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論政案例15-22
即日起我們將連載《孔子家語·正論解》。在形式上,本篇與《家語》其他各篇有所不同,其他一般是通過直接描寫孔子與諸侯國君、孔門弟子的對話或者行為表現孔子思想,而本篇大多數章節是先敘述歷史事件或人物言行,然後再敘述孔子對這些歷史事件或人物的評價,以此來表現孔子思想。
本篇各章節幾乎都與《左傳》等有關記載相通,有些段落還與《論語》、《禮記》、《國語》,《韓詩外傳》、《史記·孔子世家》、《孔叢子》、《列女傳·母儀傳》、《說苑》、《新序·雜事》互為佐證,是《孔子家語》中篇幅最長的篇章之一,共有27段對話,段段獨立成意,耐人尋味,於今極有借鑒指導意義,我們分四篇文章刊發,本文為第三篇。
趙簡子賦晉國一鼓鍾,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孔子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此度也,而為刑鼎,銘在鼎矣,何以尊貴?何業之守也?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sōu)也,晉國亂制,若之何其為法乎?」
【白話通解】
晉國趙鞅從國內徵收到共重四百八十斤的鐵,便用來鑄造刑鼎,刻上范宣子寫的刑書。孔子說:「晉國快要滅亡了吧!它已經失了自己的法度了。晉國應該遵守唐叔所傳授下來的法度,用來管理晉國人民。卿大夫應該按照次序和爵位加以遵守,這樣百姓才能遵從道義而保守他們的家業。貴賤的等級沒有錯亂,這就是所謂的法度。晉文公因此設置掌管官吏職位和品級的官員,制定被廬之法,從而成為盟主。現在晉國放棄先王的法度,而鑄造刑鼎。銘文公開刻在鼎上,那用什麼來使地位高貴的人受到尊敬呢?人們還有什麼家業可以保守呢?貴賤沒有等級次序,那用什麼來治理國家呢?並且范宣子的刑書,是在閱兵時制定的,是晉國混亂的制度,怎麼能把它當法律呢?」
【家語原文16】
楚昭王有疾,卜曰:「河神為祟。」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沮、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乎?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不祭。
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也,宜哉。《夏書》曰:『維彼陶唐,率彼天常,在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己率常,可矣。」
【白話通解】
楚昭王生了病,占卜的人說:「是河神在作怪。」楚昭王不去祭祀,大夫請求在郊外祭祀。楚昭王說:「按夏商周三代制定的祭祀制度,諸侯祭祀不能超過本國邊境。長江、漢水、沮水和漳水都在楚國境內。禍福的到來,是不會越過國境的。我雖然沒有德行,也不會得罪境外的黃河神。」於是沒有祭祀。
孔子說:「楚昭王懂得大道,他沒有失去國家也是理所當然的。《夏書》記載說:『那位君王陶唐,遵循天道綱常,據有中國這個地方。而今失掉了大道,敗壞了紀綱,因而走向滅亡。』又說:『確實是付出什麼就有什麼。』由自己來遵循天道綱常,就可以了。」
【家語原文17】
衛孔文子使太叔疾出其妻,而以其女妻之。疾誘其初妻之娣(dì),為之立宮,與文子女,如二妻之禮。文子怒,將攻之。孔子舍璩(qú)伯玉之家,文子就而訪焉。孔子曰:「簠(fǔ)簋(guǐ)之事,則嘗聞學之矣。兵甲之事,未之聞也。」退而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乎?」文子遽自止之曰:「圉也豈敢度其私哉?亦訪衛國之難也。」
將止,會季康子問冉求之戰。冉求既對之,又曰:「夫子播之百姓,質諸鬼神而無憾,用之則有名。」康子言於哀公,以幣迎孔子,曰:「人之於冉求,信之矣,將大用之。」
【白話通解】
衛國孔文子讓太叔疾休掉了他的妻子,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太叔疾引誘他原配妻子的妹妹,並為她建了宮室,與文子的女兒住在一塊兒,對二人都以妻子的禮節對待。孔文子大怒,要攻打他。孔子這時住在蘧伯玉家裡,孔文子便前往拜訪孔子徵求意見。孔子說:「對於祭祀的事情,我曾經聽說而且學習過。打仗的事情,我卻沒有聽說過。」孔子退下去,叫人駕車就走,說:「鳥兒可以選擇樹木,樹木怎麼能選擇鳥兒呢?」孔文子急忙親自攔住孔子說:「我怎麼敢為自己謀私利呢?我這是為了防止衛國發生禍亂。」
