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7.36 述而篇——奢則不孫,儉則固
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
孔子說:「奢侈就會不謙遜,節儉就會鄙陋。與其不謙遜,寧願鄙陋。」
奢:奢侈。錢穆:「奢者常欲勝於人。」
不孫:不謙遜,驕傲自大。孫,同「遜」。
儉:儉約、節儉。陳祥道:「二者皆非中道。以曹風之奢、魏晉之儉,皆詩人所刺也。」
寧:寧可、寧願。《正義》:「奢則過禮,而有僭上之失;儉但不及乎禮,無他失也。」
固:固陋、鄙陋。錢穆:「務求於儉,事事不欲與人通往來,易陷於固陋。」
《論語註疏》曰:此章戒人奢僭也。
龜山楊氏曰:儉不中禮則固而已矣,至於奢則僭上而不孫。不孫者,亂之所由生也。
《論語義疏》曰:二事乃俱為失。若不遜陵物,物必害之,傾覆之期,俄頃可待。若止復固陋,誠為不逮,而物所不侵。故云與其不遜,寧為固陋也。
朱子曰:奢儉俱失中,而奢之害大。
錢穆曰:二者均失,但固陋病在己,不遜則陵人。孔子重仁道,故謂不遜之失更大。
張栻曰:聖人斯言,非勉學者為儉而已也。蓋使之知夫奢之為害之甚,而儉猶可取,則庶有得於務本趨約之意雲耳。
晁氏曰:不得已而救時之弊也。
《此木軒四書說》曰:當時如舞佾歌雍,皆不孫之事也。故曰國儉示之禮,不言國儉示之奢也。
劉宗周曰:或以大夫僭諸侯,或以諸侯僭天子,不可訓矣。若儉於分之內,則固陋而已。春秋僭亂相仍,其禍盡從奢上來。蓋先王文勝之後,人情日導於濫觴,而一切典章文物皆為亂臣賊子僭擬之階,故夫子訓之。
陳祥道曰:不孫則其害大,固則其害小。老子於奢則去之,於儉則寶之。管仲之奢,孔子以為不知禮;晏子之儉,曾子以為知禮。孔子言寧儉、寧固,與思狂狷同意。(按:退而求其次。)
蕅益大師曰:此與對林放同意。(林放問禮之本章)
《論語正義》曰:禮貴得中。
劉宗周曰:先王制禮,宮室、衣服、器皿、飲食之類皆有等威,所以防民之僭也。故貴可同賤,賤不可擬貴。如禮天子七廟,諸候五,大夫三,士一;天子之豆二十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三重,大夫再重;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天子之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之類,等威秩然,稍溢於分即是犯上。
《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集說》《論語集釋》《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學案》《論語點睛》《論語全解》《癸巳論語解》《此木軒四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