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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注-雷山小过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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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小过卦象示意图

小过:艮下震上。

小谓阴也。为卦四阴二阳,阴多于阳,小者过也,故曰小过。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所以次中孚。

小过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过错中孚象离,离为雉,乃飞鸟也,既错变为小过,则象坎矣,见坎不见离,则鸟已飞过,微有遗音也。易经错综之妙至此。若以卦体论,二阳象鸟身,上下四阴象鸟翼,中爻兑为口舌,遗音之象也。遗音人得而听之,则鸟低飞在下不在上,与上六飞鸟离之者不同矣。大过曰栋桡,栋,重物也,故曰大过。飞鸟轻物,而又曰遗音,故曰小过。不宜上宜下,又就小事言也。如坤之居后不居先是也。上经终之以坎离,坎离之上颐与大过,颐有离象,大过有坎象,方继之以坎离。下经终之以既济未济,既济未济之上中孚与小过,中孚有离象,小过有坎象,方继之既济未济。文王之序卦精矣。

阴柔于人无所逆,于事无所拂,故亨。然利于正也。盖大过则以大者为贞,小过则以小者为贞,故可小事不可大事。然卦体有飞鸟遗音,其过如是其小之象,故虽小事,亦宜收敛,谦退居下,方得大吉。惟小事而又居下,斯得时宜而贞矣。可小事不可大事者,当小过之时;宜下不宜上者,行小过之事。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以卦体卦象释卦名卦辞。阳大阴小,本卦四阴二阳,是小者过也。此原立卦名之义。过而亨者,言当小过之时,不容不小过。不小过则不能顺时,岂得亨?惟小者过,所以亨也。时者,理之当可也。时当小过而小过,非有意必之私也,时之宜也,乃所谓正也。亦如当大过之时,理在于大过,不得不大过,则以大过为正也。故过以利贞者,与时行也。以二五言,柔顺得中,则处一身之小事能与时行矣,所以小事吉。以三四言,凡天下之大事,必刚健中正之君子方可为之。今失位不中,则阳刚不得志矣,所以不可大事。卦体内实外虚,有飞鸟之象焉,故卦辞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者,上卦乘阳,且四五失位,逆也。宜下大吉者,下卦承阳,且二三得正,顺也。惟上逆而下顺,所以虽小事亦宜下也,无非与时行之意。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山上有雷,其声渐远,故为小过。当小过之时,可小者过而不可大者过,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小过之善者也。盖当小过之时,不容不过。行不过乎恭则傲,过甚则足恭;丧不过乎哀则易,过甚则灭性;用不过乎俭则奢,过甚则废礼。惟过恭、过哀、过俭,则与时行矣。

初六飞鸟以凶

因本卦有飞鸟之象,故就飞鸟言之。飞鸟在两翼,而初六上六又翼之锐者也,故初与上皆言飞言凶。以者,因也,因飞而致凶也。

居小过之时,宜下不宜上,初六阴柔不正,而上从九四阳刚之动,故有飞鸟之象,盖惟知飞于上而不知其下者也,凶可知矣,故占者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不可如何,莫能解救之意。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遇字,详见噬嗑六三。阳为父,阴为母,祖妣之象。震艮皆一君二民,君臣之象。三四阳爻皆居二之上,有祖象,有君象。初在下,有妣象,有臣象。阴四故曰过,阳二故曰不及。本卦初之与四,上之与三,皆阴阳相应,阴多阳少,又阳失位,似阴有抗阳之意,故二阳爻皆言弗过。此爻不应乎阳,惟与初之阴相遇,故曰遇妣遇臣也。观九四遇五曰遇,上六隔五曰弗遇,可见矣。盖遇者非正应,而卒然相逢之辞。言以阴论,四阴二阳若孙过其祖矣。然所遇者乃妣也,非遇而抗乎祖也。以阳论,二阳四阴,若不及在君,过在臣矣。然所遇者乃臣也,非过而抗乎君也。若初之于四,上之于三,则祖孙君臣相为应与,对敌而抗矣,所以初与上皆凶。此爻因柔顺中正,所以过而不过。

本卦阴过乎阳,阴阳不可相应。六爻以阳应阴者,皆曰弗过。以阴应阳者,则曰过之。六二柔顺中正,以阴遇阴,不抗乎阳,是当过而不过,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臣不可过乎君,故阴多阳少,不可相应。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

弗过者,阳不能过乎阴也,两字绝句。本卦阴过乎阳,故二阳皆称弗过。防之者,当备惧防乎其阴也。从者,从乎其阴也。何以众阴欲害九三?盖九三刚正,邪正不两立,况阴多乎阳。

九三当小过之时,阳不能过阴,故言弗过。然阳刚居正,乃群阴之所欲害者,故当防之。若不防之,而反从之,则彼必戕害乎我而凶矣。故戒占者如此。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如何者,言其凶之甚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九四与九三不同,九三位当,九四位不当,故言咎。弗过者,弗过乎阴也。遇之者,反遇乎阴也。三之阴在下,其性止,故惟当防。四之阴在上,阳性上行,且其性动,与之相比,故遇也。往者,往从乎阴也。永贞者,贞实之心长相从也。

九四以刚居柔,若有咎矣。然当小过之时,刚而又柔,正即所谓小过也,故无咎。若其阳弗过乎阴,亦如其三,但四弗过乎阴而反遇乎阴,不当往从之。若往从乎彼,与之相随,则必危厉,所当深戒,况相从而与之长永贞固乎?故又戒占者如此。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位不当者,刚居柔位。终不可长者,终不可相随而长久也。所以有往厉勿用之戒。旧注因不知三爻四爻“弗过”二字绝句,所以失旨。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本卦大象坎,云之象也。中爻兑,雨之象也。又兑西巽东,自西向东之象也,以丝系矢而射曰弋,坎为弓,弋之象也。又巽为绳,亦弋之象也。坎为隐伏,又坎出自穴、入于穴,皆穴之象也。鸟之巢穴多在高处,今至五,则已高而在上矣,故不言飞而言穴。本卦以飞鸟遗音象卦体,今五变成兑不成震,鸟不动,在于穴之象也。公者,阳失位在四,五居四之上,故得称公也。取彼者,取彼鸟也。鸟既在穴,则有遮避,弋岂能取之?云自西而东者不能成其雨,弋取彼在穴者不能取其鸟,皆不能小过者也。盖雨之事,大则雷雨,小则微雨;射之事,大则狩,小则弋。如有微雨,是雨之小过矣;能取在穴,是弋之小过矣。今不雨、不能取,是不能小过也。小畜以小畜大,小过以小过大,畜与过皆阴之得志也,故周公小过之爻辞同文王小畜之卦辞。

本卦宜下不宜上,至外卦则上矣。五以柔居尊而不正,不能成小过之事,故有此象。占者亦如是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本卦上逆下顺,宜下不宜上。今已高在上矣,故曰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灾眚。

此爻正与四爻相反,四曰“弗过,遇之”者,言阳不能过乎阴,而与五相比,是弗过乎阴而适遇乎阴也。此曰“弗遇,过之”者,言上六隔五,不能遇乎阳,而居于上位,反过乎阳也。因相反,所以曰“弗过,遇之”。曰“弗遇,过之”,颠倒其辞者,以此离之者高飞远举,不能闻其音声,正与飞鸟遗之音相反。凡阴多与阳者,圣人皆曰有灾眚,故复卦上六亦言之。

六以阴居动体之上,处小过之极,盖过之高而亢者也。阴过如此,非阴之福也,天灾人眚荐至,凶孰甚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亢则更在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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