孔子將要留下來,正好這個時候魯國季康子向冉求請教戰法。冉求回答之後又說:「我們老師的學說傳播到百姓中間,就算是讓鬼神來評判也是無可挑剔的,如果能任用他則會使魯國名聲大振。」季康子把這些話告訴了魯哀公,接着就派人帶着財物禮品迎請孔子,說:「人們對於冉求是信任的,我們將重用孔子。」
【家語原文18】
齊陳恆弒其簡公,孔子聞之,三日沐浴而適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伐之。」公弗許。三請,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也,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氏。」孔子辭,退而告人曰:「以吾從大夫之後,吾不敢不告也。」
【白話通解】
齊國陳恆殺了齊簡公,孔子聽說後,齋戒沐浴三天後上朝,對魯哀公說:「陳恆殺了他的國君,請發兵攻打他。」魯哀公不同意。孔子又再三請求,哀公說:「魯國被齊國削弱已經很久了,你要攻打他,打算怎麼做呢?」孔子回答說:「陳恆殺了他的國君,齊國民眾有一半人不支持他,用魯國的士眾,加上不支持他的那一半齊國民眾,是可以戰勝他的。」哀公說:「你把這件事告訴季氏吧。」孔子推辭了,退下去之後告訴別人說:「因為我曾經位列大夫,所以不敢不向國君報告。」
【家語原文19】
子張問曰:「《書》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雍。』有諸?」孔子曰:「胡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則世子委政於冢宰三年。成湯既沒,太甲聽於伊尹;武王既喪,成王聽於周公,其義一也。」
【白話通解】
子張問道:「《書》中說:『高宗三年沒有議論政事,等到他一議論,政事就變得和諧歡順。有這樣的事嗎?」孔子說:「怎麼能說沒有呢?古代天子去世,繼位的長子就把國家政事交給冢宰管理三年。成湯死後,太甲聽命於伊尹;武王死後,成王聽命於周公,其中的道理都是一樣的。」
【家語原文20】
衛孫桓子侵齊,遇,敗焉。齊人乘之,執。新築大夫仲叔於奚以其眾救桓子,桓子乃免。衛人以邑賞仲叔於奚,於奚辭,請曲懸之樂,繁纓以朝。許之,書在三官。子路仕衛,見其故,以訪孔子。
孔子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不可止也。」
【白話通解】
衛國孫桓子侵伐齊國,與齊軍交戰,被打敗了。齊國乘勝追擊,抓了很多俘虜。新築大夫仲叔於奚率領部眾援救孫桓子,孫桓子才幸免於難。衛國人用城邑賞賜仲叔於奚,於奚辭謝,而請求享用曲懸之樂,用繁纓裝飾的馬匹朝見國君。衛國國君同意了,並由三官把這件事記錄了下來。子路在衛國當官,見到了這個典故,便去請教孔子。
孔子說:「可惜啊!不如多給他城邑。惟有禮器和名號是不可以用來借給別人的,這二者是國君所應該掌握的。名號用來顯示威信,威信用來保守禮器,禮器用來體現禮制,禮制用來推行道義,道義用來產生利益,利益用來安定百姓,這是為政的重要準則。如果借給了別人,就等於把政權交給了別人,政權沒有了,國家也就會跟着滅亡,這是無法阻止的。」
【家語原文21】
公父文伯之母紡績不解,文伯諫焉。其母曰:「古者王后親織玄紞(dǎn),公侯之夫人加之紘(hóng)綖(yán),卿之內子為大帶,命婦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已下,各衣其夫。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紡績,愆則有辟,聖王之制也。今我寡也,爾又在下位,朝夕恪勤,猶恐忘先人之業,況有怠墮,其何以避辟?」
孔子聞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婦,可謂不過矣。」
【白話通解】
公父文伯的母親不停地紡絲緝麻,文伯於是加以勸諫。他母親說:「古時王后親手織玄紞,公侯的夫人不但親手織玄紞,又加上了紘綖,卿的妻子製作大帶,大夫的妻子縫製祭服,上士的妻子又加上朝服。自庶士以下,都要縫製丈夫所穿的衣服。春分祭祀土地神,從事農桑之事,冬祭獻上五穀、布帛。男女都爭相創立功業,有過錯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是聖王的制度。如今我守寡在家,你又處在低級官位上,日夜地恭敬勤懇,還怕遺忘先人的業績,如果做事怠慢,怎麼能逃脫法律懲罰呢?」
孔子聽到這件事後說:「弟子們記住:公父文伯的母親可以說沒有過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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