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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注-水地比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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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比卦象示意图

比:坤下坎上。

比,亲辅也。其卦坤下坎上。以卦象论,水在地上,最相亲切,比之象也。以爻论,五居尊位,众阴比而从之,有一人抚万邦,四海仰一人之象,故为比也。序卦:“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所以次师。

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原者,再也。蒙之刚中在下卦,故曰初筮。比之刚中在上卦,故曰原筮。下卦名初筮,上卦名原筮。非真以蓍草筮之也。孔子于二卦彖辞皆以刚中言。蒙刚中在下,故能发人之蒙。比刚中在上,故有君德,而人来亲辅也,非旧注所谓再筮以自审也。元者,元善也。即仁也。永,恒也。贞,正也。言元善长永贞固也。无咎者,有此元永贞之三德也。不宁者,不遑也。四方归附,方新来者不遑也,犹言四方归附之不暇也。坤为方,故曰方。后夫凶者,如万国朝禹,而防风后至;天下归汉而田横不来也。下画为前,上画为后。凡卦画,阳在前者为夫,如睽遇元夫是也。此夫指九五也。阳刚当五,乃位天德,元之象也。四阴在下,相率而来,不宁方来之象也。一阴高亢于上,负固不服,后夫之象也。言筮得此卦,为人所亲辅,占者固吉矣。然何以吉哉?盖因上卦阳刚得中,而有元永贞三者之德,则在我已无咎,而四方之归附于我者且不遑。后来者自蹈迷复之凶矣。此所以吉也。

周易集注周易集注-水地比卦详解1

彖曰:比吉也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释卦名义,又以卦体释卦辞。比,吉也,乃渐卦女归吉也之例,皆止添一也字。比,辅者,言阳居尊位,群下顺从以亲辅之也。盖辅者,比之义。顺从者,又辅之义。顺者,情不容己,从者分不可逃。以者,因也,因有此刚中之德也。刚中则私欲无所,所以为善者,此也。刚中则健而不息,所以为永者,此也。刚中则正而不偏,所以为贞者,此也。盖八卦正位,坎在五,所以有此三德而无咎。九五居上,群阴应于下,上下相应,所以不宁方来。道穷者,理势穷蹙。无所归附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物相亲比而无间者,莫如水在地上。先王观比之象,建公侯伯子男之国,上而巡狩,下而述职,朝聘往来以亲诸侯,诸侯承流宣化以亲其民,则视天下犹一家,万民犹一身,而天下比于一矣。彖则人来比我,象与诸爻则我去比人。师之畜众,井田法也。比之亲侯,封建法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有孚者,诚信也。比之者,比于人也。诚信比人则无咎矣。缶,瓦器也,以土为之而中虚。坤土,阴虚之象也。盈者,充满也。缶,坤土之器。坎,下流之物。初变成屯,屯者盈也,水流盈缶之象也。若以人事论,乃自一念而念念皆诚,自一事而事事皆诚,即盈缶也。有孚,即孟子所谓信人。盈缶,则充实之谓美矣。来者,自外而来也。他对我言,终对始言。

初六乃比之始,相比之道,以诚信为本,故无咎。若由今积累,自始自终,皆其诚信充实于中,若缶之盈满,孚之至于极矣,则不但无咎,更有他吉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比不但无咎,而即有他吉,见比贵诚实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二在内卦,故曰内。自内者,由己涵养有素,因之得君。如伊尹乐尧舜之道,而应成汤之聘也。八卦正位,坤在二,故曰贞。

六二柔顺中正,上应九五,皆以中正之道相比,盖贞而吉者也。占者有是德,则应是占矣。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中正故不自失。

六三:比之匪人。

唐河朔藩镇,互相朋党,比匪也。三不中不正,已不能择人而比之矣,又承乘应皆阴,故为比之匪人。二之中正而曰匪人者,只以阴论也,非先儒随时之说。若以刚中论之,则非匪人,安能为我比哉!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伤,哀伤也,即孟子哀哉之意。不言其凶,而曰伤乎者,盖恻然而痛悯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

九五外卦,故曰外,谓从五也。之字指五。本卦独九五为贤,六二以正应而比之,修乎己而贞吉也。六四以相近而比之,从乎人而贞吉也。于此见易之时。

六四柔顺得正,舍正应之阴柔,而外比九五刚明中正之贤,得所比之正者矣,吉之道也。故占者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五阳刚中正,故言贤;君尊位,故言上。言六四外比,岂徒以其贤哉!君臣大分,亦以安从上之分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显者,显然光明正大无私也,言比我者无私,而我亦非违道以求比乎我也。下三句,显比之象也。三驱者,设三面之纲,即天子不合围也。坎错离为日,王之象也;又居三,三之象也。坎马驾坤车,驱之象也。综师用兵,驱逐禽兽之象也。前后坤土两开,开一面之象也。故同人初九前坤土两开,曰同人于门。一阳在众阴之中。与小过同,禽之象也,故师卦亦曰禽。前禽指初,下卦在前,初在应爻之外,失前禽之象也。坤为邑,又为众;又三四为人位,居应爻二之上,五之下,邑人之象也。不诫者,禽之去者听其自去,邑人不用警诫以求必得也。不诫者,在下之无私;不合围者,在上之无私;所以为显。

九五刚健中正以居尊位,群阴求比于己,显其比而无私,其不比者,听其自去。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故有此象。占者比人无私,则吉矣。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显比岂宜有失?惟但取顺而舍逆,故有失也。舍逆不杀,迎降也。位正中,即刚健中正,居尊位也。用命,不入网而去者为逆,不我比者也。不用其命,入纲而来者为顺,比我者也。人中正则不贪得。邑人不诫者,以王者有中德,故下化之亦中,亦不贪得,犹上有以使之也。所以失前禽,邑人不诫。

上六:比之无首凶。

乾为首,九五乾刚之君,乃首也。九五已与四阴相为显比,至上六,则不能与君比,是比之无首。其道穷矣,故蹈后夫之凶。师比相综,本是一卦,体在师则专论刚柔,在此则专论阴阳。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所终,即后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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