榮一、湯地定基、田中平八等,共為會社周旋,方得協議,評議委員定以湯地與余兩名中,充任社長,請願於該官廳。同事諸君,預問余之諾否,余先取決於筮,筮得《同人》之《離》。
斷曰:此卦六二一陰得時,又得中正之地位,上下五陽應之,余之就任社長也。九五之政府,九三之北海道廳長官,九四之大臣,初九之社員,上九遠方之株主,不特不倡異議,定必同心喜悅可知也,謂之「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至處之之道,如平原廣野,無所隱蔽,一以光明正大為主也,謂之「於野,亨」。余雖不才,於此等事業,久經歷驗,加之以六百五十萬元之金力,與政府補給之利子,余惟公明正大,毫無私曲,可得勝此責任,謂之「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此會社在人跡稀絕之區,凡執工業者,多非常勞動,亦不免暗生情弊,此亦勢所必有也。一旦革絕其弊,必生誹謗,然既任其事,自當任怨任勞。諺曰一功能服,百論得快,政理則疑謗自滅,謂之「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即有如九三九四,以不得興事,生出意外枝節,百計窺伺,相謀竊奪,余當預定目的,終不受其害也,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也。
余得此占,承諾社長之任,後果如此占。在任五百四十日間,會社之整理,幸博同人之信用,價格四十四圓之株卷,騰貴至八十四元,其十三萬株,合計五百二十萬元,足見會社之盛運也。以在任之日數除之,平均一日,大凡一萬元,是可謂全以道德得之者也。嗚呼!誰謂為仁不富乎?謂道德與經濟相反者,此乃愚而無知者之言也。夫道德之功效,優於區區之經濟,不知其幾千百倍也。世之好誇大,言內無實學者,宜知所猛省矣!
【例】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我國與清國講和約成,將遣大使於清國芝罘,交換條約。時法、德、俄三國,聯合告我以不可久占遼東,且聚戰艦於芝罘,有動輒起事之勢,上下心頗不安。各大臣及機密顧問官等,皆趕西京,余亦聞之至西京,會土方宮內大臣、杜邊大藏大臣於木屋町柏亭。兩大臣謂曰:今日之勢,三國聯合迫我,其意有不可測者。我軍艦勞數月之海戰,且有許多損傷,不復適戰鬥之用,實危急存亡之秋也。占筮決疑,其在此時乎?余曰:曾已佔之,筮得《同人》之《離》,請陳其義。
《同人》一卦,二爻一陰得中正,在五陽之間,輝離明於宇內之象。卦德有文明與剛健,通志於天下時也。今得五爻,則知大事必遂也。法、德、俄三國,聯合妨我行為,且欲逞溪壑之願,聚合軍艦於芝罘,又在各要港,悉整戎備,有不愆時期而舉事之意,又有奪我所得清國償金之胸算,其狡計炳如見火。就爻象推究,其中妨阻二五之交者,三四兩爻,三爻之辭不云乎?」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伏戎於莽」者,謂自航海之要路,突然襲擊之備;「升其高陵」者,謂從旁窺伺其隙也;「三歲不興」者,謂等機而動,不遽發也。四爻之辭不云乎?「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四與三同意,欲乘隙而起者也,謂之「乘其塘」;然以義有不直,故曰「義不克也」。是亦不能舉事而止,故曰「其吉,則困而反則也」。三國之非望如此,天命不許,不足介意也。今得五爻之占,雖憂三國之障,然必得清帝批准條約,喜可知也,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日後不為宇內各國所輕侮,終得戰勝之譽,宜揚國光於萬里,謂之「大師克相遇」。占筮如此,我元老何須憂慮?於是兩大臣揚眉,不堪欣喜。
後果廟議一如此占,直以商船遣伊東已代治氏於芝罘,交換條約而歸。當時三國雖伺我釁隙,無舉事之辭,非常之備,無所復用,如《易》辭所示也。
【例】 明治二十九年一月,余避寒於熱海,偶得神奈川縣吉田書記官報曰:前農商務大臣白根專一君罹大患,入大學病院,內外名醫,無所施治,束手待死而已。吾得君之知遇久矣,不堪憂苦,希其萬死一生,敢煩一筮。筮得《同人》之《離》。
斷曰:白根君疾,一時國醫束手,謂症必不治,待死而已。據此占,料君不特不死,且即日愈快,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其病或必得大汗大瀉而愈,故曰「大師克相遇」。但此卦上爻為歸魂,今得五爻,則上爻正當明年,明年恐或難保。然上爻之辭曰,「同人於郊,無悔」,此番愈快之後,宜移從近郊閑散之地,遠於世累,休息靜養,盡我人事,亦足挽回天命,或得無悔。乃記以報之。
後果大患徐徐而愈。德人白耳都氏以下諸名醫,不知其快復之理,後余亦訪君於病院,面渠夫人,勸以出院之後,宜就閑地休息靜養。然君以得復健康,不復應余之勸,翌年果復得疾不治,不堪痛惜。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傳》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郊」者,國都之外,曠遠之地。此爻在五爻之上,為無位之地。《同人》一卦,卦中五陽皆欲同於六二一陰,三爻與二相比,其欲同之意尤切。四爻非應非比,然以介在二五之間,亦欲強同於六二。五爻與二為正應,惟此爻居上,與二非應非比,孤介特立,置身荒郊之外,較初之於門更遠。無私匿之情,免爭奪之患,在六爻中,最為完善,謂之「同人於郊,無悔」。蓋《同人》之量,「愈遠則愈大,國外曰郊,郊外曰野,「於郊」較野殊近,故「於野」則亨,於郊」則第曰「無悔」。《象傳》曰「志未得也」,志即「為能通天下之志」而言,其僅曰「於郊」。猶未能通天下之志也,故曰「志未得也」。
【占】 問時運:目下順適,諸事無所障礙,但宜在閑散之地。
○ 問商業:宜立業於市塵之外,無憂耗損,一時亦未能獲大利益。
○ 問戰征:宜在荒地屯營。
○ 問失物:於郊外覓之。
○ 問訟事:恐難得直。
○ 問家宅:平順無災。
此卦為歸魂之卦,若占命數而得此卦,至上爻必死。《師》之上爻,可參看也。
【例】 有相識會社役員某氏來,告曰:近來我會社頭取,與大株主之間,頗生紛議。株主欲開總會,改選社員,又有一派贊成當時之社員者,競爭頗甚。余不自知免職與否,請占前途之氣運。筮得《同人》之《革》。
斷曰:《同人》者,與人相同也。勿論社員株主,皆思其社之利益,非各謀私利者,惟其所為有左有之差,而遂生紛議也。蓋此紛議之來,由五爻之頭取,與二爻之支配人,其間過相親密,致啟他人之疑,然其疑可不久解也。如足下不偏不黨,無所關係,亦無免職之憂,故曰「於郊,無悔」。郊者,田舍之謂,而離市街煩雜之地也。
後果如此占。
13.天火同人(䷌)-高島易斷全解: http://www.mingtianji.com/2021/03/1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